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民政府 关于张虎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卫政干发〔2021〕14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
根据卫党干字〔2021〕171号文件精神,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
张虎同志兼任市公安局督察长;
张波同志任市旅游和文化体育广电局副局长(挂职);
马文君同志提名为市新闻传媒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人选;
冯晓莺同志由企业按程序聘任为市新闻传媒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挂职);
保永琴同志由企业按程序聘任为市新闻传媒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谢亚东同志由企业按程序聘任为市新闻传媒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刘学财同志由企业按程序聘任为市应理城乡市政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免去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理事会副主任、市供销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职务;
梁鑫裕同志由企业按程序聘任为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宁夏沙坡头旅游产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财务总监,免去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宁夏沙坡头旅游产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监事会主席职务;
马丽萍同志由企业按程序聘任为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集团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免去市应理城乡市政产业(集团)有限公司财务总监职务;
免去董立军同志市公安局督察长职务;
免去雍建军同志市公安局特警支队政委职务;
免去赵炳安同志市应理城乡市政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职务;
免去杨红梅同志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宁夏沙坡头旅游产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财务总监职务;
免去陶建平同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副主任职务。
中卫市人民政府
2021年9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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