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卫市“互联网+医疗健康”示范区建设规划(2019年-2022年)和中卫市“互联网+医疗健康”示范区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卫政办发〔2019〕39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中卫市“互联网+医疗健康”示范区建设规划(2019年–2022年)》和《中卫市“互联网+医疗健康”示范区建设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第43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并书面征求了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中卫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4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中卫市“互联网+医疗健康”示范区建设规划(2019年–2022年)
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 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互联网+医疗健康”示范区建设规划(2019年-2022年)的通知》(宁政发〔2019〕6号)要求,结合中卫实际,特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和新发展理念,以卫生健康信息数据互联互通为基础,以数据安全为保障,以便民惠民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互联网+”为手段,打造符合自治区建设标准的全市“互联网+医疗健康”一体化应用平台,推动跨区域、跨层次、跨部门医疗资源共享和业务协同,推进中卫市医疗服务和卫生健康管理现代化、“互联网+医疗健康”事业跨越式发展,为实现全市经济繁荣、民族团结、环境优美、人民富裕,与全国同步建成全面小康社会目标提供卫生健康保障。
二、基本原则
以人为本,服务百姓。把改善民生作为根本任务,将互联网技术与医疗、医药、医保、健康管理高度融合,运用到各领域、各环节,提高医疗服务的可及性和公共卫生服务的均等性,改善医疗服务质量,增强群众获得感。
统筹规划,分步实施。按照全区“互联网+医疗健康”规划要求,坚持全市统一规划,分步实施,完善基础设施,拓展应用能力,助力“互联网+医疗健康”服务体系建设。
政府主导,市场参与。鼓励更多的领军型、成长型、创业型企业入驻中卫,推动我市信息化可持续发展,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汇聚多方资源,激发企业在“互联网+医疗健康”应用创新和成果转化中的活力,实现效益最大化和效率最优化。
突出特色,强化示范。充分发挥中卫市能源、气候、区位等自然优势,利用云计算、大数据等产业优势为医疗健康大数据中心及产业园建设提供支撑。基于西部云基地前期在数据中心建设方面的经验积累,积极引入外部力量,丰富“医疗健康大数据平台”建设运营经验,培育特色产业,形成全区乃至全国示范经验。
三、工作目标
到2020年,基本实现全市医疗健康信息互联互通,完成健康医疗大数据中心一期建设并投入运营,启动中卫市医疗机构上云用云计划。建设包含全民健康信息平台、互联网医疗平台、互联网诊断平台、互联网医药平台、互联网运营监管平台的“五大平台”,初步形成较为完善的“互联网+医疗健康”应用服务及监管体系,为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及“互联网+医疗健康”示范区建设提供强有力的支撑。
到2022年,完成健康医疗大数据中心及产业园二期建设,形成相对健全的功能体系,“互联网+医疗健康”产业集群初具规模,通过政策引导、应用牵引、成本吸引等方式,使大数据中心逐步成为全区乃至全国各级政府部门、医疗机构健康数据的主要存储和备份地之一,形成较大的影响力和辐射力。构建医疗健康大数据服务平台,形成资源库,并依托数据中心资源完成现有医疗信息系统的优化升级,完善五大服务平台功能,突出适用性强、使用面广的特点,提高数据完整性和可用性,中卫市医疗健康数字化程度显著提升,推动全域“互联网+医疗健康”示范区建设。
四、主要任务
(一)夯实互联互通基础。
统一信息专网。依托全区电子政务外网,升级改造现有的医疗健康信息网络,保障医疗健康数据安全传输。将目前已在各医疗机构运行的主要信息平台全部整合至自治区电子政务外网运行,为互联互通提供基础环境和重要支撑。到2020年,辖区内市-县-乡三级医疗机构及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全部接通电子政务外网,对于现有网速不能满足各种业务需求的,进行提速;沙坡头区、中宁县村卫生室全部接通电子政务外网,海原县80%以上的村卫生室要接通电子政务外网。到2022年,全市各级医疗机构电子政务外网接通率超过95%,并且利用5G等新兴通讯技术升级信息专网,提供更便捷高效的网络通信服务。
整合信息系统。按照自治区统一安排部署,将中卫市现有信息系统、业务应用与自治区云平台进行对接,助力建设覆盖各级医疗卫生单位的全区统一云平台,进一步实现区域医疗机构数据资源共享。
(二)建设健康医疗大数据中心及产业园。以我市西部云基地为载体,实现数据存储、交换、应用集约化管理,建设立足宁夏、辐射西北,面向全国的云计算和大数据产业园。
医疗健康大数据中心实体建设。以政府补贴与市场化运作相结合的方式筹措资金,由运营商、第三方IDC(互联网数据中心)运营商等多方企业各自承担数据中心的建设、运营工作,分阶段逐步完成能耗最低、网络资源条件最好、网络最安全、智能化水平最高的数据中心建设运营目标,医疗健康大数据产业生态圈基本形成。
大数据服务平台建设。通过政府主导、市场完善的方式,以承接全区服务能力、辐射一带一路、面向全国的标准,共同建设大数据服务平台,提升数据治理、数据应用的能力。逐步对接大数据中心,构建大数据利用、数据产品运营的一体化服务平台。
医疗健康产业园建设。依托中卫产业园,利用健康医疗大数据中心的带动作用,大力引入互联网企业、健康医疗设备企业、互联网医疗企业、研究机构及高校,初步形成产业生态圈,推动服务模式创新,助力中卫健康医疗产业数字化。
(三)构建五大业务平台应用体系。
1.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在中卫市智慧医疗云平台一期建设基础上,完善平台支撑架构和基础功能,建立一个能够容纳管理个人健康信息和卫生数据的开放的、可扩充的、可持续发展的构架,全面支撑面向公众、医疗机构和卫生管理部门的服务和监管应用需求,实现数据采集、存储、交换、检索服务等功能,完善卫生健康信息资源管理机制,对接惠民服务应用及业务监管。到2022年,建成统一的、互联互通的全市一体化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实现纵向与自治区平台互联互通,横向连接各级医院、疾控、卫生监督、血液等医疗机构专业系统,畅通部门、区域、专业之间的数据交换。
加快电子健康码普及。改善电子健康码应用环境,推行电子社保卡与电子健康码的融合应用,逐步普及电子健康码,促进“两卡(两码)”在公共卫生、医疗服务、就医结算、健康管理等业务领域的推广应用,实现区域内居民身份识别、全域跨机构就医、电子病历共享、健康档案查询及授权调阅、金融支付等功能。加强居民电子健康码应用环境建设,为群众提供高质量的医疗、公共卫生和预防保健服务。到2022年,实现电子健康码全市普及、全业务贯通,健康数据管理能力全面提升。
打造妇幼健康服务新模式。实施妇幼“母子健康”信息化管理,形成母子一体、线上线下协同、全程连续、全周期管理的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建立基于全生命周期的妇幼保健持续跟踪机制,提供健康监测、预防接种等规范化服务。到2022年,实现智能化、全流程、全生命周期的妇幼健康服务管理。
加强疾病防控动态监测。以全民健康信息平台为基础,依托电子病历、电子健康档案以及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信息系统,建立传染病、慢性病及其危险因素、免疫规划、精神卫生、健康危害因素、疾控综合管理与爱国卫生等多个业务应用系统的中卫市疾病预防控制业务信息平台,实现各类医疗卫生机构相关疾病防控信息互联互通,形成统一高效、信息互通、协作共享的区域卫生协同服务模式和动态监测疾病防控服务行为的管理模式。到2022年,建成疾病防控动态监测系统,有效提升重大疾病防控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能力。
完善血液全流程服务。打通全域血液供应流程,完善全市献血用血服务体系,全面提供一体化移动互联网服务。推动血液安全管理业务协同,强化血液冷链环节信息化监控,实施“血管到血管”的全过程信息化管理,构建安全、快速、符合质量规范的血液生命运输快线。到2022年,实现全市献血用血一体化服务和献血者用血费用院内报销。
2.互联网医疗平台。
优化居民就医服务流程。鼓励各级医疗机构应用“互联网+”技术拓展医疗服务内容,建设诊前、诊中、诊后全流程线上就医服务。推行预约诊疗、智能导诊、在线问诊、结果查询、诊间结算、床旁移动结算、药品配送、出院服药指导、在线复诊、检验检查报告单医生解读等全流程服务。到2022年,全市二级及以上医院全面开通线上就医便民服务业务。
建设互联网门诊。允许依托医疗机构发展互联网医院,在实体医院基础上,运用互联网技术提供安全适宜的医疗服务,支持医疗卫生机构、符合条件的第三方机构搭建互联网信息平台。建设对内覆盖全市、对外辐射周边的中卫市互联网门诊,开展线上专家预约、咨询会诊、网络门诊,强化远程在线指导、专科诊疗等服务。到2022年,全市基层医疗机构全部建立互联网诊室,二级及以上医院主要科室能够提供互联网远程服务,并实现“基层检查、上级诊断”远程诊疗模式,推动构建有序的分级诊疗格局。
完善双向转诊机制。建设双向转诊协同服务系统,加快实现医疗资源上下联动、信息互通共享、业务高效协同,有效引导居民基层首诊,推动上级医疗机构患者回到基层康复,推动构建有序的双向转诊格局。到2022年,全市医联体内实现双向转诊全覆盖,全面提升区域医疗协同能力。
完善120智能服务网络。依托宁夏120急救一体化建设体系,统筹市、县(区)、乡三级急救网络站点,有效缩短急救半径。推广急救优先分级调度技术应用,前移急救关口。建立应急医疗救援监测预警系统,实现危急值24小时监控预警及智能响应,为急救资源动态调度和远程应急救援提供支撑。构建脑卒中中心、胸痛中心、创伤中心等协同联动急救服务系统。2022年,将120急救服务延伸到乡,推动120急诊调度转为急诊预警平台,实时对全市院前医疗急救数据进行分析、研判和预警。
完善智能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进一步拓展智能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及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按照“硬件配置、软件适用、互联互通、维护保障”的原则,进一步拓展智能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内涵,为签约居民提供健康咨询、慢病随访、健康管理、绿色转诊、延伸处方、特殊人群健康监测等线上线下互动服务。探索线上考核评价和激励机制,提升签约服务质量和效率,增强群众对家庭医生信任度。
提升中医健康服务能力。对接省级中医药健康信息平台和区域中医医疗系统,强化全市中医医院数据共享和业务协同,方便患者连续就医、跨机构就医。推进覆盖全市乡镇卫生院“中医馆”建设,打造智慧中药馆,有效提升基层中医医疗资源供给。到2022年,建立起中医“治未病”服务体系,为群众提供预防保健、疾病康复等健康指导服务。
构建医养结合服务模式。以老年人健康服务为核心,围绕老年人疾病防治、医疗照护、心理健康和关怀,依托大数据中心,对接各级医疗机构和养老服务资源,促进医院、养老机构、社区、家庭信息互联互通,利用远程医疗、远程会诊以及可穿戴智能设备等,将医疗健康资源和相应服务辐射到每个老年人。到2022年,形成服务资源调动良性循环的多元健康养老格局。
3.互联网诊断平台。建设区域影像诊断中心。按照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印发的《宁夏区域影像诊断中心建设工作方案》工作要求,我市按照“填平补齐”的原则,对全市基层医疗机构现有影像诊断系统进行升级改造,建立以市人民医院为核心的市级诊断中心,开展远程阅片、专家诊断、报告回传等服务,提升医疗资源利用效率。
建设区域电生理诊断中心。连接上下级医疗机构,建立信息交换体系,实现全市电生理(心电、脑电、肌电)数据信息存储、交换、查询、服务一体化,对电生理数据进行分类、汇总、病案讨论、预警病案跟踪、个性化病案管理,为教学研究提供案例、制定医疗政策法规提供依据。
建设区域病理诊断中心。统筹全市病理诊断资源,扩大优质医疗资源辐射范围,推进区域内所有医疗机构病理科室、就医信息互联互通,为全市中小型医疗机构病理诊断赋能,通过跨机构病理标本流转,实现远程诊断及报告调阅。
建设区域医学检验中心。建立跨机构流转机制,打通检验资源下沉通道,对外送样本检验前、检验中、检验后实施全流程数据质量控制,提升检验能力,推动全市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医学检验结果互认。
构建人工智能辅助诊断体系。开展智能医学影像识别、心电判读识别、慢性病预警、多学科会诊、临床质量管理与决策,拓展多种医疗健康场景下的智能语音系统、辅助医学科研系统,提升基层医生诊疗服务能力和服务效率。到2022年,全市互联网诊断平台全面运行,为医疗服务能力提升发挥巨大作用。
4.互联网医药平台。
构建区域审方和流转机制。推进医疗卫生机构处方信息和药品零售消费信息互联互通,实现常见病、慢性病线上处方经专业医师审核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企业委托第三方机构配送处方所列药品服务机制。到2022年,实现全市药品配送有效监管、一站式服务和家门口取药。
深化医药耗材集中采购管理。通过市场比价,利用市场优秀供应链体系,加强采购价格监测和管控,实现政府采购药品的快速配送。建设耗材价格数据库,通过数据挖掘实现市场分析,助力推动阳光、透明、低成本采购。到2022年,全市公立医疗机构医药耗材实现统一集中采购管理。
5.互联网运营监管平台。
构建医疗健康“一站式”结算体系。整合财政、医保、扶贫、商业保险等结算平台,推进业务融合、应用集成,建立住院医疗费用“一站式”结算机制,提升医保、商业保险即时结算服务能力,扩大便民惠民结算应用。到2022年,建成医疗费用“一站式”即时结算系统。
建立完善医疗费用清算与对账系统。以医疗健康“一站式”即时结算系统为基础,结合医保、商业保险等费用结算系统,实施医疗费用统一清算与对账,拓展医疗费用线上支付业务,建立医疗费用统一清算机制。到2022年,形成医疗费用统一清算管理体系。
建立医保监控与管理体系。借助互联互通的统一数据库,跟踪医保数据,对医疗服务价格、医保筹资和支付、居民医疗负担控制等关键指标进行实时监测和综合评价。加强对“一站式”医保结算过程监管,优化异地、在线结算流程,形成互联网医保管理业务闭环。到2022年,构建起互联网医保管理业务闭环,实现医保结算全流程监测。
建立医疗卫生监督管理机制。完善电子医德档案管理系统及医德医风监管平台,围绕社会利益、服务提供、医疗行为、综合管理和可持续发展等指标,开展医院经济运行数据报送和综合分析应用,基本实现对公立医院人、财、物的全面监管,进一步激发医务人员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规范医务人员诊疗和用药行为,提高职业道德和医疗服务水平。卫生管理部门通过医德医风监管平台,对直属医疗单位和从业人员的医德医风、患者满意度评价、个人事项报告、违规行为、投诉管理、意见建议等进行管理,让行风建设内容落到实处,提高医疗服务质量,提高社会满意度,构建和谐医患关系。到2022年,在全市医疗机构推广使用。
建立医疗卫生评价体系。建设“互联网十医疗健康”指标评价体系,对关键指标进行综合评价,提高综合决策指导能力。建立卫生健康人员管理及评价体系,完善医务人员评价体系,鼓励执业医师开展远程会诊、多点执业。到2022年,建成覆盖医疗卫生质量、人员技术、医疗机构等不同对象的数字化评价体系。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中卫市“互联网+医疗健康”示范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统一领导、统筹规划,共同负责方案审定、项目立项、资金落实、督导检查和配套政策制定落实。其中:领导小组由市长或常务副市长担任组长,分管副市长担任副组长,办公室成员由市委网络安全与信息化办公室、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市云计算和大数据发展局、市医疗保障局等相关部门负责人、各县(区)政府主要领导、县级以上医疗机构主要负责人组成,共同推进示范区建设工作。
(二)明确责任分工。建立政府主导、部门负责、医疗机构和社会参与的联动机制,明确责任、协调配合,认真梳理建设规划实施过程中切实有效的措施,探索形成长效工作机制。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牵头推进医疗信息化互联互通基础工程及五大业务应用平台工程。市云计算和大数据发展局负责协调信息专网建设以及推进健康医疗大数据中心及产业园建设工程。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项目的立项及批复工作。市财政局负责资金筹措,其它成员单位积极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三)加大资金投入。一是坚持政府主导、多渠道投入的原则,建立自治区、市、县(区)共建“互联网+医疗健康”示范区建设经费保障制度。二是构建面向健康医疗产业多层次投融资体系,形成包括债券融资、银行信贷融资、社会投资、资本市场融资等在内的多层次、多渠道、多元化的投融资体系。三是加大市场化资金的引入。鼓励和支持第三方共建医疗服务平台、大数据中心及产业园,加快推进“互联网+医疗健康”示范区建设。
(四)重视人才培养。完善人才引入及培养体系,依托产业园建设,积极开展与各高校、医疗机构等的培训合作,加强现有人才的再教育以及专业人才的系统培训。围绕医药、医疗技术、智能制造、互联网经济发展需求,大力引进具有国际视野和经验的高层次人才及专业团队。建立卫生健康人员管理及评价体系,完善医务人员评价体系,鼓励执业医师开展远程会诊、多点执业。
(五)做好宣传引导。主动引导推广,全民动员开展“互联网+健康医疗”示范区建设。创新宣传形式,通过召开新闻宣传、现场观摩会、吹风会等多种方式,及时总结可推广的医疗健康服务新模式及有效经验。积极宣传优秀的试点成果、先进的对象、有效的建设措施,扩大影响力,发挥正面典型导向作用,为“互联网+医疗健康”示范区建设营造良好氛围,凝聚社会共识。
中卫市“互联网+医疗健康”示范区
建设实施方案
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互联网+医疗健康”示范区建设规划(2019年-2022年)的通知》(宁政发〔2019〕6号)和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互联网+医疗健康”示范区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宁政办发〔2019〕10号)有关要求,结合中卫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紧紧围绕共建“互联网+医疗健康”示范区目标要求,结合中卫市“互联网+医疗健康”建设实际,抓住夯实一个基础(覆盖中卫市城乡居民医疗健康信息互联互通的基础)、建设一个中心(健康医疗大数据中心及产业园)、构建五大平台(全面健康信息平台、互联网医疗平台、互联网诊断平台、互联网医药平台、互联网运营监管平台)等主要任务开展工作,推动优质医疗资源下沉,提高卫生健康服务的可及性和公共卫生服务的均等性,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医疗卫生健康需求,增强群众获得感。
到2020年,基本实现全市医疗健康信息互联互通,完成健康医疗大数据中心及产业园一期建设并投入运营,启动医疗机构上云用云计划。建设全民健康信息平台、互联网医疗平台、互联网诊断平台、互联网医药平台、互联网运营监管平台等“五大平台”,初步形成较为完善的“互联网+医疗健康”应用服务及监管体系,为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及“互联网+医疗健康”示范区建设提供强有力的支撑。
到2022年,全面完成健康医疗大数据中心及产业园二期建设,形成相对健全的功能体系,“互联网+医疗健康”产业集群初具规模,通过政策引导、应用牵引、成本吸引等方式,使大数据中心逐步成为全区乃至全国各级政府部门、医疗机构健康数据的主要存储和备份地之一,形成较大的影响力。构建医疗健康大数据服务平台,形成资源库。并且依托数据中心资源完成现有医疗信息系统的优化升级,提高数据完整性和可用性,完善五大服务平台功能,突出适用性强、使用面广、获得感高的特点,中卫市医疗健康数字化程度显著提升,推动全域“互联网+医疗健康”示范区建设,形成可借鉴、可推广的经验。
二、重点任务
(一)夯实互联互通基础。
1.统一信息专网。依托全区电子政务外网,升级改造现有的医疗健康信息网络,保障医疗健康数据安全传输,为互联互通提供基础环境和重要支撑。将目前已在各医疗机构运行的主要信息平台全部整合至自治区电子政务外网运行。到2020年,辖区内市-县-乡三级医疗机构及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全部接通电子政务外网,对于现有网速不能满足各种业务需求的,进行提速。依托现有光纤专网,利用5G等新兴通讯技术,开展急救车载远程诊疗。实现市、县、乡、村与自治区医疗卫生机构信息互联互通。到2022年,全市各级医疗机构信息专网覆盖率达到95%以上。
2.统一数据库。到2020年,按照自治区统一规划,推进病案首页书写规范,完善全员人口信息、居民电子健康档案、电子病历、卫生综合管理等基础数据库,构建与自治区信息资源库相融合的中卫市卫生健康信息资源库,初步实现以居民个人电子健康卡(码)或身份证号为主数据索引的健康数据查询应用。到2022年,依托健康医疗大数据中心的建设,深入完善基础数据库,推动重要资源库聚集,实现全市医疗机构数据资源共用共享。
3.统一安全保障体系。到2020年,规范数据标准,构建数据安全和数据监管机制,同步推动大数据中心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障体系、数据安全保障体系。推动健康医疗数据服务认证,形成安全保障的医疗数据安全防护和认证体系。到2022年,持续利用先进技术推动安全支撑保障,形成监测、防御、处置一体化的数据安全产业。
(一)建设健康医疗大数据中心及产业园。
4.医疗健康大数据中心建设。到2020年,依托中卫西部云基地,完成国家健康医疗大数据中心一期建设并投入运营,保障政务云、医疗云、专区云互联互通,具备承接全区服务能力,为宁夏全域及西部地区省份提供健康医疗相关数据存储、备份和交互服务;向自治区“互联网+医疗健康”示范区建设的五大应用(全民健康信息平台、互联网医疗平台、互联网诊断平台、互联网医药平台、互联网运营监管平台应用)提供数据存储及处理服务,满足大规模数据运算需求,在全区范围内全面实现数据中心内引外联,推动提升数据汇聚及应用能力。到2022年,数据中心可承载服务器规模进一步扩大,逐步成为全国各省、市级政府部门、医疗机构健康医疗数据的主要存储和备份地之一,并重点在医疗、医保、监管等领域创新数据应用方式,提供多样化的健康医疗大数据服务。完成数据中心二期建设,能够支撑国家级健康医疗大数据存储、备份,数据加工处理能力得到显著提升,提供最经济、最安全、最专业、最高效、最智能的数据中心服务,实现数据存储及生成、数据清洗、数据加工、数据交换一站式交付。
5.大数据服务平台。到2020年,通过政府主导、市场完善的方式,以承接全区服务能力、辐射一带一路、面向全国的标准,共同建设医疗健康大数据服务平台,构架具备数据治理、数据安全管控、数据应用的能力。对接大数据中心,纵向上进一步提升数据服务平台并发服务能力,横向上构建医疗、金融、政务、生产等不同领域的数据集聚管理能力,构建大数据利用、数据产品运营的一体化服务平台,重点在金融、医疗、药品、研发、商业保险等领域的探索数据应用创新。到2022年,丰富应用功能,推动新技术在健康医疗领域深化。面向重点学科全面建立大数据服务平台,提升数据智能应用能级,搭建人工智能辅助诊疗体系。
6.医疗健康产业园。到2020年,依托中卫产业园,利用健康医疗大数据中心的带动作用,大力引入互联网企业、健康医疗设备企业、互联网医疗企业、研究机构及高校,初步形成产业生态圈。支持健康医疗大数据中心和产业园率先成立本地数据运营机构,搭建数据运营平台,授权其针对清洗脱敏后的健康医疗大数据资源池开展数据生态运营,提供健康医疗大数据基础服务和应用服务。有重点的引入第三方机构,为医药保险、药品配送、临床诊断等传统健康服务提供信息化、数据化技术支撑,推动服务模式创新,助力中卫健康医疗产业数字化。到2022年,加强专业孵化载体建设,吸引智慧医疗、大健康和大数据等领域的创新企业入驻。转化一批技术水平高、产业化前景好的先进技术成果,孵化一批具有高成长潜力的健康医疗大数据领域企业,为产业园发展提供有力的动力支撑,有效促进上下游企业集聚发展。逐步形成以各类医疗机构为核心的健康医疗大数据产业生态圈,优化生态圈企业结构,完善企业管理制度,实现专业化分工,进一步提升医疗健康服务,全方位满足医疗健康服务需求。探索设立产业关联的投资基金,通过产业基金的资金引导筛选一批优质的企业入园,解决入园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增加园区企业的发展稳定性。打造园区公共服务平台,为园区企业提供金融、财税、法律、知识产权、人才、技术、市场等各领域的专业服务。
7.开展医疗健康大数据应用服务。到2020年,建设基于医疗健康大数据服务平台之上的大数据应用服务,推进面向公共卫生评价服务、医疗质量监管、基于DRGs的医保控费、临床专病辅助诊疗、健康精准管理的大数据应用服务的场景化落地建设。建设人工智能+医疗应用平台,推进医疗影像、病理诊断、智能辅助诊疗、全息患者画像、临床科研协作、医疗知识语义图谱等产品和技术的有效应用,进一步提升全市临床医疗及卫生服务水平。到2022年,丰富医疗大数据及人工智能服务应用的种类及数量,与医联体、中小医疗机构、基层医疗机构的服务系统实现紧密对接,打造全方位的智能医疗服务。
8.新技术产业培育示范。到2020年,基于医研体智囊团,结合5G技术与医疗健康产业融合,推动培育产业生态,加快发展5G在远程诊疗、双向转诊、远程阅片等方面的应用,推动实现健康医疗服务能力提升;搭建开放的人工智能支撑平台,根据成熟程度开放式部署影像引擎、临床辅助决策等医疗人工智能应用。到2022年,推动大数据、云计算等技术在产业创新创业方面的应用,为产业发展赋能。
(二)建设全民健康信息平台。
9.全民健康医疗应用孵化。到2020年,遵从国家、自治区、行业已有相关标准规范,承接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完善电子健康档案、电子病历、全员人口数据库;建设医疗健康数据交换体系,实现数据资源跨部门、跨区域共享。建立统一权威、全面覆盖、互联互通的以电子健康档案、电子病历和全员人口数据为核心的自治区全民健康大数据中心,纵向贯穿自治区、地市两级区域全民健康信息平台,横向连接二三级医院、基层医疗机构、疾控、卫生监督、妇幼、血液等医疗卫生机构信息系统,畅通部门、区域、行业之间的数据交换,为互联网+医疗健康公众服务、业务协同与监管、健康医疗大数据应用提供技术支撑。到2022年,适当接入外部服务能力,完善平台服务功能,丰富平台个性化业务。对接大数据平台,实现全市健康医疗数据挖掘及应用。
10.加快电子健康码普及。到2020年,加强居民电子健康码应用环境建设,在符合条件的医疗机构推广电子健康码,完善身份识别、跨机构就医、电子病历共享、健康档案调阅、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等应用功能,推动居民全生命周期健康信息互联互通,为群众提供高质量医疗、公共卫生、预防保健服务。积极推行电子社保卡与电子健康码的融合应用,逐步促进“两卡(两码)”在公共卫生业务、医疗服务、医疗保障系统间的互联互通、信息共享。到2022年,加快各级医疗机构信息化建设,深化电子病历库标准管理及推广工作,加强以电子病历为核心的医院信息系统建设,为电子健康码应用提供保障。实现电子健康码全市普及、全业务贯通,健康数据管理能力全面提升。
11.打造妇幼健康服务新模式。到2020年,完成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的婚前保健、孕产保健、产后管理、儿童保健等业务模块建设,构建全市妇幼健康信息系统。推广母子健康手册APP应用,为全市不低于70%的孕妇和新生儿建立电子版母子健康手册。到2022年,在重点医疗机构全面使用妇幼健康平台,在全市推广母子健康手册APP,实现孕期保健、住院分娩、出生登记、儿童保健等业务全流程互联互通,形成母子一体、线上线下协同、全程连续、全生命周期管理的服务体系。
12.建立疾病防控动态监测机制。到2020年,开展卫生防治科普等服务,创新面向基层的移动远程巡诊服务模式,提升疾病防治水平。推进疾控业务信息系统及门户平台建设。到2022年,构建覆盖传染病、慢性病、免疫规划、精神卫生、健康危害因素、疾控综合管理、爱国卫生等全部疾控业务应用动态监测系统,提高各类公共卫生事件应对能力。
13.强化血液全流程服务。到2020年,进一步完善用血服务流程再造,实现异地免费用血直报、献血记录及报销记录查证、血费报销管理、献血者服务管理等功能,服务医疗机构和献血人群。到2022年,实现全市采供血业务的监管和统计分析、血液库存调拨、审核和采供血信息的交互共享。
(三)建设互联网医疗平台。
14.医疗机构一体化应用孵化。到2020年,面向中小医疗机构、基层医疗机构等信息化基础较薄弱的医疗机构,采用“集约建设,统一运维”模式,具备提供全区基层医疗机构线上线下一体化应用服务能力,实现基本医疗、基本公卫、慢病管理、医技辅助、综合管理、绩效考核等功能。推动全市覆盖一体化应用平台,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院内业务提供一体化信息支撑,补齐全区基层卫生短板,提升基层卫生服务能力;完善政府医疗卫生大数据监管服务应用。到2022年,同步提升面向医院的统一云服务,构建卫生大数据决策体系。实现基层医疗机构信息化平台全覆盖,试点在民营医疗机构推广信息系统。
15.建设互联网门诊。到2020年,在实体医院的基础上尝试发展互联网医院,运用互联网技术提供安全适宜的医疗服务,在线开展部分常见病、慢性病复诊。一方面,利用分级诊疗远程系统,逐步在具备条件的基层乡镇卫生院开通面向村卫生室的互联网门诊,确保群众在村卫生室即可享受基层全科医生的医疗服务。另一方面,依托迁建的市中医医院建设中医特色的互联网医院,整合专家资源,在线开展部分常见病、慢性病复诊,为基层提供互联网门诊服务。到2022年,推动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的远程医疗全覆盖,实现所有乡(镇)级以上医疗机构的互联网门诊服务全覆盖,推动构建有序的分级诊疗格局。
16.完善双向转诊机制。到2020年,运用转诊协同服务平台推动医生在转诊过程中的互动交流和业务协同。建立跨院病历共享机制、转诊协同的考核和激励机制,健全转诊协同服务体系。到2022年,在满足实际需求的前提下,预留号源比例达到15%,并提供住院转诊服务,建立下转通道。根据实际情况,提高居民上转报销比例,优化转诊协同沟通机制,实现全市医疗机构双向转诊服务。
17.加强120智能服务网络建设。到2020年,对全市120急救网络进行升级改造,与市人民医院正在建设的胸痛、脑卒中、创伤等“三大医疗中心”接通并网,完善指挥调度、数据分析研判功能。加强中宁县、海原县四个急救分站120指挥调度质控管理,提高急救优先分级调度使用率。到2022年,提高急救网络覆盖率,缩短急救半径。建立智慧救护车物流管理系统,通过物联网、互联网技术实现院前急救智能化管理。
18.提升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水平。到2020年,推进中卫市智能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平台与自治区签约平台、城乡居民电子健康档案管理系统间的互联互通、数据共享。加强动态健康管理应用、开展线上线下诊疗服务,拓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内涵。到2022年,融合物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前沿技术,推进“互联网+”“专科-全科”结合型家庭医生团队服务,提升家庭医生团队服务能力。实现“互联网十”“专科-全科”结合型家庭医生团队全覆盖,为居民提供健康咨询、预约转诊、慢病随访、健康管理和延伸处方等线上线下互动签约服务。
19.提升中医药健康服务能力。到2020年,对接自治区中医药健康信息平台和区域中医医疗系统,强化“中医馆”信息管理平台应用,拓展中医药临床业务信息共享、经验传承服务、专科临床应用、政务管理等功能的应用内涵,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健康服务能力。到2022年,全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馆”健康信息平台全覆盖。建立起完善的中医“治未病”服务体系,为群众提供预防保健、疾病康复等健康指导服务。
20.构建医养结合服务模式。到2020年,试点应用穿戴设备,加强日常健康管理及监控,选取部分街镇作为试点建设标准化智慧健康小屋,支撑公众开展自我健康管理的线下服务点,实现数据的自动采集、异常干预、数据共享,提升居民健康水平,推动居民日常健康管理、就医管理、服药管理、疾病康复等全生命周期管理示范;探索政府购买服务保基本、市场运营创收益的可持续发展产业模式。到2022年,逐步推动基层签约用户预防保健健康管理服务,推动与商业保险、康复养老等机构合作,基本实现居民全生命周期健康管理。
21.康养结合产业示范。到2020年,依托健康医疗大数据中心和远程诊疗基地,围绕老年人、残疾人、农村贫困人口和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疾病防治、医疗照护、心理健康和关怀,整合医疗机构和养老服务资源,促进医院、养老机构、社区、家庭信息互联互通,形成远程诊疗康养服务体系。以公立医院示范引领,联合市场养老体系,建立医疗养老联合体,开展老年人健康管理服务,形成多种康养结合服务模式。到2022年,围绕养老服务,构建远程诊疗健康管理机制,实现重点人群养老管理,形成多元化的健康养老发展新格局。
(四)建设互联网诊断平台。对接区域医疗中心,初步构建中卫线上无边界互联网医院,贯通国内优秀医院在线平台,整合优势学科专家资源,完善在线问诊机制,构建远程诊疗服务能力,为全市及全区病患提供服务。推动在线处方业务,实现诊疗数据全程可视管理。完善远程诊疗监管机制,制定互联网医疗服务监管标准,对在线问诊、会诊、处方、转诊等核心业务进行实时监控。
22.建设区域影像诊断中心。到2020年,按照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印发的《宁夏区域影像诊断中心建设工作方案》要求,按照“填平补齐”的原则,对全市基层医疗机构现有影像诊断系统进行升级改造,建立以市人民医院为核心的市级诊断中心,与自治区宁医大总院对接,开展远程阅片、专家诊断、报告回传等服务,建立常态化远程诊断服务机制,提升医疗资源利用效率。到2022年,全面实现全市远程医疗协同,并辐射全区乃至区外医疗卫生机构。
23.建设区域电生理诊断中心。到2020年,市人民医院及沙坡头人民医院牵头建设区域电生理诊断中心,建立区域电生理信息交换体系,向上连接自治区级电生理诊断中心,向下逐步连接各级医疗机构,建立区域电生理信息交换体系,实现各医疗机构患者电生理检查信息的交换互认。到2022年,依托全市电生理数据的存储分析,开展病案讨论、病案跟踪、个性化病案管理等诊断及服务。
24.建设区域病理诊断中心。到2020年,市人民医院、市中医医院牵头,引入社会资本建设第三方区域检验(病理)中心。对接自治区病理诊断资源,初步形成市级病理诊断网络。到2022年,统筹全市病理诊断资源,实现病理诊断服务全覆盖,通过上级医疗机构提供的同质化培训服务、规范业务流程,提升基层医疗机构的病理诊断能力。
25.建设区域医学检验中心。到2020年,以市人民医院为市级中心,建设区域医学检验中心,连接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实现样本第三方配送,推动样本跨机构流转及外送样本检前、检中、检后的全流程数据质控。到2022年,区域医学检验中心上接自治区检验中心,下接全市基层医疗机构,构建跨地区、跨医院的协作体系,打通优质检验资源下沉通道,减少医疗设备重复投入,区域医疗诊断中心辐射作用全面发挥。
(五)建设互联网医药平台。
26.构建区域审方和流转机制。到2020年,在沙坡头区建设区域审方流转中心试点,利用审方系统审核互联网医院和线下实体医院门诊共享处方,制定药师审方制度规范及绩效考核机制,实现区域内药剂师云化管理。到2022年,区域审方中心推广到中宁、海原县,并同步促进门诊处方共享平台扩大应用,实现全市药品配送有效监管、一站式服务和家门口取药。
27.深化医药耗材集中采购管理。到2020年,加大药品网上采购监管力度,降低不合理药品价格,对接医药电商企业试点,初步构建处方药线下配送体系,进行处方外配、线下药品配送。应用药品电子监管码等技术,密切融合医药电商企业提供的服务,建立健全短缺药品监测预警和分级应对体系,拓展医联体处方药线下配送试点范围。到2022年,试点推动新药上市改革示范,基于中卫线上处方药权,完善处方药配送管理机制。基于大数据中心及产业链,联合研发、生产、配送等产业链成员,打造立足中卫、面向全区、辐射西北线上处方药的配送基地。
(六)建设互联网运营监管平台。
28.构建医疗健康“一站式”结算系统。到2020年,加快医疗保障信息系统对接整合,推进应用集成,提升住院费用中医保、商业保险即时结算服务能力,构建面向所有患者医疗费用实行“一站式”即时结算和移动结算体系,拓展异地结算等功能。到2022年,在全市公立医院推动“先诊疗后付费”医疗结算服务模式,推广医保移动支付功能,逐步形成医疗费用“一站式”即时结算体系。
29.建立完善医疗费用清算与对账系统。到2020年,以医疗健康“一站式”结算系统为基础,结合医保、商业保险等费用结算系统,逐步拓展医疗费用线上支付业务,完善医疗费用统一清算机制,实现医疗费用统一清算与对账。到2022年,形成医疗费用统一清算管理体系。
30.建设医疗卫生监督管理系统。到2020年,完善电子医德档案管理系统及医德医风监管平台应用功能,对直属医疗单位和从业人员的医德医风、满意度评价、违规行为等进行管理,将行风建设落到实处。为中卫市互联网医院建立服务监管系统,制定互联网医疗服务监管信息标准,对在线问诊、会诊、处方、转诊等核心业务进行实时监控。完善卫生监督执法系统,重点实现水质监测、公共场所健康危害监测等功能。建立公立医院综合监管系统,开展医院经济运行数据报送和综合分析应用。到2022年,形成统一的医疗机构诊疗行为、公共卫生联动监管机制,基本实现互联网医疗全过程、全要素监管,实现“互联网十医疗健康”服务产生的数据全程留痕,可查询、可追溯,满足行业监管需求。
31.健全医疗卫生评价体系。到2020年,建立和完善卫生健康人员管理及评价体系,制定各级医院合理检查、合理用药、诊疗质量服务规范等方面评价指标,建立健全医务人员激励及绩效评价机制,形成长效工作机制。到2022年,深化完善卫生健康行政、医院服务、医务人员评估体系及应用工作。建成覆盖医疗卫生质量、人员技术、医疗机构等不同对象的数字化评价体系。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中卫市“互联网+医疗健康”示范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统一领导、统筹规划,共同负责方案审定、项目立项、资金落实、督导检查和配套政策制定落实。其中:领导小组由市长或常务副市长担任组长,分管副市长担任副组长,办公室成员由市委网络安全与信息化办公室、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医疗保障局、市云计算和大数据发展局等相关部门负责人,各县(区)政府主要领导,县级以上医疗机构主要负责同志及三大运营商相关负责人组成,共同推进示范区建设工作。
(二)加强外脑智囊。一是成立健康医疗大数据本地研究机构。依托国家医疗大数据应用技术国家工程实验室(上海),成立宁夏分中心,与医疗大数据应用技术国家工程实验室互动,结合本地产学研用优势资源,深化医疗大数据在采集、治理、管控、分析利用、数据服务运营等方面的技术成果转化,并且深化研究领域,结合中卫市实际情况拓展研究医疗健康大数据适宜性技术,培养本地化数据服务人才团队。二是成立健康医疗大数据研究院中卫分院。以市云计算和大数据发展局与北方民族大学联合申请的自治区重点实验室——宁夏智能信息与大数据处理重点实验室为基础,邀请高等院校、领先企业、专家学者加盟,组建健康医疗大数据专家顾问团队,成立健康医疗大数据研究院中卫分院,围绕重点攻关方向,开展科研和应用研发。三是成立健康医疗大数据专项领域实验室。探索成立健康医疗信息安全实验室、数字病理诊断实验室、高端医疗设备研发实验室宁夏分中心等专项领域实验室,深入研究信息安全及大数据应用技术、数字病理相关标准、高精尖医疗设备,推动创新研发技术与产业深入融合,广泛覆盖健康医疗高端装备制造产业、大数据及健康医疗产业,推动产业发展升级。
(三)探索健康医疗制度创新。探索全民健康医疗平台、大数据平台、远程医疗及医疗机构一体化相关政策,推动平台发展落实。建立医疗健康数据标准规范体系,制定健康医疗大数据应用伦理标准,规范健康医疗大数据应用领域的准入标准和开放规则,为数据开放应用的分级、分类、分域授权提供依据。建立数据安全保障体系及安全策略,强化安全技术保障能力和信息安全管理保障能力。建立医疗健康数据共享及挖掘机制,明确健康医疗数据的所有权益及交易规范,有效推动健康医疗数据的共享及价值挖掘。构建一套面向居民、医疗机构、科研单位、第三方企业等的运营服务体系,统一服务规范,支持医疗健康数据价值的发掘与扩散,优化医疗健康服务应用。建设以健康医疗大数据为核心资产,创新应用为驱动力的安全、可控的运营机制,以严防敏感数据泄露为原则,综合评估数据属性,封装核心数据,根据需求方的要求定制数据服务,实现数据应用价值。着力打造完善的大数据产业体系以及全民健康等平台的运营发展体系,明确孵化机制及保障举措,建立全方位的政策服务机制,为大数据产业、“互联网+医疗健康”产业发展提供良好的孵化环境与开放包容的创新环境。
(四)明确责任分工。建立政府主导、部门负责、医疗机构和社会参与的联动机制,明确责任,协调配合,认真梳理建设规划实施过程中切实有效的措施,探索形成长效工作机制。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牵头推进医疗信息化互联互通基础工程及五大业务应用平台工程。市云计算和大数据发展局负责协调信息专网建设以及推进健康医疗大数据中心及产业园建设工程。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建设项目的立项及批复工作。市财政局负责资金筹措,其它成员单位积极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五)加大资金投入。一是坚持政府主导、多渠道投入的原则,建立自治区、市、县(区)共建“互联网+医疗健康”示范区建设经费保障制度。二是构建面向健康医疗产业多层次投融资体系,形成包括债券融资、银行信贷融资、社会投资、资本市场融资等在内的多层次、多渠道、多元化的投融资体系。三是加大市场化资金的引入。鼓励和支持第三方共建医疗服务平台、大数据中心及产业园,加快推进“互联网+医疗健康”示范区建设。
(六)做好宣传引导。主动引导推广,全民动员开展“互联网+健康医疗”示范区建设。创新宣传形式,通过召开新闻宣传、现场观摩会等多种方式,及时总结可推广的医疗健康服务新模式及有效经验。积极宣传优秀的试点成果、先进的对象、有效的建设措施,扩大影响力,发挥正面典型导向作用,为“互联网+医疗健康”示范区建设营造良好氛围,凝聚社会共识。
相关链接:图解《互联网+卫生健康规划及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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