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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640501001/2017-66402
文  号:
发布机构:
中卫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责任部门:
中共中卫市委员会办公室 中卫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有 效 性:
有效
生成日期:
2017年11月24日
标  题:
“绿色出行”倡议书

“绿色出行”倡议书

全市广大干部职工:

  进入冬季以来,我市空气环境质量屡屡拉响警报,对广大群众的生产生活和身体健康带来不利影响。为进一步改善全市空气环境质量,守护我们的绿色家园,建设美丽中卫,特向全市干部职工发出如下倡议:

  一、带头宣传绿色出行。倡议广大干部职工主动承担起“绿色出行”的宣传责任和义务,向身边的亲朋好友积极宣传“绿色出行”的重要意义,宣传健康环保的出行方式,带动更多的人参与到行动中来。 

  二、带头践行绿色出行。倡议一般公务出行主动选择骑自行车、步行或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上下班及探亲访友带头选择绿色出行,尽量不开私家车。 

  三、带头倡导绿色出行。希望广大干部职工树立“能走路不骑车,能骑车不坐车,能坐车不开车”的出行理念,自觉执行“135”出行方案,即1公里以内步行,3公里以内骑自行车,5公里以内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四、带头监督绿色出行。领导干部要认真履行监督管理职责,每天对干部职工公务、上下班出行方式进行检查监督,督促养成“绿色出行”的好习惯。 

  让我们立即行动起来,从自己做起,从现在做起,以低碳出行、绿色出行方式,减少空气污染,提高空气环境质量。我们相信,经过我们的共同努力,“天蓝、水清、地绿、气净”的美丽中卫将变得更加靓丽。 

 

  中共中卫市委员会办公室     

  中卫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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