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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640501001/2021-00562
文  号:
卫政干发〔2021〕16号
发布机构:
中卫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责任部门:
市人民政府
有 效 性:
有效
生成日期:
2021年10月27日
标  题:
市人民政府 关于李树田等同志任职的通知

市人民政府 关于李树田等同志任职的通知

卫政干发〔2021〕16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

根据卫党干字〔2021〕198号、201号文件精神,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

李树田同志任市司法局副局长;

张强同志任市旅游和文化体育广电局副局长;

李文才同志任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副局长。

按照《中卫市领导干部任职试用期制度(试行)》的规定,李树田同志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从本通知下发之日起计算;张强、李文才同志任职试用期已满,任职日期从试用之日起计算。



中卫市人民政府    

2021年10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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