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卫市加快发展冷链物流保障食品安全促进消费升级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卫政办发〔2018〕54号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
《中卫市加快发展冷链物流保障食品安全促进消费升级的实施意见》已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中卫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4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中卫市加快发展冷链物流保障食品安全促进消费升级的实施意见
为贯彻落实《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冷链物流保障食品安全促进消费升级的意见》(宁政办发〔2017〕219号)精神,加快构建“全链条、网络化、严标准、可追溯、新模式、高效率”的现代冷链物流体系,推动冷链物流行业健康规范发展,满足居民消费升级需要,促进农民增收,保障食品消费安全,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完善冷链物流基础设施网络
加强对冷链物流基础设施建设的统筹规划,逐步构建覆盖全市主要产地和消费地的冷链物流基础设施网络。加快补齐农产品产地“最先一公里”短板,鼓励在生猪、牛羊、家禽、果蔬等加工地建设预冷、储藏保鲜等初加工冷链设施。积极发展城市“最后一公里”低温配送,加强面向城市消费的低温加工处理中心和冷链配送设施建设,改造升级或规划新建一批冷链物流园区,建设快递冷链配送中心,鼓励综合性物流园区加大冷链物流基础设施投入,重点支持冷链流通标准化试点企业完善基础设施,推动冷链物流行业集聚发展。引导支持冷链物流企业向中卫综合物流园、中宁物流园区集中,对宁夏虹桥、兴拓农贸、广浩物流、众力冷链等龙头企业建设的冷库,购置冷冻物流车,给予适当的补贴。建立全市冷链物流重大项目库,谋划实施一批产地预冷集配中心、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低温物流专区、低温加工处理中心、低温配送中心、第三方冷链信息平台等冷链物流基础设施重大项目。(牵头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配合单位:市财政局、交通运输局、商务和经济技术合作局、农牧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二、培育冷链物流骨干企业
鼓励支持大型肉类屠宰企业从屠宰开始进行温度控制,发展冷链物流;大型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产地批发市场和农民合作经济组织选择高附加值蔬菜、水果和农产品,在产地建设低温保鲜库,从生产源头开始发展冷链物流,错开生鲜农产品上市高峰;大型龙头企业和销地批发市场在销区建设低温保鲜库,实现产地市场和销地市场冷链物流的无缝对接;大型商业连锁企业加快生鲜食品配送中心建设,在做好企业内部配送的基础上逐步发展成为向社会提供公共服务的第三方冷链物流中心,培育发展一批经济实力雄厚、经营理念和管理方式先进、核心竞争力强的冷链物流大型骨干企业。(牵头单位:市商务和经济技术合作局;配合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农牧局)
三、鼓励冷链物流企业经营创新
大力推广先进的冷链物流理念与技术,鼓励冷链物流企业品牌化发展,加快培育一批技术先进、运作规范、核心竞争力强的专业化、规模化冷链物流企业。鼓励专业化冷链物流企业与大型食品生产、加工、流通企业资源整合,促进自营冷链物流向社会化、专业化冷链物流发展,开展冷链共同配送、“生鲜电商+冷链宅配”“中央厨房+食材冷链配送”“生鲜生产基地+冷链物流”等经营模式创新,发挥大型快递企业冷链配送优势,开展本土生鲜产品全国配送。积极推进肉类口岸建设,完善铁路货运枢纽集疏运体系,推动铁路与公路冷链物流互补协同发展,积极支持“中欧”国际货运班列开展国际冷链运输业务。(牵头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委;配合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商务和经济技术合作局、邮政管理局)
四、提升冷链物流信息化水平
鼓励企业运用卫星定位、物联网、移动互联网等先进信息技术对冷链物流仓储、装卸、运输、配送实行全程信息化、可视化管理,确保食品安全。大力发展“互联网+”冷链物流,推动互联网与冷链物流行业融合发展,培育新的物流管理模式和商业模式。鼓励互联网与信息服务企业建立冷链物流信息化综合服务平台。鼓励大型平台型物流企业整合产品、冷库、冷藏保温车辆等资源,实现市场需求与冷链资源高效匹配,提高冷链资源综合利用率,并逐步与自治区冷链物流信息服务平台以及国家冷链物流信息服务平台、交通运输物流公共信息平台对接。(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配合单位:市商务和经济技术合作局、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局、农牧局)
五、加快冷链物流技术装备创新和应用
支持冷链物流企业推广应用新产品、新工艺、新技术,加快冷链储藏物流技术装备创新。积极发展绿色冷链运输,加速淘汰不规范、高能耗的冷库和冷藏运输车辆,严厉打击非法改装冷藏运输车辆行为。积极推动冷链物流设施和技术装备标准化。(牵头单位:市科学技术局;配合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商务和经济技术合作局、工业和信息化局、公安局)
六、健全冷链物流标准和服务规范体系
修订完善现行冷链物流相关标准,组织冷链物流企业实施标准化示范工程,加强冷链物流标准宣传推广。严格执行易腐食品温度控制的强制性标准,积极发挥行业协会和骨干龙头企业作用,探索制定地方特色产品冷链物流团体标准,将有推广价值的标准上升为地方标准。建立冷链物流全程温度记录制度,相关记录保存时间要超过产品保质期六个月以上。(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配合单位:市农牧局、商务和经济技术合作局、卫生和计划生育局、邮政管理局)
七、加大行业监管力度
有关部门要加快建立健全从源头至终端的冷链物流监管体系。加强对乳制品、肉制品、果蔬等重点产品生产企业和中小企业的检查,督促企业冷链持续符合食品生产要求。加强第三方冷库和食品批发市场、商场、超市等食品销售单位冷藏设施检查,督促企业严格管理,规范有效运行。加强对餐饮企业内部冷链车辆监管,要求车辆内部定期清洗消毒,食品原料、半成品与成品分区、分车辆运输。加强鲜活、冷链运输、冰鲜上市等农产品追溯信息在线监控和实地核查,重点对主体管理、信息采集、标识使用、扫码交易等环节实施监督,推进落实各方责任。规范监管、检测机构信息采集管理,确保信息及时准确上传。健全追溯管理激励、惩戒机制。建立冷链物流企业信用记录,通过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宁夏),加强企业信用信息征集、共享及应用。积极探索对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开展联合惩戒和对部门行政监管失责惩戒机制,建立失信主体“黑名单”制度,严厉打击物流业违法失信行为。(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配合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农牧局、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商务和经济技术合作局、邮政管理局)
八、创新管理体制机制
全面梳理、分类处理涉及冷链物流企业证照事项,实现“多证合一,一照一码”。根据冷链物流行业特点,简化住所登记手续,全面落实“一址多照”“一照多址”改革举措。(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配合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商务和经济技术合作局)
九、完善政策支持体系
拓宽冷链物流企业的投融资渠道,引导金融机构对符合条件的冷链物流企业加大投融资支持,创新配套金融服务。各县(区)人民政府及国土部门将冷链物流等设施用地纳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永久性农产品产地预冷设施用地按工业用地管理,在用地安排上给予积极支持。冷链物流企业用水、用电、用气价格与工业同价。继续优化物流类专业结构,鼓励辖区高校针对物流新业态开设相关专业。加强校企合作,提高冷链物流人才培养质量。引进符合条件的冷链物流人才,享受中卫市引进人才的优惠政策。(牵头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国土资源局、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教育局)
十、加强组织领导
各县(区)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冷链物流对保障食品质量安全、促进农民增收、推动相关产业发展、促进居民消费升级的重要作用,加强对冷链物流行业的指导、管理和服务。强化部门间信息互通和协同联动,把推动冷链物流行业发展作为稳增长、促消费、惠民生的一项重要工作抓紧抓好。市发改委要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工作协调机制,及时研究解决冷链物流发展中的突出矛盾和重大问题,加强业务指导和督促检查,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贯彻落实到位。
解读《关于加快发展冷链物流保障食品安全促进消费升级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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