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民政府关于陆升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卫政干发〔2025〕6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
根据卫党干字〔2025〕47、50号文件精神,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
陆升同志任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理事会主任,提名为市供销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人选;
张学海同志任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孙金鑫同志任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免去谭政平同志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理事会主任,市供销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职务;
免去王学新同志市公安局特警支队支队长职务。
根据《中卫市属国有企业领导人员选拔任用工作办法(试行)》《中卫市领导干部任职试用期制度(试行)》的规定,陆升、孙金鑫2名同志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从市政府决定任命之日起计算。
中卫市人民政府
2025年5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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