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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640501001/2015-39962
文  号:
发布机构:
中卫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责任部门:
市政府办公室
有 效 性:
有效
生成日期:
2015年08月14日
标  题:
市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中卫市行政应诉规定》的通知

市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中卫市行政应诉规定》的通知

中宁、海原县人民政府,沙坡头区、海兴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 

  中卫市行政应诉规定》已经市人民政府第八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中卫市行政应诉规定》

 

中卫市人民政府        

20155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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