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民政府关于王立明等同志任职的通知
卫政干发〔2022〕11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
根据卫党干字〔2022〕96号文件精神,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
王立明同志任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张红同志任市教育局副局长;
李全国同志任市公安局指挥部主任;
李芳同志任市公安局刑事侦查局局长;
王学新同志任市公安局特警支队支队长;
刘振海同志任市看守所政委(副处级);
陆和建同志任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王勇同志任市医疗保障局副局长;
万荣福同志任市金融工作局副局长;
王爱强同志任市军民融合产业服务中心副主任;
何玉琦同志任市职业技术学校副校长;
李新华同志任中卫中学副校长;
周兴忠同志任市林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吴金凤同志任市林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
根据《中卫市领导干部任职试用期制度(试行)》的规定,王立明、张红、李全国、李芳、王学新、刘振海、陆和建、王勇、万荣福、王爱强、何玉琦、李新华、周兴忠、吴金凤同志任职试用期已满,任职日期从试用之日起计算。
中卫市人民政府
2022年9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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