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行动计划》出台的背景与意义
2018年6月份,中共中央、国务院公布《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提出“扎实推进净土保卫战”,全面实施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突出重点区域、行业和污染物,有效管控农用地和城市建设用地土壤环境风险,开展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2019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施行,填补了土壤污染防治法律的空白。自治区第十二次党代会提出实施生态立区战略,要求坚决打好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利用3年至5年时间,基本解决土壤环境突出问题。
为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决策部署,切实加强我市土壤污染防治基础工作,强化污染土壤的管控和修复,优先保护农用地土壤环境,严控建设用地土壤环境风险,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推进净土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2018年—2020年)的通知》精神,起草了《行动计划》,征求了县(区)政府、相关部门意见,先后多次修改完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于2019年3月6日印发。
二、《行动计划》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宁夏回族自治区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宁夏回族自治区土壤环境保护和综合治理规划(2016—2020年)》要求,以保障农产品质量和人居环境安全为出发点,坚持预防为主、保护优先、风险管控原则,优先保护农用地土壤环境,严控建设用地土壤环境风险,突出重点区域和行业,建立分类别、分用途监管机制,强化未污染土壤环境保护,严控新增污染,形成政府主导、企业担责、公众参与、社会监督的土壤污染防治体系,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促进土壤资源永续利用,为建设“开放、富裕、和谐、美丽”新中卫提供土壤环境安全保障。
三、《行动计划》主要目标
到2020年,全市土壤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农用地和建设用地土壤环境安全得到基本保障,土壤环境风险得到基本管控。具体要求:2018年,完成农用地详查点位布设和采样工作,2019年12月前基本查明农用地土壤污染的面积、分布及其对农产品质量的影响;2020年年底前,基本掌握重点行业企业用地中的污染地块分布及其环境风险情况。到2020年,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和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到国家规定的要求。
四、《行动计划》重点工作
明确了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的重点任务,从强化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管控,做好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与信息化建设,实施农用地环境质量分类管理;加强建设用地准入管理,加强污染地块管理,加强规划管理,开展联合监管,强化暂不开发污染地块的风险管控,完善基础数据;加强工业污染源监管,加大土壤重点监管企业监管力度加强涉重金属行业污染防控,加强监测强化执法,压实企业环保主体责任;强化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推进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开展固体废物大排查,强化危险废物监管,严厉打击危险废物非法跨界转移、倾倒等违法犯罪活动,提升固体废物处置能力建设;加快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和无害化处理,加快推进垃圾分类工作,基本完成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整治,推进农村垃圾就地分类、资源化利用和处理;强化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推进有机肥使用,实施农药化肥零增长,推进废旧地膜回收利用,减少土壤污染,开展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工作六个大的方面开展土壤污染防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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