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中卫市2022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卫政发〔2022〕15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中卫市2022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已经市委和市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予以印发,请抓好贯彻落实。
中卫市人民政府
2022年3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中卫市2022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序号 | 重大决策事项名称 | 承办部门 | 完成时间 |
1 | 全面实施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 | 市教育局 | 2022年12月底前 |
2 | 推进普通高中育人方式改革工作 | 市教育局 | 2022年12月底前 |
3 | 大麦地岩画保护规划 | 市旅游和文化体育广电局 | 2022年12月底前 |
4 | 中卫高庙保护规划 | 市旅游和文化体育广电局 | 2022年12月底前 |
5 | 《全国性综合交通枢纽城市 | 市交通运输局 | 2022年12月底前 |
6 | 市辖区棚改安置小区剩余资产处置方案 |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应理集团 | 2022年9月底前 |
7 | 中卫市城区供水、排水、供热、燃气、供电、通讯专项规划 | 市自然资源局 | 2022年12月底前 |
8 | 建筑节能规划(2022-2026年) |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2022年12月底前 |
9 | 中卫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 | 市自然资源局 | 与自治区上下协同、压茬推进完成国土空间规划编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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