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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640501016/2017-66387
文  号:
发布机构:
中卫市水务局
责任部门:
中卫市水务局
有 效 性:
有效
生成日期:
2017年12月13日
标  题:
我市相关单位就贯彻落实《中卫市城乡居民饮用水安全保护条例》作出安排

我市相关单位就贯彻落实《中卫市城乡居民饮用水安全保护条例》作出安排

  中卫市首部地方性法规,《中卫市城乡居民饮用水安全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于2018年1月1日起实施。这对于全市广大群众来说,是一件大好的消息。

  目前,我国已先后颁布了《水法》《水污染防治法》《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部分省、市相继出台了居民饮用水安全保护法规或条例,但我市至今尚未出台专门的居民饮用水安全保护法规或条例。

  为了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保障饮用水安全,按照市委的要求,中卫市人大常委会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了《中卫市城乡居民饮用水安全保护条例》。

  法律法规的生命在于贯彻实施,中卫市饮用水能否实现安全,关键在于《条例》的落实。近日,按照市人大常委会的要求,直接负责《条例》贯彻落实的相关单位,也积极开始了自己份内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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