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政务信息系统清查清理工作的通知
卫政办发〔2018〕60号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
为贯彻落实国家《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管理暂行办法》(国发〔2016〕51号)、《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实施方案》(国办发〔2017〕39号)、《“十三五”国家政务信息化工程建设规划》(发改高技〔2017〕1449号)和自治区《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分工方案》(宁政办发〔2017〕172号)精神,加快推进我市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工作,拟对全市各类政务信息系统进行整合清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清查政务信息系统
各有关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严格按照要求开展各自政务信息系统专项自查行动,全面摸清政府各部门信息系统数量、名称、功能、使用范围、使用频度、审批部门、审批时间、经费来源等方面工作,并于2018年4月底前将自查情况报告及现有政务信息系统统计表(见附件1)、计划整合清理后的政务信息系统统计表(见附件2)和接入自治区数据共享交换平台的政务信息系统统计表(见附件3)纸质版(加盖公章)和电子版报市云计算和大数据发展服务局。
二、清理“僵尸”信息系统
各有关部门(单位)要根据自查情况,完成对系统使用与实际业务流程长期脱节、功能可被其他系统替代、所占用资源长期处于空闲状态、更新服务运行维护停止以及使用范围小、频度低的“僵尸”信息系统的清理工作。对清理出的僵尸系统,使用单位负责交市财政局核销资产。
中卫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4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联系人:贾 平 联系电话:155096599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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