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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640501001/2024-00184
文  号:
卫政发〔2024〕32号
发布机构:
中卫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责任部门: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有 效 性:
有效
生成日期:
2024年06月10日
标  题:
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关于推动中卫市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方案的通知

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关于推动中卫市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方案的通知

卫政发〔2024〕32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直属机构:

《关于推动中卫市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组织实施。



中卫市人民政府         

2024年6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关于推动中卫市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宁夏回族自治区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部署要求,加快推动全市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到2027年,工业、农业、建筑、交通、教育、文旅、医疗等领域设备投资规模较2023年增长25%以上;重点行业主要用能设备能效基本达到节能水平,工业环保绩效达到A级水平的产能比例大幅提升;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数字化研发设计工具普及率、关键工序数控化率、数字化转型比例达到70%以上;报废汽车回收量、二手车交易量、废旧家电回收量较2023年分别增长100%、45%和30%,以高质量的更新换新,促进高水平经济转型升级和城乡居民生活品质提升。

二、实施步骤

(一)启动提升阶段(2024年)。制定工作方案全面启动重点领域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2024年年底,重点领域设备更新投资规模较2023年增长7%以上;重点行业30%以上的主要用能设备能效达到节能水平,工业环保绩效达到A级水平的产能比例进一步提升;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数字化研发设计工具普及率、关键工序数控化率、数字化转型比例分别达到63%、65%、55%以上;报废汽车回收量、二手车交易量、废旧家电回收量较2023年分别增长25%、10%和7%。

(二)攻坚突破阶段(2025—2026年)。推动重点领域设备更新改造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进一步提质扩面。2026年年底,重点领域设备更新投资规模较2023年增长20%以上;重点行业70%以上的主要用能设备能效达到节能水平,工业环保绩效达到A级水平的产能比例明显提升;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数字化研发设计工具普及率、关键工序数控化率、数字化转型比例分别达到68%、69%、65%以上;报废汽车回收量、二手车交易量、废旧家电回收量较2023年分别增长75%、35%和20%。

(三)巩固提高阶段(2027年)。重点领域设备更新改造任务全面完成,更多耐用消费品进入居民生活,资源循环利用链条有效畅通,国民经济循环质量和水平明显提升。2027年年底在实现既定目标的基础上,力争各项工作目标有所突破。

三、重点任务

(一)设备更新行动。

1.更新改造工业领域设备。聚焦冶金、有色、化工、建材、电力、机械、轻纺、电子8个重点行业,逐步推进工业领域设备更新改造工作,设备能效基本达到节能水平,工业环保绩效达到A级水平的产能比例大幅提升,能效低于基准水平的装置完成技术改造或淘汰退出(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中卫工业园区管委会,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局)。依法依规淘汰退出一批老旧设备,因地制宜更新改造一批落后设备,积极推广应用一批先进设备。到2027年,工业设备投资较2023年增长25%以上,规模以上企业完成一轮设备更新改造,先进设备使用率达到70%以上(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中卫工业园区管委会,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实施先进设备更新、数字化转型、绿色装备推广、本质安全提升、循环经济发展五大行动;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数字化研发设计工具普及率、关键工序数控化率、数字化转型比例达到70%以上;累计创建绿色工厂15家,主要行业用工业本质安全和环保水平全面提升,民爆企业安全生产环节设备关键工序数控化率达到80%以上;资源回收利用率达到自治区平均水平,新型工业化发展取得新成效(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中卫工业园区管委会,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2.推动能源行业升级改造。实施煤电机组灵活性、供热、节能降碳改造“三改联动”(责任单位:中宁县人民政府,中卫工业园区管委会,市发展改革委)。对单机1.5兆瓦以下风电机组实施“以大代小”更新改造。开展老旧光伏电站升级试点,提升发电效率。到2027年,老旧风电场更新改造50万千瓦以上(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发展改革委;配合单位:市自然资源局)。

3.加快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领域设备更新。以外墙保温、门窗、供热装置等为重点统筹推进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有序实施供热计量改造,加快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项目建设。加快更新不符合现行产品标准、安全风险高的老旧住宅电梯,支持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统筹实施城镇燃气、供热、供水、排水等老化管道更新改造,开展城市燃气管道“带病运行”专项治理,到2025年基本完成燃气等老化管道更新改造任务。实施液化石油气充装站标准化更新建设。加快地下管网、桥梁隧道、窨井盖等城市生命线工程配套物联智能感知设备建设。推进自来水厂及加压调储供水、城镇生活污水垃圾处理及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设施设备更新。加快建筑施工设备更新淘汰。在重点公共区域改造、新建视频感知等安防设备(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市住房城乡建设局;配合单位:市公安局、市场监管局、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4.支持交通运输和老旧农业机械设备更新。严格执行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和车辆安全环保检验标准,加快推进老旧汽车淘汰(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公安局;配合单位:市生态环境局)。推动城市公交车、出租车新能源替代,到2025年,实现城市公交车中新能源比例达到70%以上;支持老旧新能源公交车及电池更新换代,质保期到期新能源城市公交及电池完成跟新替换;完善充电等基础设施,2025年新建充电桩设施210个。到2027年,全市新增或更新城市公交车中新能源公交车占比不低于80%(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市交通运输局;配合单位:应理集团)。持续实施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政策,推动农业机械化从主要农作物耕种收向植保、秸秆处理、烘干、农产品初加工等全过程延伸。到2027年,完成自治区下达的农机报废更新年度目标任务(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农业农村局)。

5.提升教育文旅医疗领域设备水平。推动符合条件的高校、职业院校保质保量配置并及时更新先进教学及科研技术设备(责任单位:中宁县、海原县人民政府,市教育局)。围绕游客运载设备、博物馆老旧设备、旅游观光设备等14个方向,推进A级景区(旅游度假区)、文化演出企事业单位索道缆车、游乐设备、演艺设备等文旅设施更新换代、产品创新和系统升级(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旅游和文体广电局)。推动医疗机构医学影像、放射治疗、远程诊疗等医疗装备更新和病房改造提升,推动中卫市第三人民医院等实施病房改造(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卫生健康委)。

(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

6.推动汽车换“能”。全面落实汽车以旧换新政策,对个人消费者报废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燃油乘用车或2018年4月30日前注册登记的新能源乘用车,并购买新能源乘用车或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的,补贴7000元-10000元;个人消费者转出本人名下的乘用车,并在汽车销售企业购买乘用车新车,且在区内注册使用性质为非营运的,补贴3000元-4000元(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商务局)。

7.推动家电换“智”。支持生产厂家、商超卖场、电商平台等多方参与,线上线下联动,采取打折促销、换新补贴等方式,推动家电以旧换新。推动专业回收企业与销售企业深度合作,推广“换新+回收”新模式,开展“上门送新、返程收旧”服务,畅通家电更新消费链条(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商务局)。

8.推动家装厨卫“焕新”。通过政府引导、企业让利等方式,支持居民购买功能化家具、绿色建材等,开展旧房装修、厨卫局部升级改造,持续推进居家适老化改造(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市住房城乡建设局;配合单位:市民政局)。支持家居卖场设置绿色智能产品销售和以旧换新专区,开展“家居焕新季”促消费活动,鼓励家装企业创新消费场景,打造线上线下样板间,满足多样化消费需求(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商务局)。

(三)回收循环利用行动。

9.建立健全废旧产品回收网络。科学布局再生资源回收网络,力争2024年底新增5个站点。不断拓宽“互联网+回收”业务范围,开展线上预约收运(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商务局;配合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供销社)。

10.畅通二手商品流通交易渠道。推动二手商品交易市场规范化建设运营,鼓励各地建设家电、家具等二手商品交易市场和交易专区。鼓励社区建设二手商品寄卖店,定期组织交易活动。落实二手车流通交易便利化措施,优化跨地区登记管理。指导企业做好二手车出口备案,培育二手车交易头部企业,开辟二手车出口通道(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商务局;配合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供销社)。

11.深度挖掘再制造产业潜力。鼓励企业对具备条件的废旧生产设备实施再制造,推进普通机床等传统设备再制造。推广应用无损检测、增材制造、柔性加工等技术工艺,加强大型成套装备研发应用。探索在风电光伏、工业机器人等新兴领域开展高端装备再制造业务。加快风电光伏、动力电池等产品设备残余寿命评估技术研发,有序推进产品设备及关键部件梯次利用(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中卫工业园区管委会;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12.提升再生资源利用水平。规划布局一批废旧产品设备高水平分拣中心、加工利用基地和区域交易中心,培育发展再生资源产业。围绕大数据产业,引进废旧废弃服务器拆解回收企业,推动资源化循环利用(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商务局;配合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落实国家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支持政策,推广废旧产品设备精细拆解、复合材料高效解离、有价金属清洁提取、稀贵金属再生利用等先进技术。有序推动煤焦油、建筑垃圾、焦炉煤气和工业尾气等资源化利用,不断提高废物综合利用能力(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供销社)。

(四)标准提升行动。

13.加快完善能耗、排放、技术标准。开展实施能效标识产品“双随机”监督检查工作,促进能效标识制度有效实施;加强汽车检测线监管,检查覆盖率100%(责任单位:中宁县、海原县人民政府,市市场监管局;配合单位:市交通运输局)。严格实施水泥、燃煤电厂、煤质活性炭等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优化提升污染物排放控制水平(责任单位:沙坡头区、中宁县人民政府,市生态环境局,中卫工业园区管委会;配合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14.强化产品技术标准提升。开展家电等节能知识宣传。加强对电动自行车、燃气灶具及配件等重点消费品产品质量抽检,每年开展质量抽检不少于100批次(责任单位:中宁县、海原县人民政府,市市场监管局;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思想认识。各县(区)、各部门要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及自治区党委和政府部署要求,吃透国务院《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及相关部委专项方案文件精神,结合中卫实际,找准工作切入点,大力实施好设备更新、消费品以旧换新、回收循环利用、标准提升四大行动,全方位兑现放大政策红利,全链条创新激发有效需求,加快塑造高质量发展新动能新优势。

(二)强化对接沟通。各县(区)、各部门要围绕重点领域设备更新、回收循环利用方向,全面摸清有关方面的底数需求,积极谋划储备一批项目,并督促配合项目建设单位,加快办理项目备案(核准)、土地、规划、环评、能评等前期手续;强化技术改造和资源回收利用项目用地用能保障,对不新增土地、以设备更新为主的项目简化前期审批手续,为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废旧产品循环利用奠定良好工作基础。

(三)强化组织保障。市发展改革委要加强统筹协调,牵头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责任分工做好本领域工作落实,加大宣传引导,做好政策解读,推动各项工作任务落实落细。积极争取中央资金及自治区预算内资金和财政专项资金,用活用好再贷款、绿色信贷等政策工具,引导金融机构加大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的支持。

图文解读:

一图读懂《关于推动中卫市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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