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人事信息 > 政府人事任免

| 字号: |

用微信扫描二维码
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

×
索 引 号:
000014349640501001/2025-00133
文  号:
卫政干发〔2025〕7号
发布机构:
中卫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责任部门: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有 效 性:
有效
生成日期:
2025年05月27日
标  题:
市人民政府关于张淑芬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市人民政府关于张淑芬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卫政干发〔2025〕7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

根据卫党干字〔2025〕57号文件精神,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

张淑芬同志任市公安局副局长;

章学斌同志任市公安局情报指挥中心主任(副处级);

陆文学同志任市公安局政治安全保卫支队(境外非政府组织管理办公室)支队长(主任)(副处级);

黄志刚同志任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支队(无人机治安管控与警用航空管理办公室)支队长(主任)(副处级);

姚富祥同志任市公安局刑事侦查支队支队长(副处级);

徐云同志任市公安局网络安全保卫与技术侦察支队(市网络与信息安全信息通报中心)支队长(主任)(副处级);

吴金孝同志任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交通管理局)支队长(局长)(副处级);

李全国同志任市公安局特警支队支队长(副处级)。

因机构改革,郑华同志原任的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局长(副处级)职务、章学斌同志原任的市公安局警务监督部主任(副处级)职务、姚富祥同志原任的市公安局刑事侦查局局长(副处级)职务、吴金孝同志原任的市看守所所长(副处级)职务、李全国同志原任的市公安局指挥部主任(副处级)职务自然免除。

根据中组部《党政领导干部任职试用期暂行规定》,陆文学、黄志刚、徐云3名同志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从市政府决定任命之日起计算。



中卫市人民政府                  

2025年5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