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市政府(办)文件

| 字号: |

用微信扫描二维码
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

×
索 引 号:
640501001/2018-24939
文  号:
卫政办发〔2018〕78号
发布机构:
中卫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责任部门: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有 效 性:
有效
生成日期:
2018年05月07日
标  题: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中卫市节水型社会创新试点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中卫市节水型社会创新试点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卫政办发〔2018〕78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

  根据《科技部办公厅 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公布节水型社会创新试点的通知》(国科办社〔2018〕5号)文件和《自治区科技厅 水利厅关于建立中卫市节水型社会创新试点组织机制的函》(宁科社字〔2018〕1号)文件要求,市节水型社会创新试点建设的责任主体为市人民政府。为了顺利开展实施本次创新试点工作,特成立中卫市节水型社会创新试点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现将成立的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及组成人员通知如下:

  组  长:万新恒 市委副书记、市长

  副组长:孙文德 市委常委、副市长

          张隽华 副市长

  成 员:袁海清 市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董立军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

         杨树春 市财政局局长

         冯 旭 市科学技术局局长

         李学明 市水务局局长

         杨 和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赵凤山 市环境保护局党组书记

         张建兵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

         景兆珍 市农牧局局长

         刘宏阳 市林业生态建设局局长

         杨宏伟 市民政局局长

         吕永军 市机关事务局局长

         马如兴 中卫工业园区管委会常务副主任

         蒋建明 市应理城乡市政产业(集团)公司总经理

         郭爱迪 沙坡头区区长

         陈 宏 中宁县县长

         许正清 海原县县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水务局,市水务局局长李学明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创新试点日常工作。成员单位主要负责组织领导、任务分工、资金筹措、政策制定、宣传推广、督导检查等工作。

 

 

中卫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5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