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中卫市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 工作方案》的通知
卫政发〔2024〕23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
《中卫市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工作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中卫市人民政府
2024年4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中卫市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和自治区关于推进“高效办成一件事”各项部署,不断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重点事项落地见效,进一步提升企业和群众获得感,依据《自治区全面推进“高效办成一件事”进一步提高行政工作质效实施方案》(宁政发〔2024〕10号),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主要任务
全面落实自治区“13+1+7+N”总体安排(“13”是全面落实国务院确定的13项“一件事”;“1”是聚焦“高效办证”这一重点任务,全面化解城镇住宅“办证难”问题;“7”是切实推进自治区确定的7项“一件事”;“N”是聚力抓好我市确定的大数据项目全流程服务“一件事”,统筹推动县〔区〕确定的沙坡头区开办党支部领办合作社“一件事”、中宁县枸杞地理标志使用办理“一件事”、海原县道路货物运输“一件事”),着力在办事方式多元化、办事流程最优化、办事材料最简化、办事成本最小化上实现更大突破。2024年,建立健全“高效办成一件事”重点事项清单管理机制和常态化推进机制,实现高频、面广、问题多的“一件事”高效办理。到2027年,企业和个人两个全生命周期重要阶段“高效办成一件事”重点事项全面推行,泛在可及、高效便捷、智能普惠的政务服务体系基本形成。
二、推进措施
(一)凝聚合力攻坚,推进“13+1+7+N”任务落实。
以企业和群众“获得感”为第一评价标准,围绕“高效办成一件事”合力攻坚,逐步实现企业和个人两个全生命周期重要阶段事项高效办成、稳步落实。
1.推动个人全生命周期“一件事”高效办理。围绕个人从出生到身后全生命周期重要阶段,重点做好新生儿出生、教育入学、社会保障卡居民服务、残疾人服务、退休等5个国家统一安排的“一件事”和二手房转移登记及水电气联动过户、公民婚育、灵活就业、军人退役、公民身后等5个自治区统一安排的“一件事”。逐个事项制定工作方案,明确目标任务、推进措施和职责分工等内容。(牵头单位:市教育局、公安局、民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自然资源局、住房城乡建设局、卫生健康委、退役军人事务局、残联、各县〔区〕;完成时限:2024年12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效,持续推进。)
2.推动企业全生命周期“一件事”高效办理。围绕企业从开办到注销全生命周期重要阶段,重点做好企业信息变更、开办运输企业、开办餐饮店、水电气网联合报装、信用修复、企业上市合法合规信息核查、企业破产信息核查、企业注销登记等8个国家统一安排的“一件事”和企业开办、企业员工录用等2个自治区统一安排的“一件事”,逐个事项制定工作方案,明确目标任务、推进措施和职责分工等内容。(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自然资源局、住房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市场监管局、各县〔区〕;完成时限:2024年12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效,持续推进。)
3.推动证照高效办理。围绕抓好“高效办证”这一年度重点,以全面化解城镇住宅“办证难”问题为突破点,认真落实《自治区推进“高效办证”工作方案》和《全面化解城镇住宅“办证难”问题工作方案》明确的22项主要任务,按照系统集成、便民高效、需求导向、创新引领、安全可控的基本原则,扎实推进企业和群众常用证照高效办理。聚焦涉法涉诉等国有土地上已出售城镇住宅历史遗留难点问题持续攻坚,化解存量“办证难”问题,严控新增“办证难”问题,推行新建商品房“交房即交证”新模式,不断提升办理城镇住宅不动产权证便利化水平。(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室、自然资源局、住房城乡建设局;责任单位:市直相关部门,中央、自治区驻卫有关单位及各县〔区〕;完成时限:2024年12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效,持续推进。)
4.推动本地特色“一件事”高效办理。围绕我市政务服务、公共服务、便民服务的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共性需求等,将大数据项目全流程服务“一件事”(市本级)、开办党支部领办合作社“一件事”(沙坡头区)、枸杞地理标志使用办理“一件事”(中宁县)、道路货物运输“一件事”(海原县)确定为我市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具有地域辨识度的自选动作。从企业和群众视角出发,注重办事流程的集成和重塑,着力打通部门和层级间壁垒,依托数字赋能和流程再造,推动线上线下融合发展,推进“一件事”从“能办”向“好办”转变。结合实际逐年推出具有本地本部门特色的“一件事”,开展试点示范,在更多领域更大范围实现“高效办成一件事”,让群众和企业年年都能感受到实实在在的变化。(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审批服务局、数据局、各县〔区〕;责任单位:中卫工业园区管委会、市自然资源局、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场监管局等市直相关部门及中央、自治区驻卫有关单位;完成时限:2024年12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效,持续推进。)
(二)加强政务服务渠道建设,推进办事方式多元化。
全面加强线上、线下、热线三类政务服务办事渠道建设,在办事方式多元化上实现突破。推进线下办事“只进一门”、线上办事“一网通办”、企业和群众诉求“一线应答”,通过传统服务方式和智能化服务创新并行,有效缩小服务体验差异,充分保障不同偏好和能力公众享受到平等的政务服务,形成“一门一网一线”多级覆盖、多渠道融合的政务服务体系。
5.推进线下办事“只进一门”。
(1)强化一站式服务功能。巩固提升政务服务大厅(窗口)“三集中三到位”整合进驻成果,围绕“高效办成一件事”,持续深化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推动政务服务事项向本级大厅集中。合理设置综合服务窗口和专业服务窗口,建立政务服务大厅进驻事项负面清单制度,除场地限制或涉及国家秘密等特殊情形外,原则上政务服务事项均应纳入政务服务大厅集中办理,严禁“明进暗不进”,杜绝事项办理“体外循环”。有关部门单设的政务服务场所、窗口应整合并入本级政务服务大厅,确不具备整合条件的,须经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并纳入一体化管理,按统一要求提供规范服务。推进分厅业务系统、视频监控系统、“好差评”系统与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对接,实现统一受理、一站式办理、全流程监督。(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审批服务局;责任单位:市直相关部门,中央、自治区驻卫有关单位及各县〔区〕;完成时限:2024年12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效,持续推进。)
(2)拓展基层政务服务渠道。加快线下“15分钟政务服务圈”建设,统筹推进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和村(社区)便民服务站标准化建设,优化“一窗受理、全科服务”模式,为企业和群众提供全科无差别受理服务,创造条件提供“24小时自助服务”。推动政务服务事项在银行网点、邮政网点、园区、大型商超、乡村集市、文体场馆等有条件、有需求的场所设置便民服务点,通过集成式自助终端提供跨部门、多业务、融合式“全时在线”服务。进一步扩大政银、政企自助联办服务范围,推动实现更多高频服务事项自助办、多点办、就近办。(牵头单位:各县〔区〕;完成时限:2024年12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效,持续推进。)
6.推进线上办事“一网通办”。
(1)夯实“一张网”的建设基础。按照全区一盘棋谋划、一张网布局、一体化推进的原则,加强网上办事入口统筹管理,全市各有关部门已建成运行的政务服务系统、移动端(含小程序等)完成与宁夏政务服务网、“我的宁夏”政务APP深度融合,全面发挥全区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公共入口作用。按照“应上尽上”的原则,除涉及国家秘密等情形外,所有政务服务事项和应用应全部纳入全区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管理和运行。要不断丰富及时更新服务应用内容,第一时间将新增服务应用接入全区一体化平台,并确保同一服务应用多渠道统一管理、同源发布、一体化服务。(牵头单位:市审批服务局;责任单位:市直相关部门,中央、自治区驻卫有关单位及各县〔区〕;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2)提升多端协同服务能力。持续提升政务服务网上办理深度,推进事项应上尽上、业务办理系统应接尽接,实现电脑端、移动端、综合自助机端、大厅信息化系统等一体化服务,使政务服务从网上可办向好办易办转变。加快打通政务数据壁垒,实现政务数据双向共享、业务协同联动、过程实时监管、结果全量汇聚,解决“二次登录”、重复填报等问题。建立数据供需对接机制,编制各行业政务信息系统数据资源目录,按需开展数据直达市县(区)对接和应用,确保政务数据向基层共享、为基层赋能。(牵头单位:市审批服务局、数据局;责任单位:市直相关部门,中央、自治区驻卫有关单位及各县〔区〕;完成时限:2024年12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效,持续推进。)
(3)提升证照高效办理能力。按照自治区编制的全区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证照高效办理清单(附件3),紧扣企业和群众普遍需求,进一步优化证照办理流程,精简材料、压减时限,推行“证照联办”“一业一证”等改革,实现更多证照极简办理、高效办理。加快推动纸质证照电子化、电子证照标准化,持续深化电子证照跨地区跨部门互通互认,通过直接取消证照材料或数据共享、在线核验等方式,实现可提供电子证照的一律免于提交实体证照。以身份证、营业执照等为身份信任源点,全面关联企业群众常用电子证照,丰富“扫码亮证、证照免提交”应用场景,推广“免证办”服务。配合自治区优化升级全区电子证照管理及应用系统,完善电子证照互通互认、异议处理、反馈纠错等工作流程,加快推进企业和个人电子印章(签名)的核发和应用,为政务服务“一网通办”提供支撑。(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场监管局、审批服务局;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公安局、民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农业农村局、旅游和文体广电局、卫生健康委、应急管理局、自然资源局、住房城乡建设局等相关部门,中央、自治区驻卫有关单位及各县〔区〕;完成时限:2024年12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效,持续推进。)
7.推进企业和群众诉求“一线应答”。
(1)畅通反映渠道。按照自治区统一部署,配合做好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平台与企业公共服务平台中涉及企业咨询投诉功能对接,加强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人员力量,提升企业咨询投诉的受理转办、办结反馈、督办考核等实效。畅通办事堵点直达反馈渠道,加强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平台与全区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投诉建议体系、“好差评”体系、智能客服、线上线下“办不成事”反映窗口等渠道的对接联动,打造上下协同、部门联动、便捷高效的政务服务“总客服”。(牵头单位:市审批服务局、工业和信息化局;责任单位:市直相关部门,中央、自治区驻卫有关单位及各县〔区〕;完成时限:2024年9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效,持续推进。)
(2)快速响应处置。建立健全快速响应、限时整改、监督反馈的办理模式,形成12345政务服务热线接听、受理、归类、转办,各相关业务部门办理、反馈、办结等全流程闭环管理模式,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发挥好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平台的数据汇聚优势,不定期形成数据分析研究报告,为市委、市政府决策提供重要参考。对企业和群众反映强烈,带有苗头性、典型性、集中性问题要提前研判,前移破解问题的关口,推动优化流程、创新服务取得实质性进展。(牵头单位:市审批服务局、工业和信息化局,责任单位:市直相关部门,中央、自治区驻卫有关单位及各县〔区〕;完成时限:2024年9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效,持续推进。)
(三)深化政务服务模式创新,推进办事流程最优化。
全面深化政务服务模式创新,推进关联事项集成办、容缺事项承诺办、异地事项跨域办、政策服务免申办,以流程重塑、服务模式创新推动实现办事流程最优化,最大限度便民利企。
8.推进关联事项集成化服务。从企业群众视角出发,将需要多个部门办理或跨层级办理,关联性强、办理量大、办理时间相对集中的多个事项集成办理。拓展全区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高效办成一件事”主题事项内容,逐项制定办理标准化规程和办事指南,重构跨部门办理业务流程,优化前后置环节,实行一次申请、一窗(网)受理、一链办理、一窗(网)出件、一次办好、一体监管、一键评价“七个一”的服务模式。依托全区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同步获取受理信息和有关部门的办理信息,强化线上线下审批协同,推行联合评审、联合勘验、联合验收等,大幅压减办理时长和办事成本。(牵头单位:市审批服务管理局;责任单位:市直相关部门,中央、自治区驻卫有关单位及各县〔区〕;完成时限:2024年12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效,持续推进。)
9.推行“告知承诺+容缺办理”服务模式。以政务服务部门清楚告知、企业群众诚信守诺为基础,对风险可控、纠错成本低且能够通过事中事后监管有效防范风险的政务服务事项,采用申请材料后补或免交等方式,签订告知承诺书,推行“告知承诺+容缺办理”审批服务模式。实行告知承诺事项清单管理,明确承诺的具体内容、要求以及违反承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细化办事承诺方式和承诺事项监管细则。健全容缺受理服务机制,编制公布可容缺受理的政务服务事项清单,明确事项名称、主要申请材料和可容缺受理的材料。加强审批、监管、执法、信用等业务协同,完善差异化告知承诺事后核查和风险防范机制。(牵头单位:市审批服务局、司法局;责任单位:市直相关部门,中央、自治区驻卫有关单位及各县〔区〕;完成时限:2024年12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效,持续推进。)
10.深化异地事项跨域办服务。聚焦企业跨区域经营和群众异地办事需求,按照全程网办、异地代收代办、多地联办等业务模式,推动更多政务服务事项跨省通办、区内通办。依托全区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跨省通办、区内通办业务支撑系统,更新调整政务服务事项跨域通办清单,完善跨域办理业务标准和操作规程,实现异地事项一站式网上办理。各级政务服务大厅设立“区内通办”“跨省通办”代收代办窗口,建立收件、办理两地窗口协同联动工作机制。鼓励各级政务服务场所按需开设远程虚拟窗口,运用远程身份核验、音视频交互、屏幕共享等技术,为企业和群众提供远程帮办服务。(牵头单位:市审批服务局;责任单位:市直相关部门,中央、自治区驻卫有关单位及各县〔区〕;完成时限:2024年9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效,持续推进。)
11.推动助企惠企政策直达快享。加快推进助企惠企政策免申即享,构建一体化政策梳理、发布、汇集、解读、兑现工作机制,推动助企惠企政策直达快享。聚焦行政给付、资金补贴扶持、税收优惠、投资融资、人才服务、创业创新等方面,梳理惠企政策,拆解形成可操作的事项清单,在宁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政府网站、政务服务网、“我的宁夏”政务APP、政务服务场所等平台集中发布。按照“谁制定、谁解读”思路,运用图表图解、音频视频、媒体专访等开展解读。在政务服务大厅设立政策咨询综合服务点,多渠道推送助企惠企政策。强化精准直达,以企业法人库和人口库基本数据项信息为基础,加快补充完善涉及企业、个人的数据项信息,对企业和个人精准“画像”,实现利企惠民政策和服务精准推送、免申即享。(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商务局、科技局、审批服务局、税务局等相关单位,各县〔区〕;完成时限:2024年12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效,持续推进。)
(四)强化政务服务数字赋能,推进办事材料最简化。
坚持聚焦企业和群众的办事需求,持续构建数字化、智能化“互联网+政务服务”新模式新场景,推动数字政务服务品质不断升级优化。
12.提升共性应用支撑系统供给能力。加强共性应用支撑体系建设,配合自治区优化完善全区统一身份认证、事项管理、电子证照、电子签章、电子归档、公共支付、“好差评”、投诉建议、搜索服务等系统功能,提升全区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供给能力。优化全区统一综合受理平台功能,实现申请材料“一次提交”、办理结果“一端汇集、多端获取”,推动更多高频事项网上办、掌上办、一次办。(牵头单位:市审批服务局、数据局、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市直相关部门,中央、自治区驻卫有关单位及各县〔区〕;完成时限:2024年12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效,持续推进。)
13.提升数字技术应用能力。探索应用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新技术,配备自助填报机、文件交换柜等智能化设备,让企业、群众办事更便利快捷。配合自治区建设宁夏政务服务知识库、智能客服、智能审批、智能帮办等系统,并做好应用推广工作,推动政务服务由人力服务型向人机交互型转变、由经验判断型向数据分析型转变。(牵头单位:市审批服务局;责任单位:市直相关部门,中央、自治区驻卫有关单位及各县〔区〕;完成时限:2024年12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效,持续推进。)
14.提升政务数据共享实效。依托全区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数据共享枢纽,主动融入全国一体化政务大数据体系,持续做好政务数据汇聚、治理和大数据分析等工作,依法依规促进数据高效共享和有序开发利用。借助自治区政务数据平台建立完善覆盖全市各层级的一体化政务数据目录,强化数据资源清单化管理。持续扩展政务数据共享交换服务范围,不断丰富和完善政务服务业务场景。深化电子证照数据共享应用,依法依规共享使用政务数据,以数据多跑路助力群众少跑腿。(牵头单位:市数据局;责任单位:市直相关部门,中央、自治区驻卫有关单位及各县〔区〕;完成时限:2024年12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效,持续推进。)
(五)推动政务服务扩面增效,推进办事成本最小化。
着眼构建公平普惠的政务服务体系,增强帮办代办能力,在传统政务服务领域基础上,鼓励向公共服务、衍生服务领域拓展,更大程度、更大范围为企业和群众提供精准化、个性化优质服务。
15.强化帮办代办服务。构建“1+5+N”四级联动帮办代办服务体系,即在全市范围内建立1个市级代办服务专班,3个县(区)及1个工业园区、1个开发区代办专班,N个镇(乡)及村(社区)为民代办点,形成市、县(区)、镇(乡)、村(社区)四级各负其责、上下联动的代办(领办)服务模式,不断提升代办(帮办)服务的深度和广度,使市域范围内所有事项实现“零跑路”办理。为特殊群体提供陪同办、代理办、优先办、上门办等服务,加强工业园区项目全流程帮办代办服务,结合实际建立专班服务、专员跟进等机制,及时解决项目推进中的难点问题。持续推进综合服务窗口人员统一配备和职业化发展,推行“周末不打烊”“办不成事”反映、“我陪群众走流程”“政务服务体验员”等服务创新,切实提升政务服务效能。(牵头单位:市审批服务局;责任单位:市直相关部门,中央、自治区驻卫有关单位及各县〔区〕;完成时限:2024年8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效,持续推进。)
16.拓展增值化服务。规范政务服务大厅企业综合服务中心(专区)等建设,推动涉企高频事项向县级政务服务大厅集中,全面集成企业全生命周期、产业全链条的涉企服务事项,探索建立“法定政务服务+增值服务”的“一类事” 服务体系,为企业提供精准化、个性化的优质衍生服务。鼓励各县(区)围绕项目服务、法律服务、金融服务、人才服务、科创服务、公共服务等,梳理定制化、套餐式、主题式涉企服务“一类事”场景。探索统筹行业协会、市场化专业服务机构(含中介服务)等涉企服务资源,一站式提供政策推荐、咨询、解读、申报等服务,推动实现“一类事一站办”。(牵头单位:市审批服务局;责任单位:市直相关部门,中央、自治区驻卫有关单位及各县〔区〕;完成时限:2024年12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效,持续推进。)
17.优化公共服务供给。加强线上线下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不断延伸公共教育、劳动就业、医疗卫生、养老社保、托育服务、残障服务等民生服务半径,实现政务服务扩面增效、公平可及。推进水电气暖、网络通信、征信查询、公证和法律援助等公用事业高频事项纳入政务服务大厅、接入政务服务平台。推动公用事业领域有关单位从企业和群众视角梳理服务事项、优化办理流程,推进水电气暖过户和不动产登记、水电气网报装和投资建设审批、房产交易过户和公积金业务等关联事项跨领域集成办理。(牵头单位:市教育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卫生健康委、民政局、住房城乡建设局、国网中卫供电公司等相关单位;责任单位:市审批服务局、各县〔区〕;完成时限:2024年12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效,持续推进。)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高效办成一件事”工作由市人民政府统筹,纳入年度效能目标管理考核和督查范围。市推进政府职能转变改革协调小组办公室负责指导、协调和督促各县(区)、各部门提供优质规范的“一件事”服务。各县(区)、各部门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压实责任,确保各项任务落地见效。
(二)加强协同配合。牵头部门与责任部门要加强协同配合,主动与上级部门沟通联系,进一步增补措施、细化任务,落实好自治区各领域“一件事”工作方案,并指导、协调和督促本系统“高效办成一件事”工作。涉及机构改革部门的有关任务,由职能划转部门承接。各县(区)人民政府负责统筹推进本地“高效办成一件事”工作,要吃透文件精神,把握关键节点,强化统筹协调,确保任务落实。
(三)加强宣传推广。各县(区)、各部门要加强政策宣传,及时向社会发布“高效办成一件事”事项清单、办事流程和办事指南等相关信息。采取多种形式做好“高效办成一件事”政策解读和舆论引导,要广泛开展“高效办成一件事”线上征集、“小视频讲流程”等活动,常态化开展政务服务满意度问卷调查,不断扩大企业和群众的知晓度、参与度。及时总结提炼典型经验和创新做法,并做好复制推广,让企业和群众切实感受到政务服务的持续改善提升。
附件:1.“高效办成一件事”2024年度重点事项清单(国务院统一安排,共13项)
2.“高效办成一件事”2024年度重点事项清单(自治区统一安排,共7项)
3.全区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证照高效办理清单(市县级签发,共187种)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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