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民政府关于杨岩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卫政干发〔2025〕14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
根据卫党干字〔2025〕103号文件精神,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
杨岩同志任市商务局副局长;
刘昌伟同志任市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陈永强同志任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副主任,免去市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确权登记中心主任(副处级)职务;
周兴忠同志任市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确权登记中心主任(副处级);
免去曹玉强同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职务。
根据中组部《党政领导干部任职试用期暂行规定》,杨岩、刘昌伟2名同志任职试用期一年,试用期从市政府决定任命之日起计算。
中卫市人民政府
2025年8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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