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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640501001/2018-00200
文  号:
卫政办发〔2017〕181号
发布机构:
中卫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责任部门: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有 效 性:
已废止
生成日期:
2017年12月08日
标  题: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卫市政府证照事项清单的通知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卫市政府证照事项清单的通知

卫政办发〔2017〕181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

  为持续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进一步降低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改善和优化营商环境,方便群众办事创业,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对市政府证照事项清单予以公布,请对照实施。

  附件:1.中卫市政府保留证照事项清单

        2.中卫市政府取消证照事项清单

        3.中卫市政府下放证照事项清单

中卫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2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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