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网站内容保障 工作的通知
卫政办发〔2016〕189号沙坡头区、中宁县、海原县人民政府,海兴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部门:
近期,我市对市政府门户网站进行了全新改版重建,重点对政务公开工作更换了操作平台。为更好地向公众公开群众关心关注的重要政府信息,充分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现就做好政府网站内容保障工作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做好政府网站内容保障工作的重要意义
政府网站是各级政府及其工作部门向社会提供政府信息和综合服务的重要平台,既是展示我市整体形象的窗口,又是政府联系群众、服务群众的桥梁。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政府网站内容保障工作,将其作为促进政务公开、创新政府管理方式、提升政府效能、建设服务型政府的重要任务,主要领导牵头,安排专人负责,及时更新,切实提高内容保障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二、保障范围和保障方式
(一)市政府门户网站( www.nxzw.gov.cn)内容保障栏目和保障方式。
1、内容保障主要栏目
新闻动态类:要闻速递、公示公告信息的在线报送;
政府信息公开类:信息公开指南、制度、年度报告、公开目录,网上依申请公开、行政许可结果公开、行政处罚结果公开、环境保护、棚户区改造、保障性住房、食品药品安全、财政资金等信息以及政策解读和权责清单的在线更新;
公共服务类:部门办事服务事项公开,温馨提示(包括供水、供电、供气、供暖、出行、天气预报等)信息的在线更新。
具体内容保障栏目及责任分工详见《市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明细表》(见附件)。
2、更新途径和更新时限
市政府各部门要按照分配的用户名和密码。及时登录网站管理平台,报送、更新各栏目信息。新闻动态类内容要在信息生成当日在线报送;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制度每半年至少更新校对一次,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每年3月31日前更新,信息公开目录下各类信息至少每月更新一次;网上依申请公开按要求在15个工作日内答复;行政许可结果、行政处罚结果信息在信息生成后5个工作日内更新;部门办事服务事项在信息有变动时及时更新,温馨提示信息至少提前一天发布。
(二)责任主体
各县(区)人民政府和市政府各部门政府网站是中卫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的责任主体,其更新内容由网站主管单位自行保障,更新时间同市政府门户网站同类信息更新时间要求一致。要按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卫市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卫政办发〔2016〕124号)要求,尽快对部门网站进行改版完善。其中市政府门户网站中已公开的部门信息,必须在本单位网站同步公开,公开方式为直接链接到市政府门户网站的本部门公开目录页面。
三、建立健全内容保障工作机制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政府网站内容保障工作,确定一名领导主抓,安排至少1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具体负责本地区、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并及时做好网站及市政府门户网站信息的保障工作。各县(区)、各部门于12月9日18时前将人员名单报送市政府办公室(联系人:任燕,联系电话:7068823)。今后如人员发生变动,须在3个工作日内重新进行人员报备。
(二)建立保密审查机制。各县(区)、各部门要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不例外”的原则,建立健全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除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外,经审查批准一律予以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三)定期检查通报。市政府办公室定期不定期对全市政府网站信息内容建设工作进行检查,对存在栏目空白、信息更新不及时、信息发布不准确、交流互动不回应等问题的部门,将在全市范围内进行通报,并责令限期整改;未及时整改的,将在年底效能考核中予以扣分。
中卫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1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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