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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640501001/2022-00163
文  号:
卫政干发〔2022〕5号
发布机构:
中卫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责任部门:
市人民政府
有 效 性:
有效
生成日期:
2022年04月25日
标  题:
市人民政府 关于雍跃斌等同志任职的通知

市人民政府 关于雍跃斌等同志任职的通知

卫政干发〔2022〕5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

根据卫党干字〔2022〕53号、55号文件精神,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

雍跃斌同志任市政府副秘书长;

吴楠同志任宁夏中卫工业园区管委会副主任(挂职),挂职期1年;

张卫洲同志任市民政局副局长;

王军同志任市民政局副局长;

李创同志任市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李玉明同志任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

高喜军同志兼任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副局长;

庞娜同志任市云计算和大数据发展局副局长;

田晓育同志任市金融工作局副局长;

曹玉强同志任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副主任;

李进渊同志任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副主任。

按照《中卫市领导干部任职试用期制度(试行)》的规定,雍跃斌、张卫洲、王军、李创、李玉明、庞娜、田晓育、曹玉强、李进渊同志任职试用期已满,任职日期从试用之日起计算。



中卫市人民政府     

2022年4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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