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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640501001/2023-00426
文  号:
卫政干发〔2023〕7号
发布机构:
中卫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责任部门: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有 效 性:
有效
生成日期:
2023年08月29日
标  题:
市人民政府关于吴洪国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市人民政府关于吴洪国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卫政干发〔2023〕7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

根据卫党干字〔2023〕67、71号文件精神,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

吴洪国同志任市商务局副局长,免去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边冬同志任市财政局副局长(挂职),挂职期1年;

免去鲁擎飞同志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职务;

免去彭吉忠同志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监事会主任,市供销集团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职务。



中卫市人民政府           

2023年8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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