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中卫市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卫政办发〔2020〕52号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
《中卫市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中卫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8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中卫市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是脱贫攻坚决战决胜之年,也是攻坚克难的拼搏之年。为进一步做好全市政务公开工作,根据国家和自治区年度要点部署任务,结合中卫实际,特制定本工作要点。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聚焦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着眼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进一步加强政策解读、规范公开内容、增强公开实效,不断提升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
二、主要任务
(一)聚焦“六稳”“六保”,强化政策解读。
积极做好“六稳”政策措施及其效果的精准解读和深度阐释,主动回应经济社会热点问题,释放更多积极信号,为有效克服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努力实现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适时发布“六保”政策信息,紧紧围绕中央和自治区及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解读好政策措施、执行情况和工作成效,尤其要加大为企业纾困、激发市场活力等规模性政策的公开力度,确保政策资金流向、使用公开透明,让政策资金直达基层、直达企业、直达民生。
(二)聚焦决策用权,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1.强化权力配置信息公开。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要对照法律法规规章和本部门“三定”方案,全面梳理本机关依法行使行政权力和依法承担的公共服务职责,以权责清单为依托,加强权力配置信息公开,更新完善权责清单并及时在本级政府网站集中公布。市政府各部门(单位)要依法公开工作职能、机构设置等信息,积极配合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编写市本级政府行政机关机构职能目录。各县(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要督促本级行政机关依法公开工作职能、机构设置等信息,编写好本级政府行政机关机构职能目录并向社会公开。
2.强化权力运行信息公开。制定发布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标准,做好重大决策预公开工作。各县(区)人民政府研究重大民生事项的常务会议和专题会议,市政府各部门(单位)讨论重大事项的办公会议或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其他会议,应逐步向社会开放,邀请公众参与,听取其意见和建议,依法不得公开的除外。持续深化开展“政府开放日”活动,邀请市民代表做客政府机关办公地,以政民互动的形式,听取公众意见,接受公众监督,展示政府亲民、为民、务实、高效的形象,搭建政府与群众之间的沟通桥梁。
3.强化政务信息管理。市司法局要以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为重点,在2020年底前集中统一对外公开现行有效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并提供在线查阅、检索、下载等服务。市政府各部门要系统梳理本机关制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按照“放管服”改革要求及时立、改、废,集中统一对外公开并动态更新,切实在2020年底前初步解决底数不清、体系不完善等问题。各县(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要加强统筹指导,督促并逐步整理形成本级人民政府和部门制度文件汇编并集中统一对外公开。
(三)聚焦关键领域,抓好重点任务。
1.围绕中心工作加强信息公开。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要主动公开2020年市政府重点任务公开承诺事项的工作举措和落实情况,持续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社会公益事业建设和公共资源配置等领域的政府信息公开。
2.全面深化财政事权信息公开。要以财政预决算信息公开为抓手,积极有序推进财政领域政务公开,加大财政事项公开力度。市财政局要严格督查各部门2020年财政预算公开执行情况,对公开不到位,格式不标准的列出问题清单,逐一督促整改。各县(区)人民政府要严格督促本级政府部门财政预决算公开执行情况,并在本级政府门户网站规范设置预决算公开专栏,集中展示财政预决算信息。
3.全面推进营商环境信息公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要依托各类公开载体及时向市场主体全面公开市场监管规则和标准,积极与自治区市场监管厅对接,迎接市场监管领域政务公开专项检查。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要全面优化办事流程,通过互联网等技术手段让办事人动态掌握办事进展,最大限度实现网络化、透明化办事。市审批服务管理局要以企业群众“一件事一次办”为标准,集成、优化、简化办事服务信息,汇总编制“办事一本通”并在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
4.全面推进公共卫生信息公开。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要坚持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信息发布工作,依法做到及时、准确、公开、透明,让公众实时了解最新疫情动态和应对处置工作进展;密切关注涉及疫情的舆情动态,针对相关热点问题,快速反应、正面回应;及时在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各级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有针对性地加强宣传培训,增强社会公众和应急预案执行人员的风险防范意识和能力;大力加强公共卫生知识日常普及工作,通过科普作品等形式加强宣传推广,提高公众对传染病的防治意识和应对能力;妥善办理涉及公共卫生事件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除公开后将损害公共利益、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等法定禁止公开情形外,最大限度向申请人提供相关信息,更好满足人民群众知情权,维护政府公信力;加强个人信息保护,对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需要收集的个人信息,要严格落实个人信息保护有关规定,采取有效措施保管并妥善处理。
5.推进公共服务信息公开。建立健全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制度,依托国家及自治区相关部门制定的教育、卫生健康、供水、供电、供气、供热、环境保护、公共交通等领域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专门规定,加快构建覆盖全市的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制度体系,助力提升监管效能。
(四)聚焦政策落实,夯实工作基础。
1.规范公文属性标识。为了认真落实“五公开”,切实提高政府决策的精准性,可行性,要切实将政务公开嵌入办文办会流程。精心设计发文审批单,将行政公文标识公开属性贯穿于公文起草、签发、办理全流程,严格按照“此件公开发布”、“此件依申请公开”、“此件删减后公开”和“此件不公开”分类标识,不得另行创新,要做到签文稿纸、审查登记、正式发文、网上公开全统一。
2.落实培训任务。要将政务公开内容纳入干部政治理论学习内容,加强对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尤其是领导干部培训,增强公开意识,提高发布信息、解读政策、回应关切的能力。市政府各部门(单位)年度内政务公开培训学习不少于2次,政务公开工作人员要加强政策理论学习和业务研究,准确把握政策精神,增强专业素养。开展“一把手谈公开”活动,会同市新闻传媒中心深度宣传本部门本行业政务公开经验做法。各县(区)人民政府要根据办公厅要求,加快落实2020年政务公开培训计划。
3.加强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建设。加强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内容保障,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政务新媒体管理工作细则,发布更多权威准确、通俗易懂、形式多样、易于传播的政策解读产品,不断提高政策知晓度。注重做好政府网站重点领域、政策解读、回应关切、双随机一公开、建议提案办理、会议开放等栏目信息公开。强化网络安全责任,抓好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安全防护。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进一步完善领导机制、工作机制,明确分管负责人和工作机构,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依法确定1名负责同志,履行本地区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职责,报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备案,并在政府网站领导分工中予以公布。
(二)完善制度规范。依托自治区统一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答复规范,以完善内部制度为抓手,以规范答复文书格式为重点,全面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质量,准确适用依申请公开各项规定,从严把握不予公开范围,对法定不予公开条款坚持最小化适用原则。要统一格式、及时准确编制发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规范行政决策、执行、管理、服务和结果信息公开。
(三)强化监督评价。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要归集整理2020年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各项政策文件,定期开展自查,逐项进行整改。市政府办公室要加强对政务公开的监督检查,及时通报问题并督促整改,同时纳入年底效能目标考核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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