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2017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
卫政办发〔2016〕196号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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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坡头区、中宁县、海原县人民政府,海兴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
为便于各县(区)、各部门合理安排节假日旅游、交通运输、生产经营等有关工作,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17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宁政办发〔2016〕217号)要求,结合实际,现将我市2017年部分节假日放假调休日期安排通知如下:
一、元旦:1月1日放假,1月2日(星期一)补休。
二、春节:1月27日至2月2日放假调休,共7天。1月22日(星期日)、2月4日(星期六)上班。
三、清明节:4月2日至4日放假调休,共3天。4月1日(星期六)上班。
四、劳动节:5月1日放假,与周末连休。
五、端午节:5月28日至30日放假调休,共3天。5月27日(星期六)上班。
六、开斋节:6月24日至28日放假调休,共5天。7月1日(星期六)上班。
七、古尔邦节:8月30日至9月3日放假调休,共5天。8月27日(星期日)上班。
八、中秋节、国庆节:10月1日至8日放假调休,共8天。9月30日(星期六)上班。
节假日期间,各县(区)、各部门要妥善安排好值班和安全、保卫等工作,遇有重大突发事件发生,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确保人民群众祥和平安度过节日假期。
中卫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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