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市政府(办)文件

| 字号: |

用微信扫描二维码
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

×
索 引 号:
640501001/2015-39982
文  号:
卫政办发〔2015〕12号
发布机构:
中卫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责任部门:
市政府办公室
有 效 性:
有效
生成日期:
2015年03月31日
标  题:
关于认真做好2015年春运工作的通知

关于认真做好2015年春运工作的通知

卫政办发〔2015〕12号

中宁、海原县人民政府,沙坡头区、海兴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

2015年春运从24日开始至316日结束,共计40天。为切实做好2015年春运工作,努力满足人民群众出行需要,保障重点物资运输,营造和谐春运氛围,保持全市经济社会健康有序发展,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周密安排部署

春节是我国重要的传统节日。做好春运工作,事关国计民生和社会稳定,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对维护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具有重要意义。各县(区)和各有关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按照“以客为主、安全第一、服务至上、保障有力”的指导原则,完善协调机制,全力以赴做好春运各项工作。为加强对春运工作的领导,市人民政府决定成立春运工作领导小组,市政府分管副市长任组长,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市交通运输局局长任副组长,成员由市委宣传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局、公安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交通运输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卫生和计划生育局、道路运输管理局、气象局、邮政管理局、地方海事局、中卫军分区、武警中卫市支队、公安消防支队、中宁县人民政府、海原县人民政府、沙坡头区管委会、海兴开发区管委会、中卫火车站、迎水桥货运营业部、宁夏机场中卫分公司等单位分管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具体负责全市春运工作的日常综合协调工作。

各县(区)、各有关部门(单位)要成立相应的春运工作机构,及时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分工,细化措施,落实责任,建立有效沟通联系机制,掌握春运动态,协调解决春运工作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和矛盾,确保完成春运任务。对春运工作所需的人力、物力、经费等应给予必要的保证,并应为春运一线的干部职工提供良好的工作、生活条件。

二、强化监督管理,夯实春运安全基础

确保安全是春运工作的首要任务。各县(区)、各有关部门(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春运工作会议各项要求,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第一、安全发展”的科学理念,汲取近年来的事故教训,不断改进和完善措施,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切实保障旅客的生命和财产安全。要强化对车站、物资和旅客集散地的管理,加大对农村民俗节日、庙会等的交通组织和安全监管力度,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春运前,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对投入使用的车、船、飞机的技术状况以及车站、码头、机场等运输设施进行全面安全检查,及时整改发现的问题,彻底消除安全隐患。春运期间,要继续加强对运输工具和设施的运行情况进行检查,确保其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严禁不符合条件的设施设备投入运行。

交通部门和各运输企业要始终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强化春运安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安全责任体系,督促各运输企业认真执行安全管理的各项规定,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把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岗位、落实到人员、落实到具体环节,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要强化司乘人员的安全教育,不符合要求的司乘人员一律不得参加春运;要切实做好安全宣传及防火、防爆和查危查禁工作,实行仪器检查和人工开包检查相结合,严禁旅客携带易燃、易爆及其他危险品乘坐交通工具,对查出的“三品”要按规定组织销毁。公安、交通、运管部门要按职责认真排查事故多发路段的安全保障设施,增设警示标志,改善通车条件;要加大路面巡查和对非法、违规营运车辆的打击力度,严肃查处超速超载行驶、无证驾驶、酒后驾驶、疲劳驾驶等违章行为,严禁非客运车辆参加春运;要加强车站现场监督管理,所有参加春运车辆都必须按规定进站(场)经营,严禁超载超限车出站;要严格落实反超载、反超限、反超速措施,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水上运输加强营运渡口监管。公路部门对路况差的路段要加强整治,正在施工的路段要采取措施,争取在春运前完工,春运前不能完工的应设立交通警示标志,并组织人员现场指挥,确保安全通行。

三、科学组织调配,统筹兼顾客货运输

2015年春节前学生流、探亲流、民工流相互叠加,客流高度集中。交通部门要充分发挥道路运输在春运工作中的兜底和衔接作用,科学预测旅客流量、流向,合理制订运输组织方案,增加运力供给,并储备必要的应急运力,努力满足旅客出行需要,避免发生旅客大量滞留等问题。

四、完善应急预案,有效应对突发事件

各县(区)和交通、公安、安监、卫生、运管、铁路等部门要有针对性地制定和完善应急预案,建立责任明晰、反应迅速、处置果断、应对有效的应急工作联动机制,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春运期间不确定性事件的发生,降低突发事件及特殊情况的危害和影响,一旦发生突发事件,要根据事件发生的原因、规模和影响程度,果断采取措施,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预案,及时、有效地控制事态发展,并尽快恢复交通秩序。

五、倡导优质服务,营造和谐春运氛围

各有关部门(单位)和企业要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服务理念,切实提升服务质量和水平,利用多种形式及时发布春运动态、运力信息,为旅客出行提供方便;要尽量增加车站候车面积,维护车站秩序,引导旅客有序上下。各交通运输部门要公布服务监督电话,接受旅客的批评监督,在站容车貌、通行秩序、运输信息等方面增加服务项目,提高服务质量,坚决纠正各种行业不正之风,制止利用春运之机乱涨价、乱罚款、乱收费行为。公安部门要加强对运输沿线和车站、机场、码头及周边地区的治安整治工作,防止蓄意破坏,要严厉打击危害旅客生命财产安全和盗窃运输物资等违法犯罪活动,维护正常的运输秩序,确保旅客人身安全和交通工具的安全运行。

六、加强信息报送和节日值班工作

春运期间,两县春运办、市交通运输局、中卫火车站、宁夏机场中卫分公司于每日上午10时前,将上一日《2015年春运铁路公路航空旅客运输统计表》及春运相关信息报送市春运工作办公室(中卫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经市春运办公室汇总后报区春运办公室。

春运期间,各县(区)、各有关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春运值班工作,于23日前,将春运值班表报送市春运办。要进一步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和合作,充分发挥舆论宣传的导向和监督作用,大力宣传春运的有关政策和措施,及时通报春运进展情况,发布出行相关信息,全面报道春运中涌现出的模范人物和先进事迹,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同时要对一些不良现象和风气进行曝光,促进春运工作顺利开展。春运工作结束后,各县(区)、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对春运工作进行认真总结,并及时报送市春运办。

 

中卫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129日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