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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640501001/2016-48058
文  号:
卫政办发〔2015〕198号
发布机构:
中卫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责任部门:
市政府办公室
有 效 性:
有效
生成日期:
2016年01月13日
标  题: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2016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2016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

卫政办发〔2015〕198号

中宁、海原县人民政府,沙坡头区、海兴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 

为便于各县(区)、各部门合理安排节假日旅游、交通运输、生产经营等有关工作,根据《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关于2016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宁政办发〔2015181号),结合实际,现将我市2016年部分节假日放假调休日期安排通知如下: 

一、元旦:11日放假,与周末连休。 

二、春节:27日至13日放假调休,共7天。26日(星期六)、214日(星期日)上班。 

三、清明节:44日放假,与周末连休。 

四、劳动节:51日放假,52日(星期一)补休。 

五、端午节:69日至11日放假调休,共3天。612日(星期日)上班。 

六、开斋节:76日至8日放假调休,共3天。73日(星期日)上班。 

七、古尔邦节:911日至14日放假调休,共4天。910日(星期六)上班。 

八、中秋节:915日至17日放假调休,共3天。918日(星期日)上班。 

九、国庆节:101日至7日放假调休,共7天。108日(星期六)、109日(星期日)上班。 

节假日期间,各县区、各部门要妥善安排好值班和安全、保卫等工作,遇有重大突发事件发生,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确保人民群众祥和平安度过节日假期。 

    

中卫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12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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