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第六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的通知
卫政发〔2025〕74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直属机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宁夏回族自治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有关规定,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将符合条件的中卫市第六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共计26项)和中卫市第六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扩展项目名录(共计5项)予以公布。
各县(区)、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坚持“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工作方针,按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切实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和利用工作,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高质量发展。
中卫市人民政府
2025年11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宁公网安备64050202000082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