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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640501001/2015-39964
文  号:
卫政发〔2015〕111号
发布机构:
中卫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责任部门:
市政府办公室
有 效 性:
有效
生成日期:
2015年11月24日
标  题:
中卫市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中卫市小微企业“助保贷”业务 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中卫市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中卫市小微企业“助保贷”业务 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卫政发〔2015〕111号

中宁、海原县人民政府,沙坡头区、海兴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    

  《中卫市小微企业助保贷业务管理办法(试行)》已经市人民政府2015年第15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 

  中卫市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中卫市小微企业“助保贷”业务 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中卫市人民政府     

201511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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