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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640501001/2023-00123
文  号:
卫政干发〔2023〕2号
发布机构:
中卫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责任部门: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有 效 性:
有效
生成日期:
2023年02月07日
标  题:
市人民政府关于李存斌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市人民政府关于李存斌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卫政干发〔2023〕2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

根据卫党干字〔20235文件精神,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

李存斌同志任市投资促进服务中心主任,免去市商务局副局长职务;

马振钧同志任市云计算和大数据发展局副局长;

阿莲同志任市口岸和投资促进办公室副主任;

马姗丹同志任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副主任;

陆向上同志任市投资促进服务中心副主任,免去市军民融合产业服务中心副主任(挂职)职务;

张广平同志任海兴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

刘晓燕同志任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支队长;

免去庞娜同志市云计算和大数据发展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唐银喜同志市新闻传媒集团有限公司财务总监职务。

根据《中卫市领导干部任职试用期制度(试行)》的规定,阿莲、马姗丹、陆向上、张广平、刘晓燕5名同志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从本通知下发之日起计算。根据《公务员调任规定》的有关规定,马振钧同志调任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从本通知下发之日起计算。

中卫市人民政府             

2023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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