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2022年自治区及市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
卫政办发〔2022〕11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
为确保2022年自治区及市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重点工作任务顺利推进,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将自治区和市《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任务分工方案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高效推动落实。2022年是党的二十大召开之年,自治区将召开第十三次党代会,也是我市加快建设先行市和美丽新中卫的关键一年。各县(区)、各部门(单位)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自治区及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和安排要求上来,切实增强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把落实2022年自治区及市《政府工作报告》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坚持以高质量发展统揽全局,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苦干实干,担当作为,以各项目标任务的圆满完成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市和美丽新中卫建设。
二、细化目标任务,严格责任落实。各县(区)、各部门(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对落实目标任务要亲自抓,切实担起领导责任和监督责任,每个季度至少召开1次专题会议听取推进落实情况汇报,认真研究解决工作推进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对重点目标任务要亲自领衔,做到既挂帅、又出征。分管负责同志对目标任务落实负主要责任、直接责任,要认真研究解读目标任务,分季度制定进度计划,组织推进落实。按照“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思路,对照目标任务、对照职责分工,拉出任务清单,进行细化分解,将任务事项逐一具体到项目、落实到岗位、量化到个人,层层传导压力、级级压实责任。
三、强化担当作为,加强协调联动。各县(区)、各部门(单位)要对本地区本部门承担的目标任务进行全方位、全覆盖、全流程跟踪问效,决不允许遇到问题往上推、落实责任往下移。牵头单位要切实发挥抓总作用,敢于牵头、主动牵头,与配合单位建立无缝对接的定期沟通协商机制,推动目标任务协同共进、信息互通、成果共享。配合单位要服从工作大局,积极配合牵头单位做好相关工作,决不能推诿扯皮、相互掣肘。对工作中的重点事项、重大问题、重要情况要及时向分管市领导请示汇报。重要指标任务因客观原因无法完成,确需进行调整的,须及早报市政府研究。
四、加强督查督办,强化整改落实。市政府有关领导要加强对分管领域重点工作的统筹协调、调度、指导,督导各责任部门(单位)及时解决在推动落实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市政府督查室要加大对重点任务落实情况的督查督办力度,将重点工作任务落实情况纳入全年综合性督查检查考核内容,对标对表开展跟踪督查,并建立工作落实推进台账,适时开展专项督查,并及时向市政府领导反馈完成情况和存在问题,同时,对工作敷衍塞责、推诿扯皮、落实不力、不作为慢作为等情况做好备案,建立负面清单,督促其及时整改落实,对不按时按要求进行整改落实的,按照《政府督查工作条例》及有关规定进行通报和约谈,并提请追责问责。各县(区)、各部门(单位)要对标各自牵头工作任务,及时梳理汇总落实情况,分别于2022年7月10日、2023年1月10日前将上半年、全年目标任务推进落实情况报市政府督查室。
附件:1.2022年自治区政府工作报告任务分工方案
中卫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2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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