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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640501001/2017-49276
文  号:
卫政办发〔2016〕166号
发布机构:
中卫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责任部门:
市政府办公室
有 效 性:
有效
生成日期:
2017年01月24日
标  题: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中卫市放心粮油工程 实施意见的通知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中卫市放心粮油工程 实施意见的通知

卫政办发〔2016〕166号

沙坡头区、中宁县、海原县人民政府,海兴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 

  《中卫市放心粮油工程实施意见》已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卫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11月2日          

 

 

中卫市放心粮油工程实施意见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自治区人民政府《“放心粮油”工程实施方案》(宁政办发〔2007〕108号),引导和监督粮油生产加工和经销企业为社会提供安全、营养、健康的粮油产品,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继续推动“放心粮油”工程建设的健康发展。结合我市实际,现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以关注民生,促进和谐,提高城乡居民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为根本,着力推进粮油产品生产标准化、服务规范化进程。大力培育“放心粮油”产品,发展“放心粮油”示范企业,构建“放心粮油”供应网络,完善“放心粮油”经营服务体系,提高“放心粮油”市场占有率,保证人民群众对粮油产品的消费安全。 

  二、目标任务 

  到2020年底,在全市争取发展10家具有一定规模、管理规范、质量可靠的“放心粮油”示范加工企业,8家主营粮油食品的“放心粮油”示范店,3家“放心粮油”配送中心。争取全市自治区“放心粮油”店达到50家。力争使全市规模以上粮油加工企业生产的粮油产品达到“放心粮油”标准,经销企业销售的粮油商品为“放心粮油”产品,让“放心粮油”占领市场,进入千家万户。 

  三、主要内容 

  (一)培育“放心粮油”产品。一是继续以应急成品粮承储企业、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作为重点,大力引导辖区内有一定规模、产品知名度高、信誉好、粮油质量稳定的粮油加工企业按照《“放心粮油”示范加工企业和示范主食厨房质量安全管理规则》要求,积极申报自治区和国家“放心粮油”示范加工企业,到2020年发展到10家。二是鼓励和支持“放心粮油”示范加工企业进一步树立品牌意识,提升产品质量,生产高质量、高品质的“放心粮油”产品,积极申报自治区和国家“放心粮油”产品,进一步提高我市粮油产品的影响力。 

  (二) 构建“放心粮油”销售网络。一是推进现代营销方式。做好“放心粮油”配送中心建设,在全市二县一区培育3家“放心粮油”配送中心,配送中心采取“五统一”的管理模式(统一采购配送、统一店名标识、统一经营方针、统一服务规范、统一质量承诺),实行连锁经营,开展“放心粮油”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活动,延伸销售网络。二是完善“放心粮油”销售网络。积极开展“放心粮油”店和“放心粮油”示范店的推荐申报工作,按照《自治区“放心粮油”店申报评审办法》引导粮油经营企业积极申报自治区“放心粮油”店,使全市“放心粮油”店总数2020年发展到50家。按照《深入推进“放心粮油”进农村、进社区示范工程的实施意见》,积极引导“放心粮油”店申报“放心粮油”示范店,到2020年发展到8家,从而形成较为完善的“放心粮油”经营网络体系,以此提升“放心粮油”的示范带动作用,提高“放心粮油”的市场占有率。 

  (三) 推动企业诚信经营。组织“放心粮油”加工企业和“放心粮油”店开展的公开承诺活动,督促已认定为“放心粮油”示范企业和获得“放心粮油”产品称号的企业,结合自身生产、经营特点,向社会公开提出“保证质量、严格管理、文明经商、优质服务”的具体承诺,约束自身生产经营行为,自觉接受社会监督,让人民群众放心消费、安全消费、健康消费。 

  (四)建立质量检测体系。要逐步建立起以市场监管部门检测机构为龙头,以市粮油产品质量检验站为骨干的粮油检验检测体系。在企业开展自检自测和质控的基础上,市“放心粮油”工程领导小组每半年对示范企业生产的产品组织抽检一次,对“放心粮油”店经销的产品进行一次抽检,向社会公布抽检的粮油产品质量情况,曝光不合格粮油企业和产品,维护“放心粮油”企业及产品的信誉,确保产品质量的稳定性。 

  (五)实行动态管理机制。对“放心粮油”加工企业和“放心粮”店实行动态管理,按照《自治区 “放心粮油”店管理办法》,每年进行定期检查2次,每3年重新进行审核登记,凡违反规定或达不到标准要求的取消其相应资格。 

  四、保障措施 

  (一)加大宣传力度。要通过报纸、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媒体多渠道宣传“放心粮油”相关知识和信息,提高群众对 “放心粮油”店的认知度。每年利用“3.15”、“粮食科技周”、“食品安全宣传周” 、“世界粮食日”等活动开展“放心粮油”工程集中宣传活动,不断提高广大群众安全消费和自我保护意识,使“放心粮油”产品真正为广大群众所认可。 

  (二)强化市场监管。建立“日常监管制、季度抽查制、重点检查制、市场准入制”,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定期不定期对“放心粮油”产品和“放心粮油”经营企业进行监督检查。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加强对粮油产品和企业的依法监管。同时要充分发挥社会各界和新闻媒体的监督作用,建立对假冒伪劣粮油产品的举报制度,聘请群众质量监督员,对“放心粮油”企业及产品进行经常性监督,推动“放心粮油”工程的深入实施。 

  (三)优化发展环境。粮食部门要把推进“放心粮油”工程与加强粮食宏观调控落实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建立粮油应急保障体系结合起来,通过示范带动作用,推动“放心粮油”工程建设。商务部门要把推进“放心粮油”工程纳入“万村千乡市场工程”规划,享受同等的优惠政策。财政部门应加大对“放心粮油”工程的支持力度,每年安排一定的预算资金,用于支付“放心粮油”加工企业和“放心粮油”店的定期抽检费用。真正为群众创造一个安全、放心的粮油消费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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