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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640501001/2023-00161
文  号:
卫政办发〔2023〕15号
发布机构:
中卫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责任部门: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有 效 性:
有效
生成日期:
2023年03月21日
标  题: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市五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建议和市政协五届二次会议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市五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建议和市政协五届二次会议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

卫政办发〔2023〕15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

市五届人大二次会议和市政协五届二次会议期间,交由市政府办理的人大代表建议30件,政协提案112件。为扎实做好市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以下简称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市政府办公室制定了《市五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分工方案》《市级领导包抓人大代表重点建议分工方案》《市政协五届二次会议提案办理工作分工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按通知要求认真抓好落实。

一、提高政治站位,夯实办理责任

办理建议提案是政府及其部门的法定职责和应尽义务,是政府接受法律监督、民主监督、社会监督的重要举措。各承办单位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自觉践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断增强使命感和责任感,坚持“一把手主抓、一本账管理、一体化办理”的原则,层层压实责任,人人抓好落实。各承办单位主要领导要亲自安排部署,定期听取汇报,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分管领导要牵头组织办理,专题调查研究,协调解决重点问题。针对9件人大代表重点建议,承办单位要及时向包抓领导汇报办理情况及答复意见,同时做好督查调研准备工作。

二、规范办理程序,提高办理质量

各承办单位要落实“办前协商、办中沟通、办后回访”要求,在办理前要主动与代表委员沟通,了解建议提案的初衷和意图;在办理中当面征求或召开座谈会听取代表委员的意见和建议;办理后要形成答复函(见附件4),当面征求代表委员对办理情况的意见,认真填写建议提案办理情况征询意见表(见附件5),复文须经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审签后,报送市人大常委会人选委、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协提案委备案。凡涉及两个及两个以上承办单位的,由主办单位牵头协调并办理答复意见,协办单位要主动与主办单位沟通衔接,形成工作合力。同时,及时梳理汇总落实情况,分别于2023年6月20日、10月20日前将目标任务推进落实情况报市政府督查室。所有建议提案须在10月20日前完成书面答复。

三、加强督导检查,跟踪推进落实

市政府督查室要将承办工作纳入年度督查计划,完善督查工作机制,采取电话催办、会议督办、现场督导、定期通报等形式,开展分类督导、分层次督办,跟踪抓好建议提案办理落实。对日常承办工作实行台账管理,适时动态调度;对重点办理的建议提案及影响承办工作整体进展的问题,开展专项督查;对涉及面广、情况复杂、综合性较强的难点问题,要做好牵头抓总和综合协调,实行联合督办;对反馈意见比较集中的问题,逐项挂账督办;对代表委员反馈不满意或提出异议要求进一步研究办理的,要督促承办单位深入查找原因,及时改进工作,争取代表委员的理解和认可。


附件:1.市五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分工方案

      2.市级领导包抓人大代表重点建议分工方案  

      3.市政协五届二次会议提案办理工作分工方案

      4.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答复办文格式

      5.市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情况征询意见表

      6.市五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建议内容

      7.市政协五届二次会议提案内容




                        中卫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3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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