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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640501001/2022-00035
文  号:
卫政办发〔2022〕6号
发布机构:
中卫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责任部门: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有 效 性:
有效
生成日期:
2022年01月24日
标  题: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中卫市“两高”项目突出问题排查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中卫市“两高”项目突出问题排查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卫政办发〔2022〕6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现将《中卫市“两高”项目突出问题排查整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中卫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中卫市“两高”项目突出问题排查整治工作方案


2022年1月,中央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通报《宁夏宁东基地和吴忠中卫石嘴山等地违规上马“两高”项目问题突出》典型案例,指出“中卫工业园区宁钢公司140万吨冶金焦项目新增182万吨煤炭消费量指标替代不实,申报通过关停工业锅炉累计减煤42.13万吨,但2018年以来年均实际煤耗仅15.14万吨,远小于申报减煤量”,充分说明我市煤炭替代工作不细不实、“两高”项目审批监管不严的问题。督察组通报后,市委和政府主要领导同志立即进行安排部署;分管领导组织市发改、工信、生态环境等部门进行自查,并责成中卫工业园区管委会制定整改方案立即进行整改。为深刻汲取典型案例教训,以案为鉴,举一反三,切实做好我市“两高”项目突出问题排查整治工作,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坚决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决扛起生态文明建设的政治责任,全面彻底整改中央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通报问题,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坚定不移走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的高质量发展新路子,为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市提供有力支撑。

(二)总体目标。到2022年12月底前,典型案例及“两高”项目排查问题全部整改到位。完成自治区下达能耗“双控”目标任务。

二、主要任务

(一)加快典型案例整改。对宁钢公司140万吨冶金焦项目新增182万吨煤炭消费量指标替代不实问题,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措施、整改时限,立即开展整改销号工作。对用于项目煤炭消费替代的淘汰燃煤锅炉和落后产能进行全面核查,对替代量不足或未落实部分,通过淘汰燃煤项目、提高燃煤效率补足煤炭替代指标;对尚未拆除的淘汰燃煤锅炉明确拆除时间,确保按期拆除。替代指标未落实前,宁夏钢铁集团有限公司140万吨冶金焦项目根据煤炭替代量实际情况组织生产。

牵头单位:中卫工业园区管委会

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生态环境局

完成时限:2022年12月底前

(二)全面核查煤炭替代情况。对全市2018年以来审批耗煤项目进行梳理,重点核查散乱污企业整治、燃煤锅炉淘汰、淘汰落后产能等煤炭消减量和新建耗煤项目煤炭消费替代情况。对未落实燃煤等量替代的项目建立台账,通过淘汰燃煤项目、提高燃煤效率补足煤炭替代指标。

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生态环境局

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中卫工业园区管委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完成时限:2022年12月底前

(三)严格落实煤炭等量替代。准确把握政策要求,认真落实自治区控制煤炭消费工作,严格控制耗煤行业煤炭新增量,所有新建、改建、扩建耗煤1万吨及以上项目(除热电联产外)一律实施煤炭等量替代。将煤炭等量替代作为节能审查的重要内容,不符合替代标准的,不予出具节能审查意见。

牵头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中卫工业园区管委会,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完成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四)全面排查“两高”项目。对年综合能源消费量5万吨标准煤以上的项目进行全面核查,建立存量、在建、拟建项目清单。发展改革部门负责火电、煤化工等行业“两高”项目排查;工业和信息化部门负责钢铁、铁合金、焦化、水泥、玻璃、有色金属、黑色金属、化工等行业“两高”项目排查;生态环境部门负责“两高”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情况排查。

牵头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局、生态环境局

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中卫工业园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2022年3月底前

(五)加快“两高”项目整改。对年综合能源消费量在5万吨及以上的存量、在建“两高”项目能评、环评前期手续进行逐一排查,对手续不全的项目立即停产、停建,并进行整改。按照自治区《违规在建“两高”项目第一批分类处置意见》,加快违规在建“两高”项目整改。加快实施“四大改造”,推动工业转型升级,不断降低单位规上工业增加值能耗和电耗。

牵头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局、生态环境局

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中卫工业园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2022年12月底前

(六)严把项目准入。严格执行《中卫市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实施意见》,除国家重大战略、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外,原则上不再新建、扩建“两高”项目。严格对标对表,主要产品设计能效水平应对标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生态环境部等5部门发布的《高耗能行业重点领域能效标杆水平和基准水平(2021年版)》中标杆水平或国际先进水平。

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中卫工业园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七)优化能源结构。大力发展新能源产业,提高风电、太阳能发电、分布式光伏电站、抽水蓄能、生物质发电等新能源在能源结构中的比例,切实降低火电占比。有序推进煤改气、煤改电,提高农村地区天然气通达能力和新能源利用,减少煤炭消费量。

牵头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

完成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八)加强生态环境监管。严格落实环境保护职责,加大工业园区(产业聚集区)“两高”项目治污设施运行情况的巡查检查力度,坚决查处不通过脱硫脱硝除尘设施直排废气或偷排污水的行为。对发现问题建立清单,逐一落实整改,并对责任主体依法进行立案查处。

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

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中卫工业园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各县(区)、市直有关部门要坚决扛起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市建设重大政治责任,切实做到思想上高度重视、整改上立行立改、落实上务求实效,不折不扣地完成中央生态环保典型案例问题整改,确保问题整改到位。要深刻汲取煤炭消费量指标替代不实问题教训,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为实现“双碳”目标奠定基础。

(二)严格责任落实。各县(区)、市直有关部门“一把手”要亲自抓、负总责,建立工作台账,细化分解任务,明确专人负责,加大整改力度,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对排查出来的问题要及时制定专项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措施,扎实推进整改。对涉及多个部门的整改任务,要结合工作职责主动认领,加强部门联动,形成工作合力,推动整改工作取得实效。

(三)强化督查问责。市政府督查室要定期对排查整治工作进行督查督办,督促各相关部门(单位)落实整改措施,推动问题整改。对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或不重视、安排部署不力的,将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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