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中卫市参加自治区第八届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工作方案的通知
卫政办发〔2015〕7号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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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宁、海原县人民政府,沙坡头区、海兴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
《中卫市参加自治区第八届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工作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中卫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1月16日
中卫市参加自治区第八届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工作方案
宁夏回族自治区第八届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将于2015年5月26日—30日在银川市举行。这是自治区四年一届最高级别的少数民族体育盛会,是对全区各市县少数民族传统体育工作的大检阅。为了有效组织本次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参赛项目,做好赛前训练,提高实战能力,力争取得更好成绩。根据自治区第八届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总规程和单项规程有关规定,结合中卫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参加项目
(一)表演项目:健身操表演。
(二)比赛项目:陀螺、蹴球、珍珠球、押加、方棋、木球、武术、板鞋竞速。
二、实施单位
(一)中卫市歌舞团:健身操表演(20人)。
(二)沙坡头区:武术(8人)、板鞋竞速(15人)。
(三)中宁县:陀螺(8人,男女各1队)、蹴球(6人)、珍珠球(16人)。
(四)海原县:押加(6人)、方棋(5人)、木球(12人)。
三、组织机构
成立中卫市参加自治区第八届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组委会:
主 任:霍健明 副市长
副主任:马如虎 市民族宗教局局长
张学文 市文化体育新闻出版广电局局长
成 员:张 斌、王世东、金克勤、刘剑宁、李和平
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和竞赛部。
(一)办公室
主任:马如虎
工作职责:
1、负责购置体育器材及运动员、代表团成员参赛服装,负责筹集运动员、教练员训练经费等;
2、负责制定运动会奖励办法;
3、负责运动员代表团成员比赛期间的后勤保障工作;
4、负责运动会期间参赛队员的日常事务工作。
(二)竞赛部
主任:王世东
工作职责:
1、负责各项目参赛队员的选拔及日常训练工作;
2、负责运动员资格审查,第一、二次参赛报名工作;
3、负责组织运动员参加比赛。
四、经费保障
根据《规程》总则要求,全市将有106人参加本届运动会,代表团成员及沙坡头区运动员所需费用由市财政划拨,中宁县、海原县运动员参加比赛所需费用由县财政承担。在本届民运会中取得名次的运动员,将按照奖励办法予以奖励(奖励办法附后)。
五、具体要求
(一)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是自治区高级别的体育盛会,参加本届民运会对于宣传中卫、展示中卫新形象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县(区)、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及早制定计划,做好备战工作。
(二)各承接参赛项目实施单位,要准确领会《规程总则》及各单项《规程》,尽快物色优秀队员,集中强化赛前训练(训练期为2015年3月6日至5月26日),争取在全区少数民族运动会上取得优异成绩。
(三)市民族宗教局、文化体育新闻出版广电局要加强指导督查,对推诿扯皮、敷衍应付的单位和个人及时通报批评;中卫新闻传媒中心要积极做好宣传报道工作,在全社会形成关心、支持民运会的良好氛围。
附件:中卫市教练员、运动员参加自治区第八届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奖励办法
附件
中卫市教练员、运动员参加自治区第八届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奖励办法
为激励我市运动员、教练员刻苦训练、顽强拼搏,在自治区少数民族运动会上争创优异成绩,特制定本奖励办法。具体如下:
一、奖励对象
代表中卫市参加自治区第八届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的运动员及教练员。
二、奖励类别
(一)精神奖励:对成绩特别优异、贡献突出、影响重大者报请市政府给予记功奖励。
(二)奖金奖励:按以下标准给予奖金奖励。
1、团体项目:在少数民族运动会中获前八名的团体,每队分别给予5000元、4000元、3000元、四至八名给予1000元的奖励。
2、个人项目:在少数民族运动会中获前八名运动员、教练员分别给予2000元、1500元、1000元、四至八名给予500元的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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