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民政府关于张淑芬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卫政干发〔2025〕7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
根据卫党干字〔2025〕57号文件精神,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
张淑芬同志任市公安局副局长;
章学斌同志任市公安局情报指挥中心主任(副处级);
陆文学同志任市公安局政治安全保卫支队(境外非政府组织管理办公室)支队长(主任)(副处级);
黄志刚同志任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支队(无人机治安管控与警用航空管理办公室)支队长(主任)(副处级);
姚富祥同志任市公安局刑事侦查支队支队长(副处级);
徐云同志任市公安局网络安全保卫与技术侦察支队(市网络与信息安全信息通报中心)支队长(主任)(副处级);
吴金孝同志任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交通管理局)支队长(局长)(副处级);
李全国同志任市公安局特警支队支队长(副处级)。
因机构改革,郑华同志原任的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局长(副处级)职务、章学斌同志原任的市公安局警务监督部主任(副处级)职务、姚富祥同志原任的市公安局刑事侦查局局长(副处级)职务、吴金孝同志原任的市看守所所长(副处级)职务、李全国同志原任的市公安局指挥部主任(副处级)职务自然免除。
根据中组部《党政领导干部任职试用期暂行规定》,陆文学、黄志刚、徐云3名同志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从市政府决定任命之日起计算。
中卫市人民政府
2025年5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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