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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640501001/2022-00071
文  号:
卫政发〔2022〕3号
发布机构:
中卫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责任部门:
市人民政府
有 效 性:
已废止
生成日期:
2022年01月10日
标  题:
市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中卫市人民政府工作规则》的通知

市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中卫市人民政府工作规则》的通知

卫政发〔2022〕3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中卫市人民政府工作规则》已经市人民政府第1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予印发。

《中卫市人民政府工作规则》是市政府组成部门及组成人员的基本行为准则,是市政府运行的基本指导原则,也是市政府工作秩序的基本保障。全市政府系统要深入学习,切实做到熟悉条款内容、把握丰富内涵、领会精神实质;要认真遵守执行,把《规则》的各项要求体现到工作各领域各环节,用《规则》来规范程序、提高效能、推动工作;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做到《规则》为结果服务,过程与效果相统一,加快建设忠诚政府、法治政府、服务政府、实干政府、廉洁政府。


附件中卫市人民政府工作规则



中卫市人民政府     

2022年1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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