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做好当前森林草原防火工作的紧急通知
卫政办发〔2017〕18号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
当前,我市已进入森林高火险期,气温快速回升,大风天气增多,各项农事、春游和祭祀活动即将进入高峰期,森林草原火险隐患明显增多。2月18日晚,我市南华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发生火灾,再次对森林草原防火工作敲响了警钟。为切实做好当前森林草原防火工作,现就有关事宜紧急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清形势,强化责任落实
据气象部门预测,今年2~6月份全市气温将偏高0.3~1.2℃,降水量偏少20%~30%,森林草原防火形势极为严峻。各县(区)、各有关部门和重点森林草原防火单位要认真汲取南华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发生火灾的经验教训,充分认清当前森林草原防火形势,坚决克服麻痹松懈思想,把森林草原防火作为当前农村工作和安全工作的头等大事来抓。要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森林防火办法》的有关规定,层层落实森林草原防火工作责任制,各级政府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研究,分管领导要主动抓好安排落实,发生火灾要亲临火场一线,做好指挥和协调工作,各级防火指挥部成员单位要加强协调配合,全力支持森林草原防火工作。要重点明确全市各森林高火险区责任领导和值班人员,落实管护人员责任,实现网格化无缝隙管理,杜绝管控死角和空档。各县(区)、市森林草原行政主管部门要立即组织开展一次森林草原防火工作大检查,抓好责任落实、强化责任担当,全面彻底排查各类森林草原火灾隐患,坚决防范和遏制重特大森林草原火灾的发生,确保森林草原防火形势稳定。各级政府督查室要加大对森林草原防火工作的督查力度,加强责任追究,确保森林草原防火责任落实到位。
二、狠抓野外火源管控,消除火灾隐患
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森林防火办法》和《市人民政府关于划定森林防火区规定森林防火期的通告》要求,加大依法治火力度,坚决杜绝森林防火区野外用火,全面落实野外用火审批和巡查制度,管好野外火源,从源头上消除隐患。要及时组织野外火源风险排查,当前重点做好祭祀用火、春耕备耕生产用火、春游用火、林区草原区域内施工单位等火险排查力度,发现火源隐患责令立即纠正整改。要切实加大巡查力度,增强巡护力量,对重点林区和旅游景区进行重点防范,严管死守,确保万无一失。要加强特殊人员监护,落实专人监护。确保做到野外火源管理不留死角、不留盲区,坚决将火患拒之林区和草原之外。
三、加强应急准备,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针对当前火险形势,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保持高度戒备,有针对性地落实扑火预案,从组织领导、扑火队伍、通讯器材、后勤供给等方面充分做好准备。要继续加大防火物资储备,做好扑火机具、运输车辆的查漏补缺及维护保养工作,时刻保持完好状态。要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思想,把扑火人员安全放在扑救指挥工作的首位,严禁组织中小学生、老人、儿童和残疾人员参加扑火。气象等部门要密切关注天气情况,抓住有利时机实施人工增雨作业,有效降低森林草原火险等级,民政部门要规范墓地管理,提前宣传倡导市民文明祭奠。各级专业、半专业森林草原消防队伍要随时处于高度戒备状态,遇有火情发生,必须快速出击、重点扑救,提高处置成效,做到火情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早扑灭,确保不因小火酿成大灾。
四、强化应急值守,确保信息畅通
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加强森林草原防火值班调度。要严格执行火灾报告制度,凡火必报,确保火情信息、扑救进展等第一时间通过正式渠道归口上报,防止出现信息不畅通、掌握不及时现象的发生。坚决杜绝瞒报、迟报、漏报,切实做到火灾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市森林草原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对防火值班、领导带班等情况进行抽查检查,发现脱岗漏岗现象,要严肃批评,因脱岗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严肃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中卫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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