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推进农业高质量发展促进乡村产业振兴实施方案的通知
卫政发〔2020〕24号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
《关于推进农业高质量发展促进乡村产业振兴的实施方案》已经市委和政府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中卫市人民政府
2020年5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关于推进农业高质量发展促进乡村产业振兴的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乡村产业振兴的指导意见》(国发〔2019〕12号)、《自治区党委 人民政府关于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宁党发〔2019〕20号)精神和《中卫市“一带两廊”发展规划(2018—2035年)》,立足我市资源禀赋和发展现状,加大对乡村产业的引导和扶持力度,全面推进乡村产业振兴,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时的重要讲话精神,按照自治区党委十二届八次、九次全会和市委四届八次会议的部署要求,紧扣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任务,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落实高质量发展要求,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总方针,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总抓手,以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坚持“一特三高”现代农业发展方向,以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以“1+5”特色优势产业为重点,调优种养结构、调强加工能力、调大经营规模、调长产业链条,统筹推进布局区域化、经营规模化、生产标准化、发展产业化,着力促进产业化和品牌化深度融合,做大做强农业品牌,扩大市场占有份额,努力实现“卖原料”向“卖产品”、小产业向全链条、创品牌向创标准转变,努力走出一条转型追赶、高质量发展的新路子。
(二)目标任务。到2022年,全市乡村产业发展特色鲜明,优势突出,布局合理,结构优化,特色优势产业产值占农业总产值的比重达到88%以上。力争再用5—8年时间,打造枸杞产值过100亿元、草畜和瓜菜产值均达到50亿元规模的特色产业,全市乡村产业总产值突破300亿元,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大幅提升。
二、科学布局,构建乡村产业发展新格局
(三)优化特色产业区域布局。发挥“枸杞之乡”“硒砂瓜之乡”“马铃薯之乡”优势,聚焦资源禀赋,坚持以水定地、以水定产,沿黄生态经济带重点发展以优质粮食、枸杞、奶牛、蔬菜为主的高效种养业;扬黄特色产业廊重点发展以富硒硒砂瓜、富硒苹果等为主的富硒功能农业;脱贫富民产业廊重点发展以肉牛、马铃薯、小杂粮等为主的生态节水农业。做靓葡萄产业,坚持创新发展、融合发展、品牌发展,以酒庄基地一体化为基础,走精品酒庄之路。加大优良品种繁育和标准化基地改造升级,创建一批国家级、自治区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引导特色产业向优势区域集中,充分发挥规模优势,推动形成聚集效应。(市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局负责,各县<区>人民政府落实。以下均需各县<区>人民政府落实,不再列出)
(四)统筹乡村产业空间结构。统筹城乡产业发展,合理规划乡村产业布局。落实“一带两廊”发展规划任务。推进城镇基础设施和基本公共服务向乡村延伸,完善乡村产业发展“最后一公里”的水、路、电、网等基础配套设施。支持农产品加工流通企业向产业基础好、发展意愿强、辐射带动作用明显的乡镇和物流节点集中。结合实施“一村一年一事”行动,引导农业企业与农民合作社、农户联合建设生产基地、加工车间等,实现加工在镇、基地在村、增收在户。(市自然资源局、农业农村局、交通运输局、住房城乡建设局、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
(五)延长农业二三产业链条。大力发展农产品加工流通服务业,推动农业产加销一体化发展,构建农业全产业链。支持建设一批农产品精深加工基地,鼓励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发展农产品初加工。统筹农产品产地、集散地和销地批发市场,建设一批田头市场和外销窗口,完善农产品物流骨干网络和冷链物流体系。培育壮大农业社会化综合服务站,开展一站式全程服务。发展“互联网+”现代农业,促进智慧农业实施,完善农村电商综合服务平台,推广农业物联网技术应用,提升大数据服务“三农”的水平。(市农业农村局、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局、商务局、云计算和大数据局负责)
三、突出特色,厚植乡村产业发展新优势
(六)做强优质粮食产业。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深入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大力推进绿色优质高效基地建设,提升优质稻品质,优化小麦、玉米种植结构,推进马铃薯种薯繁育和主食开发。深入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重点提升90万亩粮食生产功能区耕地质量,实施耕地质量提升和盐碱地改良工程,持续提高农业装备水平,稳步提高粮食综合产能和质量。(市农业农村局、发展改革委、水务局、自然资源局负责)
(七)做精枸杞产业。坚持绿色立杞、质量兴杞、品牌强杞。落实好《中宁枸杞标准》,以中宁枸杞产业集团、中宁枸杞产业发展股份公司等企业和源乡、早康、平顺等专业合作社为主,推行“龙头企业+合作社+农户”的订单生产模式。加强小产区精细化管理,实施标准化示范基地建设、低产低效园改造工程,推广病虫害绿色防控技术,推行枸杞种苗育繁推一体化发展模式。建立国家级枸杞及其加工产品检验检测中心,推进中宁枸杞安全标准上升为国家标准。规范中宁枸杞交易市场提档升级,保护宁杞1号等原产地种质资源,积极培育开发药用、鲜食、茶用、榨汁等专用枸杞新品种,大力发展枸杞精深加工,推进枸杞产业高质量发展。(市自然资源局、农业农村局、市场监管局、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
(八)做大现代畜牧业。坚持粮经饲统筹、精深加工、循环发展。推进畜禽养殖出村(出户)入场,加强标准化规模养殖基地建设,加大基础母畜扩群增量力度。认真落实《中卫市牛产业发展规划(2019—2023)》,发挥西海固高端牛产业研究院作用,新建自治区级肉牛繁育场1个,培育新希望等万头奶牛场、肉牛场10个。加快高产奶牛培育、优质肉牛繁育、良种肉鸡种质基地建设。大力推进“粮改饲”,扩大青贮玉米、优质苜蓿等优质牧草种植,打造优质牛奶生产加工集聚区和全国优质牛羊肉生产加工基地。(市农业农村局负责)
(九)提升硒砂瓜产业。实施中卫硒砂瓜品质品牌保护提升行动,重点落实休耕轮作、机械深松、干籽点播及自根苗、控水控肥、统防统治、优质优价产销机制六项措施,建立农户参与、利益联结紧密的“合作社(龙头企业)+农户+基地”运行模式,通过市、县、乡、村行政监管,加大科研力度,延长硒砂瓜加工产业链条,利用3—5年时间,多措并举实现硒砂瓜品质品牌提升。(市农业农村局负责)
(十)做优蔬菜产业。配套完善设施蔬菜物质装备条件,打造环境、管理、品质、效益“四好”设施农业园区。露地瓜菜开展品种优、技术优、管理优、品质优、价格优“五优”基地建设。优化拱棚韭菜、日光温室果菜、速冻蔬菜三大优势品类,打造沙坡头区鼎腾、九晟和海原四季鲜等标准化蔬菜基地。大力发展蔬菜分级包装、保鲜储藏,完善冷链物流体系,紧盯市场抓种植,瞄准京津冀、长三角和粤港澳大湾区的“菜园子”。(市农业农村局、商务局负责)
(十一)做特地方板块产业。狠抓富硒功能农业。坚持市县跑市场、县乡抓种养,将富硒硒砂瓜“三筛选一培训”和专供专营产销模式及经营做法,复制推广到枸杞、苹果、水稻、马铃薯、小杂粮、肉奶等产品。2020年发展功能农业100万亩,其中富硒农业生产区25万亩,标准化种植基地75万亩,授权设立农产品专营店50家,培育扶持主要从事功能农产品开发的农业企业(合作社)10个以上,打造具有较强竞争力的富硒农产品品牌3—5个。突出地方品种种质资源保护和开发,扎实推进小产区保护和管理。统筹专项发展资金,重点支持农作物制种基地、小杂粮新品种选育、硒砂瓜品质提升、生猪标准化养殖、淡水鱼绿色生态养殖等良种繁育体系建设,打造具有我市地方特色的经济优势区位。支持发展苹果、红枣、花卉、红梅杏等特色林果业。(市农业农村局、科技局、自然资源局负责)
(十二)做活乡村休闲旅游业。实施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改造提升工程,培育一批美丽休闲乡村、特色小镇、精品农庄、葡萄酒庄、乡村民宿和康养基地,打造一批农业休闲观光精品线路。支持发展具有地方特色的饮食、制造、手工业等乡土产业,进一步提升剪纸、砖雕、刺绣等非遗产品附加值,打造一批易购、便携、特色的“中卫礼物”。(市农业农村局、旅游和文体广电局、商务局、自然资源局负责)
四、质量兴农,增强乡村产业发展新动能
(十三)实施优质农产品品牌提升工程。整合各类农产品品牌宣传资金,建立“宁字号”农产品打包推介机制,集中打造一批区域公用品牌。鼓励龙头企业培育企业知名品牌和名特优新产品品牌,对优秀企业品牌、产品品牌进行奖励扶持。对围绕区域公用品牌打造的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和农产品地理标志检测、认证费用予以适当补贴。(市农业农村局、商务局、市场监管局、财政局负责)
(十四)推进农产品标准化建设。加快制定适应自然条件的特色产业地方标准,培育支撑特色农产品品牌建设的团体标准,构建覆盖产前、产中、产后全过程的农业标准体系。积极推进特色农业主产区建立一批标准创新平台,加强农业标准化平台建设推广和试点示范。支持新型经营主体建设标准化生产基地,开展标准化生产。加快建立农产品质量分级及产地准出、市场准入制度,加大农业投入品管理和产地检测,建立质量安全信用档案和“黑名单”制度。(市农业农村局、市场监管局、商务局负责)
(十五)推进农业可持续发展。认真落实“一控两减三基本”。加快推进引黄现代化生态灌区建设,大力发展高效节水农业,推广旱作农业节水技术。实施农药化肥减量增效行动,大力推广测土配方施肥和绿色防控及水肥一体化技术。实施秸秆粉碎深翻还田和打捆收储加工项目,推广秸秆综合深加工项目建设。建立农用残膜回收再利用机制,积极开展地膜替代、减量使用和降解地膜试验示范。大力开展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严格落实“河湖长制”责任。贯彻落实《关于推动黄河流域中卫段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积极推进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完善实施《中卫市养殖水域滩涂规划》,推动沿黄生态经济带高质量发展。(市农业农村局、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局、生态环境局、水务局负责)
(十六)提升农业科技创新水平。充分发挥中宁枸杞创新研究院、西海固高端牛产业研究院和宁夏硒产业发展有限公司的行业引领示范作用,攻克一批生产中的关键核心技术,对取得技术成果的研发团队、高新技术企业给予支持奖励。加大以硒砂瓜、枸杞、苹果等为主的富硒产品研究开发力度,围绕加快富硒产业3.0研究中心和富硒产业试验基地、种植基地、加工基地“一中心三基地”建设为目标,打造“中国塞上硒谷”。加快关键技术研发,推进农机农艺融合,加大新机具、新技术引进示范推广,提高农作物全程机械化作业水平。推进现代农业科技创新示范区建设,提升农业科技园区体系建设水平,发挥创新资源集聚优势,提升辐射带动功能。(市农业农村局、科技局、自然资源局负责)
五、融合发展,激发乡村产业发展新活力
(十七)培育壮大融合主体。培育壮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支持龙头企业技术改造升级。深化供销集团等涉农企业改革,鼓励农业龙头企业兼并重组、上市融资,打造大型农业企业集团。启动家庭农场培育计划,开展农民合作社规范提升行动,支持发展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开展土地经营权入股从事农业产业化经营试点,引导企业与小农户建立契约型、分红型、股权型等合作方式,构建企农利益联结机制。(市农业农村局、工业和信息化局、发展改革委、财政局负责)
(十八)建设融合发展园区。立足县域资源禀赋发展主导产业,建设一批现代农业产业园区和农业产业强镇,不断提升辐射带动功能。积极开展农业产业融合示范园区创建,鼓励有条件的县(区)围绕主导产业建设融合发展示范园,拓展产业融合发展模式,带动农民就地就近就业,推动形成多主体参与、多要素聚集、多业态发展格局。(市农业农村局、发展改革委、财政局、商务局、工业和信息化局、自然资源局、科技局负责)
六、优化环境,健全乡村产业发展新机制
(十九)健全财政投入机制。加强一般公共预算投入保障,提高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农村的比例,支持乡村产业振兴。新增耕地指标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调剂收益,全部用于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支持乡村振兴。按市场化方式设立乡村产业发展基金,重点用于乡村产业发展和技术创新。落实相关减税降费和税收优惠政策,按规定对吸纳贫困家庭劳动力、农村残疾人就业的农业企业给予相关补贴。(市财政局、发展改革委、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局、扶贫办、税务局负责)
(二十)推动金融支农创新。充分发挥农业信贷担保体系作用,通过实施担保费用补助、业务奖补等方式支持乡村产业贷款担保,不断拓宽担保物范围。允许权属清晰的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农业设施、农机具等依法抵押贷款。完善政策性农业保险制度,建立蔬菜销售联动调节机制,扩大蔬菜等农产品价格保险覆盖面。加大政府一般债券转贷用于支持乡村振兴领域的纯公益性项目建设的力度。支持符合条件的农业企业上市融资。(市金融工作局、财政局、农业农村局、商务局、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中卫市中心支行负责)
(二十一)鼓励工商资本参与乡村振兴。优化营商环境,引导工商资本到乡村投资兴办农民参与度高、受益面广的乡村产业。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农产品加工企业按规定享受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政策,适时扩大农产品加工企业进项税额核定扣除试点行业范围。扩大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农业合作交流,支持引进国外先进技术和好项目,提升农业对外合作水平。(市农业农村局、发展改革委、扶贫办、税务局、科技局、口岸和投资促进办负责)
(二十二)完善用地保障政策。推动乡村振兴与国土空间规划有效衔接,在安排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时,加大对农村新产业、新业态等产业发展用地的倾斜支持力度。通过“增减挂钩”等政策有序开展县域乡村闲置集体建设用地、闲置宅基地等土地综合整治,充分利用建设用地指标。完善设施农用地管理办法,为规模化种养基地建设、预冷保鲜、烘干仓储、包装配送等设施配套用地。(市自然资源局、农业农村局负责)
(二十三)健全人才保障机制。深入实施“引凤还巢”工程和柔性人才引进工程,设立返乡下乡人员创业扶持基金,鼓励返乡人员到农村创新创业,培育一批创业示范乡镇、示范园区、示范项目。建立健全科研人员校企、院企共建双聘机制,支持科技人员以科技成果入股农业企业。深入推行科技特派员制度,培育壮大科技特派员队伍,培育新型农业经营和服务主体,构建适应市场需求、服务机制灵活的新型农业社会化科技服务体系。认真做好农民教育培育工作,加强乡村专业技术人员和实用人才知识更新,支持新型经营主体结合生产实际开展实用技能培训,提高企业用工效率和农民培训的针对性、实效性。深化产教融合,大力发展职业教育,为乡村产业振兴提供人才支撑。(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农业农村局、教育局、科技局、退役军人事务局负责)
七、统筹推进,汇聚乡村产业发展新合力
(二十四)强化组织领导。明确“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的工作职责,县(区)人民政府要把推进乡村产业振兴作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首要任务,摆在突出位置,强化措施,压实责任,真抓实干。加强部门协同配合,建立联席会议工作机制,一个产业配备一个团队、一个规划、一套政策、一批企业、一个品牌,全力推进乡村产业发展。(各相关部门负责)
(二十五)强化指导服务。深化“放管服”改革,抓紧清理不规范不合理的政策限制,发挥各类服务机构的作用,为各类经营主体提供高效便捷服务。优先配备“三农”干部,健全乡村产业发展工作体系,成立乡村产业发展服务中心。加强对乡村全产业链产值的统计监测,为指导一二三产融合发展提供依据。(市委组织部、市委编办,市农业农村局、发展改革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统计局等部门负责)
(二十六)强化典型引领。学习借鉴发达地区乡村产业振兴的好经验、好做法,注重挖掘和宣传推广市、县(区)、部门涌现出的乡村产业发展鲜活经验,总结一批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和农村创新创业典型案例,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大力弘扬企业家精神和工匠精神,表彰争创一批农民致富带头人,倡导诚信守法,营造崇尚创新、鼓励创业的良好环境。(市农业农村局,市委宣传部,市市场监管局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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