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民政府关于兑现2017年度卫生计生工作综合目标管理责任书的决定
卫政发〔2018〕4号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直属机构:
2017年,全市各地、各部门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九大精神,按照区、市卫生计生工作总体安排部署,坚持以深化医疗卫生体制和推进健康中卫建设为统领,以服务人民健康为目标,狠抓计划生育服务管理,落实卫生计生惠民政策,提升医疗服务水平,攻坚克难、综合治理,圆满完成了卫生计生工作综合目标管理各项任务,全市卫生计生工作呈现新发展、新跨越,为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打下坚实健康基础。
根据2017年度卫生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书考核结果和《中卫市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评估办法》的有关规定,市人民政府决定,对完成2017年度目标任务的各县(区)予以表彰奖励。授予中宁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工作综合目标管理一等奖”,奖励5万元;授予沙坡头区、海原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工作综合目标管理二等奖”,各奖励3万元;奖励资金主要用于以奖代补,补充卫生计生工作经费,其中30%可用于奖励相关部门及个人。
希望受表彰的县(区)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再创佳绩。各县(区)、各相关部门(单位)要认真学习先进经验和有益做法,围绕“转型追赶、高质量发展”主线,创新工作思路,强化责任落实,推动卫生计生事业有新气象、新作为,加快建设健康中卫步伐,为实现我市与全国、全区同步建成全面小康社会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中卫市人民政府
2018年1月31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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