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2016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
卫政办发〔2015〕198号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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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宁、海原县人民政府,沙坡头区、海兴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
为便于各县(区)、各部门合理安排节假日旅游、交通运输、生产经营等有关工作,根据《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关于2016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宁政办发〔2015〕181号),结合实际,现将我市2016年部分节假日放假调休日期安排通知如下:
一、元旦:1月1日放假,与周末连休。
二、春节:2月7日至13日放假调休,共7天。2月6日(星期六)、2月14日(星期日)上班。
三、清明节:4月4日放假,与周末连休。
四、劳动节:5月1日放假,5月2日(星期一)补休。
五、端午节:6月9日至11日放假调休,共3天。6月12日(星期日)上班。
六、开斋节:7月6日至8日放假调休,共3天。7月3日(星期日)上班。
七、古尔邦节:9月11日至14日放假调休,共4天。9月10日(星期六)上班。
八、中秋节:9月15日至17日放假调休,共3天。9月18日(星期日)上班。
九、国庆节:10月1日至7日放假调休,共7天。10月8日(星期六)、10月9日(星期日)上班。
节假日期间,各县区、各部门要妥善安排好值班和安全、保卫等工作,遇有重大突发事件发生,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确保人民群众祥和平安度过节日假期。
中卫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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