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中卫市2017年地震应急演练 工作方案的通知
卫政办发〔2017〕67号为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和《宁夏回族自治区防震减灾条例》,加强地震应急预案演练,增强全民防震减灾意识,提高全社会防震避险自救能力,减少地震灾害带来的损失,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实行“预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的方针,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把防震减灾宣传教育和地震应急演练作为防御地震灾害的重要工作,通过各级、各部门地震应急预案演练,进一步加强全市地震应急工作,全面促进全市地震安全保障。
二、工作任务
(一)组织重点单位演练。市规划管理局(地震局)、教育局在沙坡头区1所学校开展地震应急示范演练1场次;各县(区)人民政府在本辖区组织开展地震应急示范演练1场次;市、县(区)教育部门组织辖区学校开展地震应急演练2场次;市、县(区)商务部门指导2家商场开展地震应急演练1场次;市、县(区)工信部门组织4家企业开展地震应急演练1场次;市、县(区)100人以上的机关单位开展地震应急演练1场次。
(二)完善各项准备。各县区及演练有关部门、单位要结合地震演练检查应对地震突发事件所需应急救援队伍、物资、装备、技术等方面的准备情况,发现不足及时予以调整补充,做好演练和地震应急准备工作。
(三)锻炼救援队伍。各县区及演练有关部门、单位要在演练中拉练本行业、本单位应急救援队伍,检验组织单位、参与单位和指挥人员等对预案的熟悉程度和应急处置能力。
(四)开展科普宣传。各县区及演练有关部门、单位要组织开展防震减灾科普知识系列宣传活动,普及地震应急知识,提高公众防震避险和自救互救等应对能力。
(五)组织全民演练。市、县(区)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要在“5.12”防灾减灾日之际,开展全民地震应急疏散演练活动。5月12日下午14时28分,防空部门拉响防空警报,有关部门、单位组织本辖区群众开展全民应急疏散演练1次,撤离时间不超过2分钟。
三、几点要求
(一)精心制定方案。各县(区)及有关部门要按照本部门《地震应急预案》,调整充实应急救援队伍,制定详实的地震应急演练方案,并于4月15日前将《应急救援队伍名单》及《地震应急演练方案》报市规划管理局(市地震局)防震减灾科审核备案。联系人:周勇,电话:7068689,邮箱:474087237@qq.com。
(二)做好演练保障。各县(区)及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地震疏散演练工作,成立相应的组织,明确专人负责,全面做好人员保障、资金保障,确保应急疏散演练有序开展,充分利用现有条件,努力提高演练效果。
(三)确保演练安全。各演练单位制定并严格遵守有关安全措施,确保演练安全和社会稳定。各县(区)及部门、单位在制定演练方案时,要充分考虑参与演练人员的安全保障,扎实做好演练的各项准备工作,认真组织演练的实施,确保演练顺利进行。
(四)认真搞好评估。演练结束后,要对本部门《地震应急预案》的演练情况进行总结和评估,对演练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要制定整改措施限期整改,并对预案进行相应的修订完善。演练总结和评估报告于演练结束后15日内报市规划管理局(市地震局)防震减灾科(联系人:周勇,联系电话:7068689,邮箱:474087237@qq.com)。对没有按要求进行演练的单位,市防震减灾领导小组将予以通报。
(五)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要安排组织好辖区内各级地震演练工作。市、县(区)地震部门要指导好本辖区地震演练工作,并做好相关资料收集存档工作。
附件:2017年地震应急演练工作任务安排表
附件
2017年地震应急演练工作任务安排表
责任部门 | 演练重点单位 | 演练 时间 | 疏散时间 |
市规划管理局(地震局)、教育局 | 在沙坡头区1所学校开展地震应急示范演练1场次。 | 5月12日 | 不超过 1分36秒 |
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 组织开展地震应急示范演练1场次、全民疏散演练1场次。 | 5月12日 | 不超过 2分钟 |
市县(区) 教育部门 | 组织中小学,开展地震演练不少于2场次。 | 自定 | 不超过 1分36秒 |
市县(区) 商务部门 | 组织2家商场开展地震应急演练各1场次。 | 自定 | 不超过 2分钟 |
市县(区) 工信部门 | 组织4家企业开展地震应急演练各1场次。 | 自定 | 不超过 2分钟 |
市县(区)百人以上单位 | 行政中心、公安局、文体广电局、交通运输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农牧局、水务局、计生和卫生局、旅发委、政务服务中心、供电系统开展地震应急演练各1场次。 | 自定 | 不超过 2分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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