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沙坡头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复审工作方案的通知
卫政办发〔2018〕103号沙坡头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
《2018年沙坡头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复审工作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中卫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6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18年沙坡头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复审工作方案
根据《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评审方案》及自治区中医药管理局《2018年宁夏创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工作方案》精神,为进一步完善各项工作机制,推动沙坡头区基层医疗机构中医药工作提质普及,确保沙坡头区顺利通过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复审,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复审活动为抓手,进一步巩固沙坡头区创建全国基层中医药先进单位成果,推动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强化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协作机制,加大对中医药工作的支持力度,全面落实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政策,促进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工作创建活动更加深入有序开展,引导基层中医药工作健康持续发展。
二、实施范围
市属各医疗机构。
三、实施内容
市属有关部门、沙坡头区人民政府及辖区各相关医疗机构着力从基层中医药工作组织和管理、基层中医药服务网络建设、基层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建设、基层中医预防保健服务、基层中医药城乡对口支援工作、开展中医药健康文化素养推动活动、基层中医药绩效考核、中医药服务满意率和知晓率等方面做好巩固完善工作。中医药服务量较上年增长10%,中医药诊疗人次较上年提升10%,群众满意度达到85%以上(具体详见附件2、3)。
四、实施步骤
(一)开展自查阶段(2018年5月10日—6月10日)。各医疗机构对照《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评审细则(2016年版)》《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十三五”行动计划考核评价指标》内容,认真查找本单位存在的问题,建立问题台账。
(二)整改落实阶段(2018年6月11日—8月30日)。各医疗机构针对自查找出的问题,制定整改方案,切实整改落实,完善工作机制,健全各项工作制度,加强基层设施建设,合理调配人才资源,拓展中医药服务范围,促进辖区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
(三)巩固提升阶段(2018年9月1日—10月30日)。进一步细化工作流程,注重细节管理,进行“回头看”查整,确保工作落实有力有效,迎接国家复审。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确保复审活动顺利实施,市人民政府成立由分管副市长任组长,市政府副秘书长、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局长、沙坡头区人民政府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市发改委、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等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中卫市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复审工作领导小组,建立联席工作协调机制。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牵头负责2018年沙坡头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复审工作的具体实施。各医疗机构负责人为项目工作第一责任人,明确分工,责任到人,确保复审工作有序开展。
(二)抓好工作落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牵头,沙坡头区人民政府、市属相关部门配合、协调抓好工作落实。市属各医疗卫生机构要全面提升本单位的中医药服务能力,充分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将中医药工作与公共卫生服务等工作相结合,更好地满足广大人民群众对中医药服务需求。市中医医院要加大对乡镇、社区等医疗卫生机构的帮扶力度,通过定期进行技术指导、人员培训、经验交流等方式,全面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药综合服务水平,有效降低群众看病就医费用,更好地为全市人民群众的健康服务。
(三)强化督导落实。各有关部门要强化责任意识,按照责任分工协调、督导各项任务有序落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要将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复审工作纳入各医疗机构年度效能目标考核内容,定期不定期组织考评,确保各项工作任务有效落实。
3.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十三五”行动计划考核评价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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