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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640501001/2025-00085
文  号:
卫政干发〔2025〕4号
发布机构:
中卫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责任部门: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有 效 性:
有效
生成日期:
2025年04月16日
标  题:
市人民政府关于白玉洁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市人民政府关于白玉洁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卫政干发〔2025〕4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

根据卫党干字〔2025〕24、34号文件精神,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

白玉洁同志任市行政学院副院长;

赵丹同志任市科学技术局副局长;

王佳晶同志任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副局长;

张娟同志任市司法局副局长;

马晓梅同志任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刘通同志任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张震同志任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王怀勇同志任宁夏中卫工业园区管委会副主任;

刘风武同志任海原甘盐池种羊场副场长;

吴金孝同志任市看守所所长(副处级);

田小武同志任市国有林业总场场长(副处级);

张维新同志任市人民医院副院长;

免去马宏全同志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职务;

免去卢俊福同志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副主任,市疾病预防控制局局长职务。

根据中组部《党政领导干部任职试用期暂行规定》《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规定》《中卫市领导干部任职试用期制度(试行)》的规定,赵丹、王佳晶、刘通、张震、王怀勇、田小武6名同志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从市人民政府决定任命之日起计算;张娟、马晓梅、刘风武、吴金孝、张维新5名同志任职试用期已满,任职日期从试用之日起计算。



中卫市人民政府              

2025年4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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