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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640501001/2023-00323
文  号:
卫政办发〔2023〕31号
发布机构:
中卫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责任部门: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有 效 性:
有效
生成日期:
2023年06月19日
标  题: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卫市进一步盘活存量资产扩大有效投资实施方案》的通知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卫市进一步盘活存量资产扩大有效投资实施方案》的通知

卫政办发〔2023〕31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

《中卫市进一步盘活存量资产扩大有效投资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中卫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6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中卫市进一步盘活存量资产扩大有效投资实施方案

为有效盘活存量资产,形成存量资产和新增投资的良性循环,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盘活存量资产扩大有效投资的意见》(国办发〔2022〕19号)和《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盘活存量资产扩大有效投资行动方案的通知》(宁政办发〔2022〕74号)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深入落实自治区第十三次党代会和市第五次党代会部署要求,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聚焦重点领域方向,优化完善盘活方式,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加强各类风险防范,有效灵活盘活存量资产,进一步提升基础设施运营管理水平,拓宽社会投资渠道,合理扩大有效投资,降低政府债务风险和企业负债水平。

二、工作目标

近期(2023-2025年),建立动态更新、滚动实施的市级盘活存量资产项目台账,通过运用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以下简称基础设施REITs)、特许经营、资产证券化、产权交易、并购重组、委托运营等多种方式,启动优质存量资产盘活工作,市本级、中卫工业园区管委会、各县(区)每年分别谋划储备盘活存量资产项目1—3个,适时实施盘活存量资产示范项目积累经验。

远期(2026-2035年),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运用盘活存量资产各类方式,借鉴先进经验探索实施一批盘活存量资产项目,建立健全项目全生命周期资金筹措、运营管理、退出再投资的滚动发展机制,市本级、各县(区)、各部门、各园区均能通过盘活存量资产方式,盘活本地区、本领域存量资产,形成良性、高效的自我发展格局。

三、盘活领域

(一)重点领域。一是重点盘活存量规模较大、当前收益较好或增长潜力较大的基础设施项目资产,包括交通、水利、保障性安居工程、水电气暖等市政设施、生态环保、仓储物流、旅游、新型基础设施等。二是统筹盘活存量和改扩建有机结合的项目资产,包括综合交通枢纽改造、园区低成本化改造等。三是有序盘活长期闲置但具有较大开发利用价值的项目资产,包括老旧厂房、文化体育场馆和闲置土地等,以及国有企业开办的酒店、餐饮、市场等非主业资产。

(二)重点企业。一是支持基础设施存量资产多、建设任务重、负债率较高的国有企业,把盘活存量资产作为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以及防范债务风险、筹集建设资金、优化资产结构的重要手段,选择适合的存量资产,采取多种方式予以盘活。二是鼓励民营企业根据实际情况,参与盘活国有存量资产,积极盘活自身存量资产,将回收资金用于再投资,降低企业经营风险,促进企业持续健康发展。

四、重点任务

(一)大力支持基础设施REITs上市。围绕交通、能源、市政、生态环保、仓储物流、园区基础设施、保租房、公租房以及具有供水发电等功能的水利设施、旅游基础设施等重点领域,通过聘请有经验的第三方机构整合包装、谋划一批权属清晰、资产范围明确、现金流持续稳定且来源合理分散、投资回报良好的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项目,纳入盘活存量资产台账和全市基础设施REITs项目库适时组织实施。项目单位要加强与行业主管部门、行政审批部门沟通衔接,协调依法依规办理相关手续,发改、财政等相关部门要帮助落实各项发行条件,推荐纳入自治区和国家发展REITs项目库,争取相关支持予以实施。(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局〈国资委〉、司法局、金融工作局,中卫工业园区管委会,各县〈区〉人民政府)

(二)有序开展资产证券化。聚焦具有稳定现金流的城镇供水、供电、供气、供热、垃圾污水处理、保障性安居工程、公共停车场等存量资产,谋划建立资产证券化工作台账。借助资产证券化专项团队,加强与自治区证监局、沪深证券交易所、有关行业管理部门沟通衔接,帮助解决各类企业融资需求,协助完善产品结构,搭建交流平台,促进投融资对接。积极运用资产支持专项计划、资产支持票据等企业ABS(资产证券化)和ABN(资产支持票据)方式,实现项目(企业)资产证券化,回收现金再投资于新项目建设。(责任单位:市金融工作局、财政局〈国资委〉及相关行业主管部门,中卫工业园区管委会,各县〈区〉人民政府)

(三)发挥专业机构的重要作用。积极引进专业咨询机构做好资产梳理、盘活项目包装、盘活方案编制等方面工作。借助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力量,开展尽职调查、项目评估、财务和法律咨询等专业服务。借助盘活存量资产服务,发展培育一批专业咨询机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第三方机构,提升专业服务水平。(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局〈国资委〉、司法局,中卫工业园区管委会,各县〈区〉人民政府)

(四)积极推进产权规范交易。充分利用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和股权托管交易中心等,发挥产权市场对促进资本流动、吸引社会资本、有效配置资源的作用,推动优质存量资产进场交易。加大与金融机构对接,创新交易产品和交易方式,加强全流程精细化服务,指导帮助项目单位开展盘活存量资产,开展咨询顾问、尽职调查、方案优化、信息披露、技术支撑、融资服务等,为存量资产合理流动和优化配置开辟绿色通道,通过各种渠道加强宣传推介,吸引各类资本参与交易。(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国资委〉、金融工作局、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中卫工业园区管委会,各县〈区〉人民政府)

(五)有效盘活公共资源闲置和低效资产。按照《中卫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盘活工作实施方案》要求,组织盘点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闲置资源资产,建立闲置资源资产清单动态管理机制,创新盘活方式,加大规范处置程序,加强监督管理,提高闲置资源资产盘活效率效益。对产权不明晰的,依法依规理顺产权关系,完成产权界定,加快办理相关产权登记。对确需调整相关规划或用途的,依法依规履行相关程序,创造条件积极予以支持。按照高效利用、有序处置、有偿使用的原则,开展盘活存量资产,严格做好回收资金使用管理。(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国资委〉及相关行业主管部门,中卫工业园区管委会,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市属国有企业)

(六)探索促进盘活存量和改扩建有机结合。充分发挥国有企业关键作用,鼓励社会资本参与盘活城市老旧资产资源,特别是保障性安置住房、老旧小区改造等,通过资产整合、品质提升、功能完善等方式,进一步丰富存量资产功能、提升资产效益。有效盘活中卫火车站、高铁站、沙坡头机场及周边可开发土地等资产,提升项目收益水平,整体推进基础设施和商圈发展。(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住房城乡建设局、口岸和投资促进办,中卫工业园区管委会,各县〈区〉人民政府)

(七)保障基础设施稳健运营。对公共属性较强的基础设施项目,处理好盘活存量资产项目的公益性与经营性关系,引入或组建具备较强能力和丰富经验的基础设施运营管理机构开展运营。在存量资产盘活的全流程中应做好运营和维护管理工作,落实人员、资金、耗材等方面的衔接安排、保障机制以及应急预案,确保基础设施稳健运营,切实保障公共利益。(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局〈国资委〉及相关行业主管部门,中卫工业园区管委会,各县〈区〉人民政府)

五、完善盘活存量资产政策措施

(一)有效提高项目收益水平。严格执行并完善污水垃圾处理、供水、供热、停车场等领域价格形成机制,推动完善公共服务和公共产品价格动态调整机制。按照“四水四定”原则,探索建立与投融资体制相适应的水价形成机制,促进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和西安供水水源工程、香山兴仁片区生态修复及灌区供水工程、峡门水库等重大水利工程良性运行。对整体收益水平较低的存量资产项目,完善市场化运营机制,提高项目收益水平,支持开展资产重组,为盘活存量资产创造条件。研究通过资产合理组合等方式,将准公益性、经营性项目打包,提升资产吸引力。(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局〈国资委〉、水务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二)完善项目盘活条件。针对存量资产项目具体情况,分类落实各项盘活条件。对已经完工的项目,按照有关规定补齐相关手续,妥善解决土地使用等相关问题,严格履行竣工验收、收费标准核定等程序。对产权不明晰的项目,依法依规理顺产权关系,完成产权界定和相关产权登记。对项目盘活过程中遇到的难点问题,加强部门间沟通协作,探索制定合理解决方案并积极推动落实。(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及相关行业主管部门,中卫工业园区管委会,各县〈区〉人民政府)

(三)加大财税金融支持。对符合存量资产盘活条件、纳税金额较大的重点项目,税务机关做好服务和宣传工作,指导企业依法依规纳税,在现行税收政策框架下助力盘活存量资产。市县(区)财政应足额安排盘活存量资产项目前期工作经费,推动形成高质量的盘活存量资产项目库。金融工作部门要积极搭建交流平台,向金融机构推介资产盘活项目。借助国家开发银行、农业开发银行等开发性、政策性金融机构支持盘活存量资产的金融产品,大力支持盘活存量项目融资。银行、信托、保险、资产管理等金融机构要充分发挥自身优势,按照市场化原则积极参与盘活存量资产。(责任单位:市税务局、财政局、金融工作局、人民银行中卫市中心支行,各县〈区〉人民政府)

(四)建立完善回收资金使用机制。除按规定用于盘活存量资产项目职工安置、税费缴纳、债务偿还等支出外,应确保回收资金精准有效支持新项目建设,形成优质资产。鼓励以资本金注入方式将回收资金用于具有收益的建设项目,充分发挥资金杠杆撬动作用。政府债务率较高、财政收支平衡压力较大的情况下,盘活存量公共资产回收的资金可适当用于“三保”支出及债务还本付息。回收资金使用应符合预算管理、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等有关政策要求。(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局〈国资委〉,中卫工业园区管委会,各县〈区〉人民政府)

(五)重点用于重大项目建设。盘活存量资产回收资金拟投入新项目建设的,优先支持综合交通和物流枢纽、城市更新、生态建设和环境治理、产业园区基础设施、“一老一小”等重点领域项目,优先投入在建项目或符合规划和生态环保要求、前期工作成熟的项目。对盘活存量资产回收资金投入的新项目,协调加快项目备案、用地、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施工许可等前期手续办理。(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局〈国资委〉,中卫工业园区管委会,各县〈区〉人民政府)

(六)积极争取各类政策资金支持。在申报中央预算内资金、自治区预算内统筹资金时,将优先推送盘活存量资产回收资金投入的新项目。对回收资金投入的新项目,符合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领域要求的,可按规定适当予以优先支持。鼓励各类金融机构积极参与存量资产盘活,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提供配套融资支持,推动项目尽快落地实施,形成实物工作量。(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局〈国资委〉、金融工作局、人民银行中卫市中心支行,中卫工业园区管委会,各县〈区〉人民政府)

六、保障机制

(一)建立动态管理机制。相关行业主管部门、中卫工业园区管委会、各县(区)全面梳理所持有的不动产、经营权、林权、收费权、优质国企股权等有价值的存量资产,摸清存量资产的权属、手续、负债、运营等情况,筛选出具备一定盘活条件的项目,建立盘活存量资产台账,第一批项目于7月30日前报送至中卫市盘活存量资产扩大有效投资工作专班办公室。对新增的适合盘活资产及时列入,对在实际操作中或者由于企业意愿改变无法盘活的存量资产及时调出,实行动态管理。发展改革部门牵头建立盘活存量资产项目库,做好本级项目库建设及项目梳理工作。对纳入台账的项目,要统筹考虑市本级存量资产规模及质量、政府债务率水平、财政收支状况、建设任务情况等,积极有序开展盘活工作。对地方政府债务率较高的情况,要通过盘活存量资产降低政府债务率、提高再投资能力。对负债率较高的国有企业,要通过盘活存量资产防范债务风险、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局〈国资委〉,中卫工业园区管委会,各县〈区〉人民政府)

(二)建立统筹协调机制。加强盘活存量资产工作信息沟通和政策衔接,建立完善工作机制,明确任务分工,做好指导督促,协调解决共性问题,形成工作合力。发展改革、财政、金融等部门要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做好盘活存量资产政策解读。相关行业主管部门、中卫工业园区管委会、各县(区)加强指导协调,定期开展项目调度,梳理掌握项目进展情况,及时解决盘活存量资产项目困难问题,相关重大事项及时向市委和市政府报告。项目单位要建立相关协调机制,切实抓好盘活存量资产、回收资金用于新项目建设等。(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局〈国资委〉、金融工作局,中卫工业园区管委会,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市属国有企业)(三)依法依规盘活存量资产。盘活存量资产项目均应符合国家和自治区重大战略、发展规划、产业政策、投资管理法规等相关要求,保障项目质量,防范市场风险。严格落实防范化解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的要求,避免在盘活存量资产过程中新增地方隐性债务。严格落实国有资产监督管理规定,做好财务审计、资产评估、决策审批等工作,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所等公开透明渠道合理确定交易价格,严防国有资产流失。在资产梳理、项目策划、方案编制环节全面落实项目债权债务情况,在债权处理衔接环节充分征求债权人的意见,充分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避免债权悬空。(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局〈国资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计局,中卫工业园区管委会,各县〈区〉人民政府)

(四)建立考核激励机制。建立差异化的考核评价体系,对盘活存量资产、扩大有效投资工作推进情况进行督导考核,重点督导各县(区)、各部门(单位)通过盘活存量资产降低债务率,新增有效投资成效,督导其国有企业通过盘活存量资产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成效。对盘活存量资产、扩大有效投资工作成效突出,项目被自治区列入试点示范的部门、县(区)、国有企业,以适当方式给予激励,并复制、推广经验做法;对资产长期闲置、盘活工作不力的,市政府将采取约谈、问责等方式,加大督促力度。(责任单位:市政府督查室、发展改革委、财政局〈国资委〉,中卫工业园区管委会,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市属国有企业)

附件:中卫市本级盘活存量资产扩大有效投资工作专班组成人员名

图文解读:

一图读懂《中卫市进一步盘活存量资产扩大有效投资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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