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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640501012/2017-66406
文  号:
发布机构:
中卫市生态环境局
责任部门:
中卫市环境保护局
有 效 性:
有效
生成日期:
2017年12月12日
标  题:
环卫工人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点赞

环卫工人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点赞

  “这个政策真的好,我要点个赞!”12月8日,环卫工姬学鑫得知我市公开发布《中卫市市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规定(试行)》后对记者说。

  据了解,为进一步加强城市管理,减少城市环境污染,提升空气质量,优化人居环境,消除火灾隐患,保障公共财产和公民人身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近日,市政府结合本市实际,于12月1日起施行《中卫市市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规定(试行)》。

  “这项规定的实施,能减少燃放烟花爆竹时的噪音污染和空气污染,我觉得非常好。”姬学鑫说。

  不仅仅是姬学鑫,同为环卫工的李兰芳,对此也深有体会。她告诉记者,清扫鞭炮残渣非常麻烦。尤其在清明节期间,市民烧完纸钱的纸灰满大街都是,一旦遇到刮风天气,街上的纸灰到处飘散,清扫起来非常困难。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是一件好事,用更环保的电子礼炮代替烟花爆竹,既时尚又环保。维护环境整洁不仅仅是我们环卫工的事,更需要全社会的支持。”李兰芳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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