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卫发放12份履责提醒函推进生态环保落实整改工作
“生态环境保护力度薄弱,水源地保护措施不到位,农业和农村生态环境保护亟待加强,你委要督促相关部门按照市委、市政府制定的整改目标及整改措施,按时高质量完成整改任务……”近日,市纪委监委向沙坡头区委等责任单位发放了12份履责提醒函,持续督促对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及水环境问题专项督察组、自治区党委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自治区党委第四巡视组反馈的50项问题进行整改。
为进一步督促落实中央、自治区督察巡视反馈意见整改,促使责任单位做到“早知晓”“早掌握”“早部署”,近年来,市纪委监委对中央及自治区专项督察巡视反馈问题进行认真梳理,及时跟进监督,强化执纪问责。同时,紧紧围绕中央和自治区、市关于生态环境保护重大决策部署,全力推动各项工作落实落地。建立协作配合机制、联合查处机制、问题线索移交制度、联席会议制度等联动机制,拧紧生态环境建设制度“螺栓”。做实做细生态环境保护监督执纪“后半篇文章”,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求及时整改落实,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处理,对典型案件进行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做到警钟长鸣。
“一清二楚的任务清单,督促我们履职尽责,我们将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细化任务分工、落实工作责任,确保按时完成整改任务。”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党组书记、局长严玉忠在收到履责提醒函后说。市纪委监委发放的履责提醒函,将整改工作内容、时限、要求以条目形式列明,并以“点对点”的方式,直接发至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手中,既达到了提醒告知的效果,又传导了责任压力,有效推动了中央、自治区督察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的落实。
截至目前,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及水环境问题专项督察反馈意见涉及中卫市17项问题,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12项,剩余5项正在推进;自治区党委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反馈意见指出中卫市36项问题,已完成并长期坚持10项,剩余整改问题正在有序推进。(全媒体记者 马永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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