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气瓶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2020年工作完成情况的通知
卫市场监发〔2020〕203号各县(区)人民政府、中卫市工业园区管委会、海兴开发区管委会,市公安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商务局、应急管理局、市场监管局、消防救援支队:
为全面掌握全市气瓶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完成情况,确保专项整治取得实效,按照中卫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专班《关于做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2020年工作总结及2021年工作计划的通知》(卫安专发〔2020〕4号)、中卫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全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方案的通知》(卫安委发〔2020〕5号)及《关于印发中卫市气瓶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任务分解推进表和问题隐患制度措施“两个清单”的通知》(卫市场监发〔2020〕140号)文件要求,请各单位认真梳理2020年气瓶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开展完成情况,于2020年12月28日前将工作总结、《中卫市气瓶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任务分解推进表》《气瓶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2021年重点攻坚任务表》纸质版或电子扫描件(加盖公章)报送至中卫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207室。
联系人:张富琴 电话:7028103
邮箱:t7028103@126.com
附件:
中卫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12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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