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市政府(办)文件

| 字号: |

用微信扫描二维码
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

×
索 引 号:
640501001/2025-00024
文  号:
卫政办发〔2024〕66号
发布机构:
中卫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责任部门: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有 效 性:
有效
生成日期:
2024年12月26日
标  题: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25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25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

卫政办发〔2024〕66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

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25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宁政办发〔2024〕54号),自2025年1月1日起,全体公民放假的假日增加2天,其中春节、劳动节各增加1天。结合实际,现将我市2025年部分节假日放假调休日期的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元旦:1月1日(周三)放假1天,不调休。

二、春节:1月28日(农历除夕、周二)至2月4日(农历正月初七、周二)放假调休,共8天。1月26日(周日)、2月8日(周六)上班。

三、开斋节:3月31日(周一)、4月1日(周二)放假,共2天。

四、清明节:4月4日(周五)至6日(周日)放假,共3天。

五、劳动节:5月1日(周四)至5日(周一)放假调休,共5天。4月27日(周日)上班。

六、端午节:5月31日(周六)至6月2日(周一)放假,共3天。

七、古尔邦节:6月6日(周五)放假,与周末连休。

八、国庆节、中秋节:10月1日(周三)至8日(周三)放假调休,共8天。9月28日(周日)、10月11日(周六)上班。

节假日期间,各县(区)、各部门(单位)要妥善安排好值班和安全、保卫、疫情防控等工作,遇有重大突发事件,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确保人民群众祥和平安度过节日假期。



中卫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12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