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卫市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中卫市小微企业“助保贷”业务 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卫政发〔2015〕111号中宁、海原县人民政府,沙坡头区、海兴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
《中卫市小微企业“助保贷”业务管理办法(试行)》已经市人民政府2015年第15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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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卫市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中卫市小微企业“助保贷”业务 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中卫市人民政府
2015年1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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