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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640501001/2017-49359
文  号:
卫政办发〔2017〕64号
发布机构:
中卫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责任部门:
市政府办公室
有 效 性:
有效
生成日期:
2017年04月25日
标  题: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中卫市2017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 实施方案的通知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中卫市2017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 实施方案的通知

卫政办发〔2017〕64号

为认真落实国家《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337号)、自治区《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2013年—2017年)》(宁政发〔201414号)、《银川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实施方案(20162018年)》(宁党办〔201632号)和《“蓝天碧水·绿色城乡”专项行动方案》(宁政发〔201671号),有效改善我市环境空气质量,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主要目标

2017年年底,全年优良天数292天,比例达到80%以上,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基本消除重污染天气。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44微克/立方米,比2016年(45微克/立方米)下降2.2%;可吸入颗粒物(PM10)平均浓度94微克/立方米,比2016(100微克/立方米)下降6.0%;二氧化硫(SO2)平均浓度31微克/立方米,与2016年(31微克/立方米)持平;二氧化氮(NO2)平均浓度21微克/立方米,与2016(21微克/立方米)持平;CO日均值的第95百分位数浓度为1.5毫克/立方米,与2016年(1.5毫克/立方米)持平;O3日最大8小时的第90百分位数浓度为144μg/m3,与2016年(144微克/立方米)持平。

二、重点工作任务

(一)全面开展燃煤锅炉污染治理。

1.中宁县、海原县淘汰城市建成区10蒸吨/小时以下燃煤锅炉,沙坡头区淘汰20蒸吨/小时以下燃煤锅炉,不能淘汰的燃煤锅炉实施“煤改电”、“煤改气”或“煤改太阳能”等清洁能源改造。2017年全市计划淘汰或改造燃煤锅炉48台,并继续淘汰2016年淘汰清单内未淘汰的燃煤锅炉。

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住建局

2.加快集中供热工程建设。加快中卫热电联产项目接入城区供热管网建设,替代沙坡头区集中供热燃煤锅炉;天元锰业2×350MW自备热电厂项目开工建设,逐步实现企业热源替代城市供热。

责任单位:沙坡头区、中宁县人民政府,市住建局

3.深化燃煤锅炉达标治理。对城市建成区未淘汰及宁夏明盛染化有限公司、宁夏润夏能源化工有限公司等企业20蒸吨/小时以上燃煤锅炉实施除尘、脱硫改造,并同步安装在线监控设施,达到锅炉污染物排放新标准。

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中卫工业园区管委会

(二)加强重点行业污染治理。

1.火电、水泥、钢铁、冶金等重点行业企业严格按照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及特别排放限值的要求,加强大气污染防治设施建设和管理,深入推进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等主要污染物减排,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完成中宁锦宁炭素烟气余热利用及烟气脱硫脱硝项目、中宁发电公司一台机组超低排放改造项目建设、天元锰业完成焙烧车间立式焙烧炉全密闭式原料输送栈道建设、兴鑫冶金电石出炉口集气罩、旋风和布袋除尘安装,并建设全封闭式白灰、兰炭原料堆放棚和全封闭式固废渣临时堆放棚;宁华工贸完成密闭式原料堆棚(厂房);黄河乳品加强煤堆场改造和管理,建设挡风抑尘墙,安装自动喷淋降尘设施,有效降低无组织粉尘排放。

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环保局

2.全面完成挥发性有机污染物治理。中石油、中石化、宝塔石化公司和个体经销商完成所属加油站、储油库和油罐车油气回收治理,商经部门对完成油气回收治理的加油站进行验收。未同步配备油气回收装置的新建加油站、储油库和新配置的油罐车,各部门不得进行验收,不得批准投入使用。

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商经局

3.推行清洁生产。发布钢铁、水泥、化工、有色金属等重点行业清洁生产审核年度计划及企业名单,组织对清洁生产审核评估的企业实施清洁生产技术改造。2017年,重点行业排污强度进一步下降。

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工信局

(三)大力整治扬尘污染。

1.强化建筑施工扬尘监管。实施从土方开挖到工程竣工全过程扬尘污染控制。将施工扬尘污染治理纳入建筑工地安全生产标准化年度考核,在施工周边标准化围挡、物料堆放防尘覆盖、施工现场地面硬化、场地洒水清扫保洁、出入车辆清洗、渣土车辆运输全封盖等扬尘防治措施达标率达到100%,建设项目扬尘防控经费纳入项目预算。城市建成区较大建筑和拆迁工地试点安装视频监控和扬尘监测在线系统,并与住建、环保部门联网。土方开挖和填筑等易产生扬尘污染的施工作业,必须实施喷雾降尘。清扫场地和楼层必须采用湿法作业,高空作业和施工垃圾实行集中袋装或通过管道送至地面,不得抛撒;遇到4级以上大风天气,停止土方开挖等产生扬尘的作业,并在关键地区加大喷雾降尘等措施的频次。

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住建局

2.加强道路扬尘控制。加大环卫设施投入,特别是清(洗)扫设施设备购置和运行维护经费投入,大力提高城市道路保洁机械化作业水平,实施“以克论净,深度保洁”精细化管理,遇扬沙浮尘天气增加洒水、喷雾降尘频次。渣土拉运车辆要严格落实清洗、篷布覆盖、装载高度、拉运路线等要求。建立渣土拉运夜查长效机制,在主要路口设置专人夜查,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查处。入城区主要路口设置车辆清洗点,必须对渣土、石料、煤等带泥拉运车辆进行清洗。

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城管局

3.加强城乡绿化和绿色修复。加强城市及主干道路绿化林带建设,加大防沙治尘力度,提高绿化覆盖率。落实城市建成区园林绿化建设要求,基本消除市区裸露空地。

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林业局

4.实施采矿区扬尘整治。对现有砂石料场实施环境综合整治,制定防尘作业标准,破碎、装卸等工序要采取密闭或半封闭作业,并加装除尘设施,同时落实复垦、复绿及景观修复。

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国土局

(四)加强机动车污染防治。

1.加强高污染车辆管理。2017年底,淘汰全市所有黄标车,环保机动车环保定期检测率达到90%以上。严禁无环保检测合格标志的机动车辆上路行驶,重点查处黄标车在限行区域内上路行驶、报废和拼装车辆上路行驶等行为,严格落实扣分、罚款等处罚措施。

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公安局

2.提升油品质量。2017年底前,全市全面供应符合国家第五阶段排放标准的车用汽、柴油。商务、质监部门加强油品质量监督检查,严厉打击非法生产、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的车用燃油行为。

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商经局、市市场监管局

3.推广使用新能源汽车。在公交车、出租车等城市客运以及环卫、物流、公安巡逻等领域加大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力度,制定机动车更新计划,不断提高新能源汽车运营比重。倡导绿色出行,实施步行、自行车交通系统建设。

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交通局

4.强化机动车环保检测机构监管。认真落实在用机动车排放污染物检测机构技术规范要求,严格对机动车尾气进行检测工作,严格环保合格标志核发工作,确保机动车尾气达标排放。对未达到淘汰年限,但尾气排放超标的车辆,要限期治理。实施年度环保检验机构检测设备计量检定情况监督检查,并对违规行为进行处罚。进行机动车环保检验机构年度督查考核,考核不合格的检验机构暂停或取消检测资格。

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市场监管局、市环保局

(五)严防严控燃煤污染。

1.控制煤炭消费总量。结合能源消费总量控制的要求,实行煤炭消费总量中长期控制目标责任管理。根据《自治区煤电节能减排升级与改造行动计划(2014-2020年)》目标,加强新建机组准入控制,加快现役机组升级改造,调整能源消费结构,压减无污染治理设施的分散或直接燃煤,降低煤炭消费比重。城市建成区煤炭消耗(热电联产除外)要确保只减不增。

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发改委

2.制定禁止销售和使用高灰分、高硫份劣质煤管理办法,完成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划定及建设工作。在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内严禁使用硫份大于0.8%、灰分大于15%的高硫、高灰分煤种。对城区所有用煤单位储备煤炭进行检查,对购进的每批次煤炭煤质、销售单位逐项核实,并抽样检验。发现储备不合格煤炭的责令限期清运更换,并由市场监管部门倒追煤炭销售单位法律责任,确保用煤单位储备煤炭煤质达标。

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市场监管局

3.强化煤炭运输环节控制。开展煤炭运输车辆巡查检查,利用治超站、上路随机抽查、夜查等方式,严厉查处煤炭运输车辆超载超限、不按规定时间进入市区、洒漏等违法行为;对未随车携带煤质检测报告或报告显示煤炭不达标的,一律不准进入市区。

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公安局、市交通局、市城管局

4.建立用煤单位网格化管理机制。加大用煤环节监督执法力度。对每个燃煤锅炉房的煤质、烟气排放、治理设施运行、扬尘防控、环境卫生等情况进行日常检查。

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环保局

5.建筑节能与供热计量。实施既有建筑实施建筑节能改造,继续做好供热计量的基础性工作,落实供热企业主体责任,完善供热计量收费“两部制”热价政策机制,同步安装供热计量装备,同步装表率不低于90%

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住建局

(六)严防秸杆焚烧污染。

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2016年秸秆有效利用和焚烧污染防控的通知》(宁政办发〔201698号),采取“封、禁、堵、压、打、用”等综合措施,层层落实禁烧责任制,禁止焚烧秸秆和在草、枯枝落叶等杂物,并在夏、秋两季加强对农村秸秆禁烧的常态化监管。落实县(区)、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秸秆等废弃物禁烧责任,落实网格化监管、网格包抓工作机制。采取日常巡查、不定期督查等形式,实行严防严控。对秸秆禁烧责任制落实不力,出现严重焚烧现象的县(区)责任人进行追责,遏制“污染围城”现象。加大秸秆综合利用水平,通过积极推广秸秆还田、秸秆饲料化利用、秸秆造纸等多元化的资源利用措施,不断提高综合利用率,2017年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85%以上。

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农牧局

(七)整治餐饮油烟和露天烧烤。

开展餐饮油烟和露天烧烤整治,建成区内餐饮业严禁使用煤炭作为燃料,全部采用液化气、天然气等清洁能源,配套安装高效油烟净化设备,减少餐饮油烟排放污染,坚决查处店外设置炉灶行为。

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城管局、市市场监管局

(八)加大环境监察执法力度。

1.提高环境监管能力。进一步完善中宁县、海原县空气质量监测网络,投入运行并发布监测数据。完善重点行业在线监测体系,火电、钢铁、水泥、有色金属冶炼等国控、区控重点工业企业安装烟气排放自动监控设施,增设烟粉尘监控因子,并与环保部门联网。对全市20蒸吨及以上燃煤锅炉安装烟气在线监测设备。

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环保局

2.加大环保执法力度。推进网格化环境监管模式,完善市、县、乡(街道)三级管理,加强组织体系、监管体系、监督体系、保障体系、考核奖惩体系和企业自律体系建设。以火电、钢铁、水泥等重点行业及燃煤锅炉为重点,对全市在用燃煤锅炉进行监察执法检查,建立管理档案;组织开展《大气污染防治法》实施情况专项执法检查,进一步加大对大气污染严重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坚决遏制环境违法行为,改善区域环境空气质量。根据环境保护部《环境信息公开办法》的规定,每月公开各县(区)环境空气质量及有关大气污染防治信息。同时,督促火电、钢铁、石化、水泥、有色、化工等行业企业对废气污染物排放的种类、数量、浓度、去向,废气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等进行公开。

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环保局

(九)加强重污染天气监测预警和应对。

1.进一步加强环境空气质量监测预警。气象、环保部门进一步细化空气质量预报预警工作流程,加强会商,对气象条件进行会商研判,提高重污染天气预测预报准确度,提早做好污染应对准备。

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环保局、市气象局

2.认真做好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有关部门(单位)依据《中卫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编制本县(区)、本部门(单位)应急预案。根据市政府发布的重污染天气预警信息,及时启动应急预案,采取响应措施。

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有关部门(单位)、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任组长,各县(区)、各有关部门(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按照《中卫市大气、水和土壤污染防治联席会议制度》及时解决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各级发改、工信、公安、住建、交通、商务、农牧、林业、城市管理、市场监督等部门要将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纳入本部门年度工作计划,安排实施。每月25日前向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环境保护局)报送当月工作完成情况。

(二)强化考核评价。建立大气污染治理工作考核机制,由市环保局牵头,每季度对各县(区)、各有关部门(单位)大气污染治理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与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挂钩。

(三)强化宣传监督。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引导和监督作用,提高全社会的环保意识,鼓励社会各界参与和监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畅通群众投诉举报渠道,及时解决人民群众反映的大气环境污染问题;加强大气环境质量信息公众服务,进一步健全信息公开制度,创新和完善公众参与机制;宣传普及大气污染防治知识,引导公众绿色消费,为改善环境空气质量做出努力。

    附件:1.2017年燃煤锅炉淘汰清单

         2.燃煤锅炉除尘治理项目清单

         3.二氧化硫治理项目清单

         4.工业氮氧化物治理项目清单

         5.工业堆场扬尘治理项目清单

         6.工业烟()尘治理项目清单

         7.20吨以上燃煤锅炉安装在线设施项目清单

         8.大气污染防治能力建设项目清单

         9.中卫市2017年度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工作任务安排表

 

附件1 

2017年燃煤锅炉淘汰清单

 

序号

县(区)

 

数量  (台)

吨位     (蒸吨)

型号

用途

淘汰类型

完成时间

备注

1

沙坡头区

佛光香厂

1

1

LSG1-0369-AIII

供暖

集中供暖

2017.10

 

2

沙坡头区

佛光香厂

1

1

自制炉

供暖

集中供暖

2017.10

 

3

沙坡头区

宁夏金土木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1

2

CLSG三回程式常压热水锅炉

供暖

集中供暖

2017.10

 

4

沙坡头区

全兴苯板厂

1

1

LSG1.0-0.69-AII

蒸汽

拆除或改造

2017.10

 

5

沙坡头区

蔬菜公司(永祥保鲜公司)

1

0.1

CLWSG-0.075MW

供暖

集中供暖

2017.10

 

6

沙坡头区

天源电力

1

0.5

CLSG0.035-85-60-AII

供暖

集中供暖

2017.10

 

7

沙坡头区

天源电力

1

1

CLNS-Y(Q)-1

供暖

集中供暖

2017.10

 

8

沙坡头区

兴教印刷厂

1

0.3

茶浴炉

供暖

集中供暖

2017.10

 

9

沙坡头区

中卫市宏伟饭店

1

2

LSG2-95/70-AII

供暖

集中供暖

2017.10

 

10

沙坡头区

中卫市新瑞食品厂

1

2

LSD4-2.0t/h常压热水

供暖

集中供暖

2017.10

 

11

沙坡头区

中卫市新瑞食品厂

1

0.15

0.15MW蒸汽锅炉

供暖

集中供暖

2017.10

 

12

沙坡头区

盛家宾馆

1

2

CLSG-0.25

供暖

集中供暖

2017.10

 

13

沙坡头区

金世纪家属楼

1

2

 

供暖

集中供暖

2017.10

 

14

沙坡头区

贝隆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1

10

SZL10-1.25-AII

供暖

集中供暖

2017.10

 

序号

县(区)

 

数量(台)

吨位    (蒸吨)

型号

用途

淘汰类型

完成时间

备注

15

沙坡头区

贝隆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1

6

LSD4 高效节能热水锅炉

供暖

集中供暖

2017.10

 

16

沙坡头区

中卫宾馆

1

4

KZL4-13

供暖

集中供暖

2017.10

 

17

沙坡头区

中卫宾馆

1

2

DZL2-1.0-AII

供暖

集中供暖

2017.10

 

18

沙坡头区

大河机床厂

1

6.5

DZL4.5-0.7/95/70-A

供暖

集中供暖

2017.10

 

19

沙坡头区

大河机床厂

1

4.5

DZL3-0.7/95/70-A

供暖

集中供暖

2017.10

 

20

沙坡头区

宏建热力公司

1

15

SZL10.5-1.0/115/70-AII

供暖

拆除

2017.10

 

21

沙坡头区

宏建热力公司

1

15

SZL10.5-1.0/115/70-AII

供暖

拆除

2017.10

 

22

沙坡头区

泰和热力公司

1

15

SZL10.5-1.0/115/70-AII

供暖

拆除

2017.10

 

23

沙坡头区

泰和热力公司

1

15

SZL10.5-1.0/115/70-AII

供暖

拆除

2017.10

 

24

中宁县

中石油中卫分公司中宁北街办公楼

1

0.35

CLWSG0.25-85/60-W

供暖

集中供暖

2017.10

 

25

中宁县

宁夏众益得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1

0.07

5万大卡/小时

洗浴

拆除

2017.10

 

26

中宁县

宁夏众益得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1

2

LP-2链条炉

供汽

拆除

2017.10

 

27

中宁县

宁夏杞乡生物食品工程有限公司

1

1.5

CSLG-1.05MW

供暖

集中供暖

2017.10

 

28

中宁县

宁夏红宝集团(实业)有限公司

1

20

szL14-1/110/70-A

供暖

集中供暖

2017.10

 

29

海原县

海原县党校

1

0.2

CLSG-WII

供热

拆除

2017.10

 

30

海兴开发区

宁夏亨源薯制品有限公司

1

4

DZL4-1.25-AII

蒸汽

拆除

2017.10

 

序号

县(区)

 

数量(台)

吨位    (蒸吨)

型号

用途

淘汰类型

完成时间

备注

31

沙坡头区

中卫市宏伟饭店

1

2

LSG2-95/70-AII

蒸汽

拆除或改造

2017.10

 

32

沙坡头区

名洋洗涤有限公司

1

2

LZL2-0.8-AII

蒸汽

拆除或改造

2017.10

 

33

沙坡头区

名洋洗涤有限公司

1

2

DZL2-1.0-AII

蒸汽

拆除或改造

2017.10

 

34

沙坡头区

通达果汁有限公司

1

10

SZL10-1.25-AII

蒸汽

拆除或改造

2017.10

 

35

沙坡头区

通达果汁有限公司

1

10

SZL10-1.25-AII

蒸汽

拆除或改造

2017.10

 

36

沙坡头区

恒康餐具

1

0.3

LHC-0.3-AII

蒸汽

拆除或改造

2017.10

 

37

沙坡头区

金帝冷冻食品有限责任公司

1

4

DZL4-1.25-AII

蒸汽

拆除或改造

2017.10

 

38

沙坡头区

金帝冷冻食品有限责任公司

1

4

DZL4-1.25-AII

供暖

拆除或改造

2017.10

 

39

沙坡头区

中卫市天翼果蔬生物工程有限公司

1

2

DZH2-0.7-AII

供暖

拆除或改造

2017.10

 

40

中宁县

宁夏红中宁枸杞制品有限公司

1

10

SZL7-110/70-A

供汽

拆除或改造

2017.10

 

41

中宁县

中宁早康枸杞股份有限公司

1

2.8

KZL2-85/70-AII

供汽

拆除或改造

2017.10

 

42

中宁县

宁夏秦毅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1

2

CLSG1.4

供暖

拆除或改造

2017.10

 

43

中宁县

宁夏秦毅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1

1.4

CLSG1.0-90/70-AII

洗浴

拆除或改造

2017.10

 

44

中宁县

宁夏秦毅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1

4

CLSG2.8-90/70-AII

供暖

拆除或改造

2017.10

 

45

中宁县

宁夏杞乡生物食品工程有限公司

1

2

DZL2-1.25-A

供汽

拆除或改造

2017.10

 

46

中宁县

中石油中卫分公司中宁北滨河加油站

1

0.7

CLWSG0.35-85/60-W

供暖

拆除或改造

2017.10

 

47

中宁县

宁夏众益得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张东明)

1

0.1

NG0.07-L

供暖

拆除或改造

2017.10

 

序号

县(区)

 

数量(台)

吨位    (蒸吨)

型号

用途

淘汰类型

完成时间

备注

48

中宁县

中宁县宁新洗涤消毒公司(宁新实业有限公司洗涤分公司)

1

1.4

SHC1-0.7-A

供暖

拆除或改造

2017.10

 

49

中宁县

中宁电厂家属院

1

6

DZL4.2-0.7/95/70-A

供暖

集中供暖

2017.10

2016年未拆除

50

中宁县

宁新实业有限公司洗涤分公司

1

1.4

SHC1-0.7-A

供汽

拆除或改造

2017.10

2016年未拆除

51

中宁县

宁夏红宝集团有限公司

1

10

DZL7-1/110/70-A

供暖

集中供暖

2017.10

2016年未拆除

52

中宁县

宁夏红中宁枸杞制品有限公司

1

3

CLSG2.1-90/70-A2

供暖

集中供暖

2017.10

2016年未拆除

53

中宁县

宁安彩印包装有限公司

1

4

SZL4-1.6-A

供汽供暖

拆除或改造

2017.10

2016年未拆除

54

沙坡头区

洪远大酒店

1

1

CLSB 90/70-A

供暖

集中供暖

2017.10

2016年未拆除

55

沙坡头区

凯越商务酒店

1

2

DZH-1.25-AII

供暖

集中供暖

2017.10

2016年未拆除

56

沙坡头区

上海滩洗浴中心

1

2

CLWSG

热水

拆除或改造

2017.10

2016年未拆除

57

沙坡头区

浪淘沙

1

1.5

CLSG

热水

拆除或改造

2017.10

2016年未拆除

58

沙坡头区

大众洗浴中心

1

0.8

CLSG

热水

拆除或改造

2017.10

2016年未拆除

59

沙坡头区

金沙湾洗浴中心

1

1

ZWRG

热水

拆除或改造

2017.10

2016年未拆除

60

沙坡头区

金水湾洗浴

1

1

CLSG

热水

拆除或改造

2017.10

2016年未拆除

 

 

 

 

 

 

 

 

 

 

序号

县(区)

 

数量(台)

吨位    (蒸吨)

型号

用途

淘汰类型

完成时间

备注

61

沙坡头区

东园村

1

3

CLSG-2.1MW-AIII

供暖

集中供暖

2017.10

2016年未拆除

62

沙坡头区

丰茂源酒店

1

0.8

HLG0.8-0.4_AIII

热水

拆除或改造

2017.10

2016年未拆除

63

沙坡头区

中卫市火车站(东、西道口)

1

10

SZL7-1.0-95-75-AII

供暖

集中供暖

2017.10

2016年未拆除

64

沙坡头区

中卫市火车站(东、西道口)

1

10

SZL7-1.0-95-75-AII

供暖

集中供暖

2017.10

2016年未拆除

65

沙坡头区

中卫市火车站(东、西道口)

1

10

SZL7-1.0-95-75-AII

供暖

集中供暖

2017.10

2016年未拆除

66

沙坡头区

中卫市火车站(东、西道口)

1

10

SZL7-1.0-95-75-AII

供暖

集中供暖

2017.10

2016年未拆除

67

沙坡头区

中卫市火车站(东、西道口)

1

10

SZL7-1.0-95-75-AII

供暖

集中供暖

2017.10

2016年未拆除

68

沙坡头区

中卫市中医医院

1

2

DZL2-1.0A

热水

拆除或改造

2017.10

2016年未拆除

69

海原县

海原县公路养路段

1

0.4

CLSG0.25-85/60 AII8

供暖

拆除或改造

2017.10

2016年未拆除

70

海原县

北坪梁中国石油加油站

1

0.07

CLWSG0.05-85/60-WII3

供暖

拆除或改造

2017.10

2016年未拆除

 


附件2

燃煤锅炉除尘治理项目清单

 

序号

县(区)

单位

台数(台)

规模(t/h

锅炉型号

治理措施

除尘效率

完成时间

1

沙坡头区

宁夏华御化工有限公司

1

25

SZL25-2.5-AII

现有除尘设施改造

颗粒物≦80mg/m3

2017.6.30

2

沙坡头区

宁夏华御化工有限公司

1

25

SZL25-2.5-AII

现有除尘设施改造

颗粒物≦80mg/m3

2017.6.30

3

沙坡头区

宁夏华御化工有限公司

1

25

SZL25-2.5-AII

现有除尘设施改造

颗粒物≦80mg/m3

2017.6.30

4

沙坡头区

宁夏瑞泰化工有限公司

1

20

SZL20-2.45-AII

现有除尘设施改造

颗粒物≦80mg/m3

2017.6.30

5

沙坡头区

宁夏瑞泰化工有限公司

1

20

SZL20-2.45-AII

现有除尘设施改造

颗粒物≦80mg/m3

2017.6.30

6

沙坡头区

宁夏蓝丰精细化工有限公司

1

25

SHL25-2.5/400P

现有除尘设施改造

颗粒物≦80mg/m3

2017.6.30

7

沙坡头区

宁夏蓝丰精细化工有限公司

1

20

SZL20-20/AII

现有除尘设施改造

颗粒物≦80mg/m3

2017.6.30

8

沙坡头区

宁夏蓝丰精细化工有限公司

1

20

SZL20-20/AII

现有除尘设施改造

颗粒物≦80mg/m3

2017.6.30

9

沙坡头区

宁夏蓝丰精细化工有限公司

1

10

YLW-7000MA

现有除尘设施改造

颗粒物≦80mg/m3

2017.6.30

10

沙坡头区

宁夏润夏能源化工有限公司

1

25

DHL25-4/450-AII

现有除尘设施改造

颗粒物≦80mg/m3

2017.6.30

11

沙坡头区

宁夏润夏能源化工有限公司

1

25

DHL25-4/450-AII

现有除尘设施改造

颗粒物≦80mg/m3

2017.6.30

12

沙坡头区

宁夏润夏能源化工有限公司

1

25

DHL25-4/450-AII

现有除尘设施改造

颗粒物≦80mg/m3

2017.6.30

13

沙坡头区

宁夏明盛染化有限公司

1

25

SZL25-2.5-AI

现有除尘设施改造

颗粒物≦80mg/m3

2017.6.30

14

沙坡头区

宁夏明盛染化有限公司

1

25

SZL25-2.5-AI

现有除尘设施改造

颗粒物≦80mg/m3

2017.6.30

15

沙坡头区

宁夏明盛染化有限公司

1

15

SZL15-1.6-AII

现有除尘设施改造

颗粒物≦80mg/m3

2017.6.30

16

沙坡头区

宁夏明盛染化有限公司

1

10

YLW-7000MA

现有除尘设施改造

颗粒物≦80mg/m3

2017.6.30

附件3

二氧化硫治理项目清单

 

序号

县(区)

所属  行业

单位

生产设施名称及编号

台数(台)

规模(t/h

治理措施

治理效率

完成时间

1

沙坡头区

化工

宁夏润夏能源化工有限公司

DHL25-4/450-AII

1

25

现有脱硫设施改造

400mg/m3

2017.6.30

2

沙坡头区

化工

宁夏润夏能源化工有限公司

DHL25-4/450-AII

1

25

现有脱硫设施改造

400mg/m3

2017.6.30

3

沙坡头区

化工

宁夏润夏能源化工有限公司

DHL25-4/450-AII

1

25

现有脱硫设施改造

400mg/m3

2017.6.30

4

沙坡头区

化工

宁夏明盛染化有限公司

SZL25-2.5-AI

1

25

现有脱硫设施改造

400mg/m3

2017.6.30

5

沙坡头区

化工

宁夏明盛染化有限公司

SZL25-2.5-AI

1

25

现有脱硫设施改造

400mg/m3

2017.6.30

6

沙坡头区

化工

宁夏明盛染化有限公司

SZL15-1.6-AII

1

15

现有脱硫设施改造

400mg/m3

2017.6.30

7

沙坡头区

化工

宁夏明盛染化有限公司

YLW-7000MA

1

10

现有脱硫设施改造

400mg/m3

2017.6.30

8

中宁县

火力发电

宁夏中宁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火力发电

机组

1

330MW

1#机组现有除尘设施及脱硫系统进行超低排放改造

35mg/m3

2017.11.30

9

中宁县

石墨及碳素制造

中宁县锦宁炭素有限公司

炭素锻烧炉

2

 

对锻烧炉生产烟气进行烟气脱硫技术改造

100mg/m3

2017.11.30

10

海兴    开发区

供暖

海兴开发区南区供热站

SZL-14-16/130/70-A11

1

30

新建

400mg/m3

2017.11.30

11

海兴    开发区

供暖

海兴开发区北区供热站

DHLJ-10/115/6-A11

1

20

新建

400mg/m3

2017.11.30


附件4

工业氮氧化物治理项目清单

 

序号

县(区)

所属

行业

企业名称

生产设施名称及编号

台数(台)

规模    t/h

治理措施

治理效率

完成时限

1

沙坡头区

水泥

宁夏胜金水泥有限公司

1#2#新型干法窑

2

2×2500t/d

对脱硝设施工艺进行改造

脱硝效率达到50%

2017.11.30

1

中宁县

火力

发电

宁夏中宁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火力发电机组

1

330MW

1#机组现有脱硝系统进行超低排放改造

氮氧化物≦50mg/m3

2017.11.30

2

中宁县

石墨及碳素制造

中宁县锦宁炭素有限公司

炭素锻烧炉

2

 

对锻烧炉和焙烧生产烟气进行烟气脱硝技术改造

脱硝效率达到80%

2017.11.30


附件5

 工业堆场扬尘治理项目清单

 

序号

县(区)

单位

治理措施

完成时间

1

中宁县

宁夏兴尔泰集团中宁兴鑫冶金制品有限公司

建设全封闭式白灰.兰炭等原料堆棚7188m2

2017.11.30

2

中宁县

中宁县宁华工贸有限公司

在干燥车间、冶炼车间建设全封闭厂房

2017.11.30

3

中宁县

中宁县黄河乳制品有限公司

建设1000㎡煤堆场挡风抑尘网,加装喷淋设施

2017.11.30

4

海兴开发区

海兴开发区南集中供热站

建设1000㎡煤堆场挡风抑尘网,加装喷淋设施

2017.11.30

5

海兴开发区

海兴开发北区集中供热站

建设1000㎡煤堆场挡风抑尘网,加装喷淋设施

2017.11.30


附件6

工业烟()尘治理项目清单

 

序号

县(区)

所属

行业

企业名称

生产设施名称及编号

设备

规模

治理措施

治理效果

完成时限

1

中宁县

水泥

制造

宁夏中宁赛马水泥有限公司

水泥窑窑头

1000/日、1200/日水泥熟料生产线

1#.2#熟料生产线窑头除尘设施进行升级改造

()尘≦30mg/m3

2017.11.30

2

中宁县

电解锰

宁夏天元锰业有限公司

立式焙烧炉

 

对焙烧车间立式焙烧炉建设全密闭式原料输送栈道

减少粉尘排放

2017.11.30


附件7

20吨以上燃煤锅炉安装在线设施项目清单

 

序号

县(区)

所属行业

企业名称

生产设施名称

排污口名称

()

安装要求

完成时限

1

中宁县

热力生产和供应

中宁县水暖公司

废气自动在线

装置

废气排放口

4

废气流量、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含氧量、压力、温度、数采仪等主要参数监测设备,与环保部门联网。

2017.11.30

2

中宁县

铝板材

制造

宁夏锦宁巨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废气自动在线

装置

废气排放口

1

废气流量、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含氧量、压力、温度、数采仪等主要参数监测设备,与环保部门联网。

2017.11.30

3

海原县

热力生产和供应

海原县供暖公司

废气自动在线

装置

废气排放口

3

废气流量、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含氧量、压力、温度、数采仪等主要参数监测设备,与环保部门联网。

2017.11.30


附件8

大气污染防治能力建设项目清单

 

序号

县(区)

项目名称

承担单位

建设内容

取得成效

完成时间

 

1

 

中宁县

中宁县大气污染防治能力建设项目

中宁县环境保护局

喷雾降尘车4辆,多功能清扫车4

加大城市主要道路保洁清扫能力建设,提高城市道路保洁质量,有效改善城市环境空气质量

2017.12.30


附件9

中卫市2017年度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工作任务安排表

 

序号

重点任务

具体任务

责任部门

完成时限

备注

 
 

1

环境空气质量改善目标

可吸入颗粒物年均浓度较2016年下降6.0%,达到94微克/立方米;细颗粒物年均浓度较2016年下降2.2%,达到44微克/立方米;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达到80.0%

沙坡头区人民政府

2017年底

 

 

2

燃煤小锅炉淘汰

加快集中供热工程建设。开工建设天元锰业热电联产项目。中卫热电完成集中供热管网建设并实现供热。

沙坡头区、中宁县、海原县人民政府,海兴开发区管委会,市住建局

201710月底

 

 

加快燃煤小锅炉淘汰。开展城市建成区燃煤锅炉摸底调查工作,建立全市锅炉清单和淘汰台账。市(含县区)城市建成区,除保留必要的应急和调峰燃煤采暖锅炉外,热电联产项目供热管网覆盖范围内的20 /小时蒸吨以下燃煤锅炉全部淘汰,对不能淘汰的燃煤锅炉实施清洁能源改造。2017年,中卫淘汰燃煤锅炉70台。

 

3

重点行业脱硫、脱硝、除尘设施建设

中宁发电公司1330MW机组实施超低排放改造。

中宁县人民政府

201711月底

 

 

现有钢铁、水泥企业的烧结机、球团焙烧设备、水泥窑等大气污染物排放不达标的设施和工段,全部完成脱硫脱硝除尘改造,达到钢铁、水泥行业排放标准限值要求。

沙坡头区、中宁县、海原县人民政府,中卫工业园区管委会

 

对暂不能淘汰的20蒸吨/小时及以上燃煤锅炉全部实施脱硫、除尘改造,达到燃煤锅炉排放限值。

沙坡头区、中宁县、海原县人民政府,海兴开发区管委会,中卫工业园区管委会

 

4

工业挥发性有机物治理

20176月底前,中石油宁夏销售公司、中石化宁夏分公司和宝塔石化集团有限公司完成所属加油站、储油库和油罐车油气回收治理改造工作,并完成环保验收。201710月底前,中卫市(含县区)全部完成加油站、储油库和油罐车油气回收治理。

沙坡头区、中宁县、海原县人民政府,海兴开发区管委会,市商经局

2017年底

 

 

5

城市扬尘污染控制

 

强化建筑施工、拆迁工地扬尘监管。2017年,建筑和拆迁工地要严格落实6100%扬尘防控措施,总体达标率达到70%。中卫市城市建成区较大建筑和拆迁工地试点安装视频监控和扬尘监测在线系统,并实现与城管、环保部门联网。4月、8月份组织开展2次以上城市扬尘污染专项检查行动。

沙坡头区、中宁县、海原县人民政府,海兴开发区管委会,市住建局

2017年底

 

 

严格道路扬尘控制。2017年,城区机械化清扫率达到90%以上。中卫地区渣土运输车辆全部采取密闭措施,安装GPS卫星定位系统。

沙坡头区、中宁县、海原县人民政府,海兴开发区管委会,市城管局

2017年底

 

加强堆场扬尘控制。中卫工业企业、供热单位的大型煤场、料场要实行封闭储存或建设防风抑尘设施,堆场防尘措施落实率要达到95%以上,2017年实施工业堆场治理项目5个。

沙坡头区、中宁县、海原县人民政府,海兴开发区管委会,工业园区管委会

2017年底

 

加强采矿区扬尘控制。按照《全区非煤矿山扬尘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宁国土资发〔2016481号)要求,对重点整治区域现有非煤矿山(含砂石料厂)实施环境综合整治。2017年年底前,未达到整治要求的砂石料厂,完成生态恢复工作。

沙坡头区、中宁县、海原县人民政府,海兴开发区管委会,市国土局

201710

 

 

加快推进餐饮油烟污染治理。中卫市建成区餐饮服务场所安装高效油烟净化设施,重点对熏、炸、烤制类餐饮场所及露天摊点加强日常监管。

沙坡头区、中宁县、海原县人民政府,海兴开发区管委会,市市场监管局、市城管局

2017年底

 

 

加强城乡绿化和绿色修复。继续加强城市及主干道路绿化林带建设,加强城市公园、森林公园建设,落实城市建成区“300米见绿、500米见园”园林绿化建设要求。对城市建成区闲置或未开发的裸地要采取绿化、硬化、覆盖等防尘措施,基本消除市区裸露空地。加大城市周边等重点扬尘易发区绿化管控力度,建设高标准防护林带,提升城市生态功能。

沙坡头区、中宁县、海原县人民政府,海兴开发区管委会,市林业局

2017年底

 

 

综合整治秸秆焚烧。中卫市建立和完善县(区)、乡镇、村(社区)分片包干制度,层层落实禁烧责任制,并在夏、秋两季加强对农村秸秆禁烧的常态化监管。加大秸秆综合利用水平,不断提高秸秆综合综合利用率,2017年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85%以上。

沙坡头区、中宁县、海原县人民政府,海兴开发区管委会,市农牧局

2017年底

 

 

6

 

 

移动源污染防治

 

加强高污染车辆管理。公安、环保、交通等部门要加强联合执法,重点查禁黄标车上路行驶,加速黄标车淘汰,确保2017年年底,中卫市黄标车全部淘汰。

沙坡头区、中宁县、海原县人民政府、海兴开发区管委会,市公安局

201711月底

 

 

提升油品质量。201711日起,中卫市全面供应符合国家第五阶段排放标准的车用汽、柴油。严厉打击非法生产、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的车用燃油行为。

沙坡头区、中宁县、海原县人民政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7年底

 

 

强化机动车环保检测和路查。认真落实在用机动车排放污染物检测机构技术规范要求,严格环保合格标志核发工作,确保机动车尾气达标排放。加强机动车环保标志抽查检查,严禁无环保检测合格标志车辆上路。2017年,中卫市机动车环保检测率达到90%以上。

沙坡头区、中宁县、海原县人民政府,市公安局、市环保局

2017年底

 

 

加强城市交通管理。实施公交优先战略,提高公共交通出行分担比例。实施步行、自行车交通系统建设。抓紧实施城市智能交通系统,研究制定城市机动车增幅控制政策。

沙坡头区、中宁县、海原县人民政府,海兴开发区管委会,市交通局

2017年底

 

 

推广使用新能源汽车。2017年,要在公交车、出租车等城市客运以及环卫、物流、机场通勤、公安巡逻等领域加大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力度,制定机动车更新计划,城市新增或更新车辆中的新能源汽车比例不低于20%

沙坡头区、中宁县、海原县人民政府,海兴开发区管委会,市交通局

2017年底

 

 

7

化解煤炭、钢铁等行业过剩产能

严格控制煤炭、钢铁、水泥、电解铝等行业新增产能,根据国家、自治区下达的化解过剩产能任务,按时间节点重点督导、检查、通报,确保完成各年度化解过剩产能任务。

沙坡头区、中宁县、海原县人民政府、海兴开发区管委会,市发改委、市工信局

2017年底

 

 

8

煤炭清洁利用

新建煤矿同步建设煤炭洗选设施,对现有煤矿进行煤炭洗选设施改造,原煤洗选率达到80%以上。

沙坡头区、中宁县、海原县人民政府、海兴开发区管委会,市发改委

2017年底

 

 

9

加强煤质监管

要强化煤质监管,限制高污染燃料销售使用。2017年,中卫市人民政府要制定禁止销售和使用高灰份、高硫份劣质煤管理办法,并逐步将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由城市建成区扩展到近郊,禁燃区面积不低于建成区面积的80%2017年,开展本行政区域散煤使用情况调查摸底工作,建立地级市主城区及县城建成区散煤削减替代台账。通过推广优质无烟煤、洁净型煤、兰炭和民用焦炭替代劣质民用散煤。中卫市建成全封闭清洁煤配送中心。制定《煤质检查专项行动方案》。9月份,组织开展打击非法售煤网点和用煤单位炉前煤质专项执法检查,煤质达标率力争达到80%以上。

沙坡头区、中宁县、海原县人民政府,市市场监管局

201710月底

 

 

10

大力发展清洁能源

加大天然气供应和推广力度,优先保障居民生活以及替代城市建成区内燃煤锅炉、窑炉用气,限制发展天然气化工项目。推进太阳能、生物质能、地热能等开发利用,逐步提高清洁能源使用比重。

沙坡头区、中宁县、海原县人民政府、海兴开发区管委会,市发改委

201710月底

 

 

11

建筑节能与供热计量

年底对中卫市建筑节能改造进行考核验收。安装供热计量装备同步装表率不低于90%

沙坡头区、中宁县、海原县人民政府,市住建局

2017年底

 

 

12

优化产业空间布局

2017年,基本完成城市主城区化工、冶金等重污染企业搬迁改造。

沙坡头区、中宁县、海原县人民政府,市发改委

2017年底

 

 

13

 

加大环保执法力度

提高环境监管能力。火电、水泥等国控、区控重点工业企业和20蒸吨及以上燃煤锅炉安装烟气排放自动监控设施,增设烟粉尘监控因子,并与环保部门联网。

沙坡头区、中宁县、海原县人民政府、海兴开发区管委会,市环保局

2017年底

 

 

加大环保执法力度。落实网格化环境监管,以火电、钢铁、水泥等重点行业及燃煤锅炉为重点,对全市在用燃煤锅炉污染排放情况进行监察执法检查,建立管理档案;深入开展《大气污染防治法》实施情况专项执法检查,同时督促火电、石化、水泥、有色、化工等行业企业环境信息公开。

沙坡头区、中宁县、海原县人民政府、海兴开发区管委会,市环保局

2017年底

 

 

14

完善监测和预警应急体系

提高中卫市重污染天气监测预警预报能力。完成县级以上城市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站建设,并完善环境质量监测管理制度。每月公开环境空气质量及有关大气污染防治信息。进一步完善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根据重污染天气预警等级,及时启动应急预案。

沙坡头区、中宁县、海原县人民政府、市环保局

2017年底

 

 

15

加强组织领导

各县区是实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责任主体,要根据本工作安排,制定本地区2017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计划。并将控制目标和任务分解至各县(市、区)、重点行业和重点企业,强化监督管理,确保各项任务全面完成。

沙坡头区、中宁县、海原县人民政府、海兴开发区管委会

2017年底

 

 

16

加大资金投入

加大财政资金投入,并积极利用环保产业基金及社会资本,确保大气污染防治项目顺利实施。

沙坡头区、中宁县、海原县人民政府,海兴开发区管委会,市财政局

2017年底

 

 

17

完善法律制度

开展环保与司法部门执法衔接配合工作,充分利用经济、司法手段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建立完善本地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台账。

沙坡头区、中宁县、海原县人民政府,海兴开发区管委会,市环保局

2017年底

 

 

18

强化监督考核

加大督查考核力度,定期通报工作进展情况。

沙坡头区、中宁县、海原县人民政府,海兴开发区管委会,市环保局

2017年底

 

 

19

加强宣传教育

开展广泛的环境宣传教育活动,普及大气污染防治知识,充分发挥社会及舆论监督,为改善大气环境质量营造良好的氛围。

沙坡头区、中宁县、海原县人民政府,海兴开发区管委会,市环保局

2017年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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