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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640501001/2022-00145
文  号:
发布机构:
中卫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责任部门: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有 效 性:
有效
生成日期:
2022年04月08日
标  题:
中卫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2022年第一季度全市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检查情况的通报

中卫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2022年第一季度全市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检查情况的通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网站发展指引的通知》(国办发〔2017〕47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8〕123号)精神,按照自治区政府办公厅相关要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近期组织人员对2022年第一季度全市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运行情况进行了检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第一季度,中卫市在“全国政府网站信息报送系统”中登记运行政府网站4家,其中:市级网站1家,县级网站3家。在“全国政务新媒体信息报送系统”中认证的各类政务新媒体56个,其中:微信公众号25个,微博13个,今日头条5个,抖音5个,快手5个,腾讯微视1个,微信视频号2个。

二、检查重点

主要采取全面清查、重点核查、整改复查3种方式,每月抽查2次,季度检查全覆盖,并及时截图留证督促整改,确保规范运行。

政府网站检查重点:发布内容是否有误、是否存在暗链错链、栏目更新是否及时、政策解读是否到位等;政务新媒体检查重点:备案运营、内容发布、信息更新等。经查,全市各级政府网站合格率100%;政务新媒体“存在问题”3个,合格率94.7%。

三、发现问题

(一)政务新媒体更新严重滞后。个别政务新媒体未达到“至少每周更新一次”的基本要求,一季度“中卫市商务”微信公众号4次未按时更新,“中卫乡村振兴”微信公众号2次未按时更新,“中卫市医疗保障局”微信公众号2次未按时更新。针对“中卫市商务”微信公众号在2021年多次被通报,但本季度仍不按时更新的情况,扣除中卫市商务局2022年政务公开效能目标考核0.1分。

(二)政府网站可用性亟待提高。本次检查中,部分政府网站存在空白栏目,如海原县人民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检查情况通报”栏目为空,中宁县人民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栏目为空;政策性文件解读比例不高,规范性文件没有解读,如《中宁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中宁县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办法(修订)的通知》(中宁政规发〔2021〕8号)未解读。

(三)意见征集结果反馈需要进一步完善。通过对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意见征集栏目监测发现,部分部门(单位)未在调查征集活动结束后1个月内公开反馈结果,如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征集的《中卫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方案(试行)》,市自然资源局征集的《中卫枸杞产业高质量发展 “十四五”规划(2021年-2025年)》,市口岸和投资促进办公室征集的《中卫市口岸、物流业发展 “十四五”规划》等。

四、工作要求

(一)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做好新时代政务公开工作,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充分发挥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切实转变工作方式,调整工作重心,加大工作力度,全面提升政务公开质量和实效,让公开成为自觉,让透明成为常态,有力促进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建设。

(二)要进一步强化规范管理。各县(区)、各部门(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区政务新媒体管理细则(试行)的通知》(宁政办函〔2022〕7号)要求,严格落实管理责任,规范政务新媒体开设整合与变更关停,切实杜绝“空壳化”“娱乐化”和“僵尸化”,严格落实“三审三校”和保密审查、涉敏审查制度,健全政务新媒体信息内容更新制度,用制度安排把政务公开贯穿政务运行全过程。

(三)要进一步抓好问题整改。针对本次通报的问题,各县(区)、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强化责任担当,全面进行自查,认真查漏补缺,确保问题整改到位。市政府办公室将于4月12日统一安排人员对整改问题进行核查,对没有及时整改或整改不彻底的,根据需要及时约谈警示问题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要抓好本辖区政务新媒体运维管理,紧盯信息发布时限与内容,确保全市政务新媒体健康发展、有序发声。


附件:1.2022年第一季度县(区)政府网站抽样发现问题统计表

      2.2022年第一季度市本级政务新媒体监测情况统计表

      3.2022年第一季度政府各部门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中卫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4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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