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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640501026/2020-00095
文  号:
卫市场监发〔2020〕202号
发布机构:
中卫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责任部门:
市场监督管理局
有 效 性:
有效
生成日期:
2020年12月23日
标  题:
中卫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认真做好2021年“两节”“两会”期间特种设备安全大检查工作的通知

中卫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认真做好2021年“两节”“两会”期间特种设备安全大检查工作的通知

卫市场监发〔2020〕202号

两县局,市局各相关科室,各特种设备经营单位:

为切实做好我市2021年“两节”“两会”期间特种设备安全工作,排查和治理特种设备安全隐患,确保“两节”“两会”期间特种设备安全生产形势平稳,根据《自治区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21年“两节”“两会”期间安全生产督察检查的通知》(宁安办发〔2020〕92号)和《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立即开展2021年“两节”“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卫安办发[2020]39号)要求,结合我市特种设备安全工作实际,经研究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两节”“两会”期间特种设备安全大检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各单位要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精神,深入贯彻中央、自治区、市领导的重要指示批示和全国安全生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认真落实全区、全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和区、市安委会第四次全体扩大会议部署要求,深入开展特种设备安全大检查专项行动,牢固树立安全责任意识,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加强组织领导,全面加强安全防范,切实做好“两节”“两会”期间特种设备安全工作,确保我市特种设备运行安全、稳定。

二、检查重点

各单位要针对重点区域、重点单位和重点设备开展安全检查。将辖区内学校、医院、车站、商场、气瓶充装站等人员密集场所作为重点区域;重点将公共场所使用的电梯、大型游乐设施,移动式压力容器、燃气锅炉等作为重点检查设备;对存在安全隐患的设备,不论隐患大小都要立即实施整改,要监督整改,直至整改到位方可再次使用。

三、检查措施

(一)对商场、医院、饭店宾馆等公众聚集场所的电梯及易燃易爆有毒化工产品充装站、储配站,大型游乐设施使用单位,冬季取暖、生产用锅炉、压力容器等使用单位,要查清设备的来源渠道是否符合有关规定,检查设备有无使用登记证,安全检验合格标示和应急救援联系方式有无张贴或悬挂在设备的显著位置上,是否超期未检、有无设立安全管理机构和配备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有无建立健全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档案、有无制定特种设备的事故应急措施和救援预案、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设备运行状况是否良好。

(二)要针对今年以来开展的专项整治中排查出的事故隐患和问题,坚持问题导向,狠抓整改落实,重点检查生产经营现场的隐患是否整治到位,是否存在新的安全隐患;停用设备是否做到了真停实停;作业人员是否严格执行岗位操作安全规程和各项安全制度,是否存在违章违规行为。

(三)发现重大问题要及时向同级人民政府和上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两节”“两会”期间,是电梯、锅炉等特种设备运行的高峰期,同时也是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的多发期。各单位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强化安全发展理念和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意识。加强组织领导,切实抓好“两节”“两会”期间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明确任务,责任到人,措施到位,确保本辖区内不发生特种设备事故。

(二)突出重点,整治隐患,严格执法。各单位要根据本辖区的特点,集中力量对重点单位、重点设备和重点部位开展专项检查。要特别关注宾馆、酒店、商场等公共聚集场所及高危行业的特种设备,督促使用单位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加强安全管理,杜绝无证使用、违章作业,预防事故发生,检查工作务必做到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有序开展,保证安全检查工作落到实处,不走过场。要加大安全隐患排查力度,要认真查找监管盲区和死角,对发现重大安全隐患的特种设备,要坚决予以封停,同时书面报当地政府处置。

(三)注重宣传,营造氛围,增强意识。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特种设备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宣传特种设备安全知识,提高特种设备安全宣传教育的有效性、覆盖面、影响力。深入企业加强安全宣传,切实增强使用单位特种设备安全意识,提高广大人民群众安全防范能力,形成全社会共同关注、共促特种设备安全的良好氛围。

(四)加强值守,健全机制,及时反馈。各单位要加强“两节”“两会”期间的应急值守工作,严格执行24小时专人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保证联络和信息报送渠道的畅通;要进一步健全应急协调联动机制,认真做好应急准备,一旦发生突发事件或紧急情况,要及时、准确报告,不得迟报、漏报、谎报和瞒报,并立即启动应急响应,积极采取有效应对措施,最大程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请两县局于2020年12月27日前,上报关于“两节”“两会”期间特种设备安全大检查工作方案,2021年1月27日前上报元旦和全市“两会”期间特种设备安全大检查情况报告,2月18日前报送春节期间特种设备安全大检查情况报告,3月11日前报送全国“两会”期间特种设备安全生产大检查情况报告。

联系人:周兆鹏    联系电话:0955-7028103

电子邮箱:t7028103@126.com



中卫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12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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