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民政府关于潘志华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卫政干发〔2024〕5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
根据卫党干字〔2024〕37、40、47号文件精神,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
潘志华同志任市国防动员办公室(人民防空办公室)副主任(正处级,分管日常工作);
俞军平同志任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主任,免去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副局长职务;
周保昱同志提名为市应理城乡市政产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人选,免去市林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职务;
谭河清同志提名为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宁夏沙坡头旅游产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人选,免去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宁夏沙坡头旅游产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职务;
白虎成同志任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赵冬梅同志任市教育局副局长,免去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宁夏沙坡头旅游产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监事会主席职务;
张巧荣同志任市科学技术局副局长;
崔春杰同志任市民政局副局长,免去市旅游和文化体育广电局副局长职务;
房英俊同志任市水务局副局长;
潘长波同志任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马姗丹同志任市旅游和文化体育广电局副局长,免去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副主任职务;
徐斌同志任市国防动员办公室(人民防空办公室)副主任,免去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职务;
李红强同志任市口岸和投资促进办公室副主任;
杨娜同志任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副主任;
赵峰同志任市第三产业服务中心主任;
张连和同志任市第一中学校长(副处级);
锁鹏珠同志任市林业和草原发展服务中心主任(副处级);
李斌同志任市旅游产业发展服务中心主任(副处级);
陆伟同志任市数字产业发展服务中心主任(副处级);
免去姜鹏飞同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职务;
免去赵吉文同志市国防动员办公室(人民防空办公室)副主任(正处级,分管日常工作)职务;
免去蒋建明同志市应理城乡市政产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职务;
免去宋大千同志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宁夏沙坡头旅游产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职务;
免去李红文同志市科学技术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杨学军同志市公安局副局长(挂职)职务;
免去白卫东同志市财政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刘德祥同志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张军同志市审计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李宏然同志市国防动员办公室(人民防空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免去罗清明同志市口岸和投资促进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免去高春花同志市地震局局长职务;
免去吴高峰同志市第一中学校长(副处级)职务。
按照《中卫市领导干部任职试用期制度(试行)》的规定,白虎成、赵峰2名同志任职试用期已满,任职日期从试用之日起计算。房英俊、潘长波、李红强、杨娜、张连和、锁鹏珠、李斌、陆伟8名同志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从市政府任职通知下发之日起计算。
中卫市人民政府
2024年4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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