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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640501001/2022-00028
文  号:
发布机构:
中卫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责任部门:
市消防救援支队
有 效 性:
有效
生成日期:
2022年01月24日
标  题:
中卫市消防救援支队2022年度消防监督执法抽查计划

中卫市消防救援支队2022年度消防监督执法抽查计划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消防监督检查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依法开展消防监督执法工作,做到执法检查制度化、有序化、规范化,及时发现和督促单位消除火灾隐患,营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结合全市“双随机、一公开”消防监督执法工作实际情况,制定本计划。

一、组织领导

组  长:武秀宏

副组长:黄建辉

成  员:牛思敦、马凡、魏建明、秦伟、陈奇伟、汤欢、杨杰

二、消防监督执法抽查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2.《消防监督检查规定》(公安部令第120号)

3.《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公安部令第61号)

4.《消防产品监督管理规定》(公安部令第122号)

5.《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应急管理部令第5号)

6.《社会消防技术服务管理规定》(应急管理部令第7号)

7.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

三、消防监督执法抽查时间

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四、消防监督执法抽查形式

(一)“双随机、一公开”消防监督抽查。

时间:全年。

重点抽查范围:“双随机、一公开”系统社会单位库中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一般单位、“九小场所”。

(二)重大节日、重要活动期间消防监督抽查。

时间:春节、元宵节、清明、中秋、国庆节等重大节日和北京冬奥会、冬残奥会,全国 “两会”,党的二十大等重要活动期间

重点抽查范围: 商场、市场、宾馆、饭店、公共娱乐场所及举办大型群众性活动的场所等。

(三)消防产品专项抽查。

时间:全年。

重点抽查范围: 重点抽查灭火器、消火栓、防火门、防火涂料等常用消防产品,对现场判定不合格的消防产品进行抽样送检,送检不合格的抄送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追查销售、生产环节违法行为。

(四)错时消防监督抽查。

时间:工作日夜间及节假日、双休日。

重点抽查范围:有针对性的对公共娱乐场所,人员、物资集中场所,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单位和场所,各旅游景点,候车场所,举办庆祝活动的场所和节日期间不停止生产的单位开展检查。重点检查商场、市场、宾馆、饭店、KTV、录像厅、游艺厅、网吧、洗浴中心等夜间营业场所以及医院住院部,学生宿舍,夜间生产的企业等。

(五)专项消防监督抽查。

时间:全年。

重点抽查范围:根据上级工作安排和市委政府要求,有针对性的对重点行业、领域开展专项消防监督检查,并应当制定专项检查方案,可结合对单位的监督抽查一并实施,也可单独实施。检查对象、抽查比例、检查内容根据专项检查方案设定。

五、抽查对象及抽查内容

抽查对象为全市范围内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及非消防安全重点单位,主要抽查以下内容:

(一)建筑物的使用性质是否符合规定;

(二)安全疏散通道是否畅通,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灯设置是否符合要求;

(三)建筑消防设施运行以及灭火器等消防器材配置情况;

(四)消防控制室的值班操作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五)防火防烟分区、防火间距情况;

(六)消防安全组织管理制度落实情况;

(七)用火用电管理情况及电气线路敷设情况;

(八)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消防安全职责落实情况及员工消防安全掌握情况;

(九)使用领域的消防产品质量的日常监督检查;

(十)消防技术服务质量的监督抽查;

(十一)注册消防工程师执业活动的监督抽查。

(十二)其他需要检查的内容。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提高思想认识。要充分认识消防监督执法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增强责任感,依法规范实施监督检查,确保取得实效。

(二)细化工作分工,落实监督执法责任。按照重点检查、注重实效的要求,把责任和任务落实到具体人,明确工作责任。“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中对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监督抽查一年内(自然年)为2次(不含监督复查);一般单位和“九小场所”抽查频次一年内(自然年)不超过两次(不含监督复查)。

(三)严格执法措施,消除火灾隐患。要认真履行职责,严格、公正、文明执法,维护法律的权威性和严肃性。在检查过程中,对存在的火灾隐患或违法行为要坚决依法查处,符合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条件的,要提请政府挂牌督办,切实消除各类火灾隐患,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中卫市消防救援支队      

2022年1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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